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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安装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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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安装方案 1、准备阶段 1.1主要设备:区域火灾报警控制器;集中报警控制设备;消防中心控制设备;图象显示与打印操作设备;消防备用电源;火灾探测器(感烟、感温、燃气等);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声光显示报警器;各类模块(中继器);各种联动控制及信号反馈设备;消防通讯设备(如消防电话);消防广播设备。 1.2编写施工方案和技术交底,组织施工人员根据工程特点进行交底和培训,使每个操作者应熟知技术、质量、安全消防的要求。 1.3应按设计要求,在施工现场配备使用的规程规范、图册、工艺要求、质量记录、表格及各种有关文件。 2、施工工艺 2.1火灾自动报警设备安装要求 进场火灾自动报警设备应根据设计图纸的要求,对型号、数量。规格、品种、外观等进行检查,并提供给国家消防电子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有效的检测检验合格的报告,及其它有关安装接线要求的资料,同时与提供设备的单位办理进厂设备检查手续。 点型火灾探测器、气体火灾探测器、红外光束火灾探测器的安装要求: (1)感烟感温探测器的保护面积和保护半径应符合要求,见表1。 感烟、感温探测器的保护面积和保护半径。 表1 火灾 探测 器的 种类 地面 面积 S (m2) 房间 高度 h(m) 探测器的保护面积A和保护半径R 屋顶坡度。 。<5 15 <0^30 0>30 A (m2) R(m ) A (m2) R(m ) A (m2) R (m ) 感烟 探测 器 S <80 h <12 80 6.7 80 7.2 80 8.0 S >80 6 >h<12 80 6.7 1 8.0 120 9.9 h <6 60 5.8 80 7.2 1 9.0 第1页共9页 感温 探测 器 S <30 h <8 30 4.4 30 4.9 30 5.5 S〉30 h <8 20 3.6 30 4.9 40 6.3 (2)感烟感温探测器的安装间距不应超过的极限曲线D1 -D11 (含D9,) 所规定的范围,并由探测器的保护面积A和保护半径R确定探测器的安 装间距的极限曲线。 (3) 一个探测器区内需设置的探测器数量应按下式计算: S N= K A 式中N——个探测区域内所需设置的探测器数量(只),并取整数。 S ——个探测区域的面积(m 2); A——个探测器的保护面积(m 2); K——修正系数,重点保护建筑取0.7~0.9,其余取1.0 (4 )在顶棚上设置感烟、感温探测器时,梁的高度对探测器安装数量影响。 A、 梁突出顶棚高度小于2mm的顶棚上设置感烟、感温探测器时,可不 考虑对探测器保护面积的影响。 B、 当梁突出顶棚的高度在( 2~6mm)时,应按表2来确定梁的影响和一只探测器能保护的梁间区域的个数。 按梁间区域面积确定一只探测能够保护的梁间区域的个数表2 探测器的保护面积A (m 2) 梁隔断的梁间区域面积Q(m2) 一只探测器保护的梁间区域的个数 感温探测器 20 Q >12 1 8 <Q <12 2 6 <Q <12 3 4<Q <6 4 Q <4 5 30 Q >8 1 12 <Q <18 2 9<Q <12 3 6<Q <9 4 Q <6 5 60 Q >36 1 第2页共9页 24 <Q <36 2 18 <Q <24 3 12 <Q <18 4 Q <12 5 80 Q >48 1 32 <Q <48 2 24 <Q <32 3 16 <Q <24 4 Q <16 5 C、当梁突出顶棚的高度超过6mm ,被梁隔断的每个梁间区域应至少设置一只探测器。 D、当被梁隔断区域面积超过一只探测器的保护面积时,应视为一个探测区域,计算探测器的设置数量。 (5)当房屋顶部有热屏障时,感烟探侧器下表面至顶棚距离应符合表3的规定。锯齿型屋顶和坡度大于15。的人字型屋顶,应在每个屋脊处设置。排探测器,探测器下表面距屋顶高处的距离应符合表3的规定。 感烟探测器下表面距顶棚(或屋顶)的距离 表3 探测器安装 高度A (m ) 感烟探测器下表面距顶棚(或屋顶)的距离d (mm ) 顶棚(或屋顶)坡度。 。<5 15 <0^30 0>30 最小 最大 最小 最大 最小 最大 h <6 30 2 2 3 3 5 6<h<10 70 350 250 4 4 6 8 <h<10 1 3 3 5 5 7 10 <h<12 150 350 350 6 6 8 (6)探测器宜水平安装,如必须倾斜安装时,倾斜角不应大于45°。 (7)房间被书架、设备或隔断等分隔,其顶部至顶棚或梁的距离小于房间净高的5%时,则每个被隔开的部分应设置探测器。 (8)探测器周围0.5m内,不应有遮挡物,探测器至墙壁、梁边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0.5m。 (9)探测器至空调送风边的水平距离不应小1.5m,至多孔送风 顶棚孔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0.5m。(是指在距离探测器中心半径为0.5m范围内的孔洞用非燃烧材料填实,或采取类似的挡风措施。 (10)在宽度小于3m的走道顶棚上设置探测器时,宜居中布置。感温探测器的安装间距不应超过l0m,感烟探测器安装间距不应超过15m,探测器至端墙的距离,不应大于探测器安装间距的一半。 (11)在电梯井、升降机井设置探测器时其位置宜在井道上方的机房顶棚上。 (12)下列场所可不设火灾探测器; A、厕所、浴室等潮湿场所 B、不能有效探测火灾的场所 C、不便于使用。维修的场所(重点部位除外) (13)可燃气体探测器应安装在气体容易泄漏出来,气体容易流经的场所,及容易滞留的场所,安装位置应根据被测气体的密度、安装现场气流方向、温度等各种条件来确定。 A、密度大、比空气重的气体A液化石油气应安装在下部,一般距地0.3m。且距气灶小于4mm 的适当位置。 B、人工煤气密度小且比空气轻,可燃气体探测器应安装在上方,距气灶小于8m的排气旁处的顶棚上。如没有排气应安装在靠近煤气灶梁的一侧。 C、其它种类可燃气体,可按厂家提供的并经国家检测合格的产品技术条件来确定其探测器的安装位置。 (14)红外光束探测器的安装位置,应保证有充足的视场,发出的光束应与顶棚保持平行,远离强磁场,避免阳光直射,底座应牢固地安装在墙上,安装高度。 (15)其它类型的火灾探测器的安装要求,应按设计和厂家提供的技术资料进行安装。 (16)探测器的底座应固定可靠,在吊顶上安装时应先把盒于固定在主龙骨上或在顶棚上生根作支架,其连接导线必须可靠压接或焊接,当采用焊接时不得使用带腐蚀性的助焊剂,外接导线应有0.15m的余量,入端处应有明显标志。 (17)探测器确认灯应面向便于人员观察的主要入方向。 (18)探测器底座的穿线孔宜封堵,安装时应采取保护措施(如装上防护罩): (19)探测器的接线应按设计和厂家要求接线,但“十”线应为红色,“一”线应为蓝色.其余线根据不同用途采用其它颜色区分,但同一工程中相同的导线颜色应一致。 (20)探测器的头在即将调试时方可安装,安装前应妥善保管,并应采取防尘、助潮、防腐蚀等措施。 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安装。 (1)报警区内的每个防火分区应至少设置一只手动报警按扭,从一个防火分区内的任何位置到最近一个手动火灾报警按扭的步行距离不应大于30m。 (2)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应安装在明显和便于操作的墙上,距地高度1.5m,安装牢固并不应倾斜。 (3)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外接导线应留有0.10m的余量,且在端部应有明显标志。 端子箱和模块箱安装。 (1)端子箱和模块箱一般设置在专用的竖井内,应根据设计要求的高度用金属膨胀螺栓固定在墙壁上明装,且安装时应端正牢固,不得倾斜。 (2)用对线器进行对线编号,然后将导线留有一定的余量,把控制中心来的干线和火灾报警器及其它控制线路分别绑扎成束,分别设在端子板两侧,左边为控制中心引来的干线,右侧为火灾报警探测器和其它设备来的控制线路。 (3)压线前应对导线的绝缘进行摇测,合格后再按设计和厂家要求压线。 (4)模块箱内的模块按厂家和设计要求安装配线,合理布置,且安装应牢固端正,并有用途标志和线号。 火灾报警控制器安装。 (1)火灾报警控制器(以下简称控制器)接收火灾探测器和火灾报警按钮的火灾信号及其它报警信号,发出声、光报警,•指示火灾发生的部位,按照预先编制的逻辑,发出控制信号,联动各种灭火控制设备,迅速有效的扑灭火灾。为保证设备的功能必须做到精心施工,确保安装质量。火灾报警器一般应设置在消防中心、消防值班室、警卫室及其它规定有人值班的房间或场所。控制器的显示操作面板应避开阳光直射,房间内无高温、高湿、尘土、腐蚀性气体;不受振动、冲击等影响。 (2)设备安装前土建工作应具备下列条件: A、屋顶、楼板施工已完毕,不得有渗漏。 B、结束室内地面、门窗、吊顶等安装。 C、有损设备安装的装饰工作全部结束。 (3)区域报警控制器在墙上安装时,其底边距地面高度不应小于1.5m,可用金属膨胀螺栓或埋注螺栓进行安装,固定要牢固、端正,安装在轻质墙上时应采取加固措施。靠近门轴的侧面距离不应小于0.5m,正面操作距离不应小于1.2m。 (4)集中报警控制室或消防控制中心设备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A、落地安装时,其底宜高出地面0.05~0.2m,一般用槽钢或打水台作为基础,如有活动地板时使用的槽钢基础应在水泥地面生根固定牢固。槽钢要先调直除锈,并刷防锈漆,安装时用水平尺、小线找好平直度,然后用螺栓固定牢固。 B、控制柜按设计要求进行排列,根据柜的固定孔距在基础槽钢上钻孔,安装时从一端开始逐台就位,用螺丝固定,用小线找平找直后再将各螺栓紧固。 C、控制设备前操作距离,单列布置时不应小于1.5m,双列布置时不应小于2m,在有人值班经常工作的一面,控制盘到墙的距离不应小于3m,盘后维修距离不应小于1m,控制盘排列长度大于4m时,控制盘两端应设置宽度不小于1m的通道。 D、区域控制室安装落地控制盘时,参照上述的有关要求安装施工。 (5)引入火灾报警控制器的电缆、导线接地等应符合下列要求: A、对引入的电缆或导线,首先应用对线器进行校线。按图纸要求编号,然后摇测相间、对地等绝缘电阻,不应小于20M。,全部合格后按不同电压等级、用途、电流类别分别绑扎成束引到端子板,按接线图进行压线,注意每个接线端子接线不应超过二根,盘圈应按顺时针方向,多股线应涮锡,导线应有适当余量,标志编号应正确已与图纸一致,字迹清晰,不易褪色,配线应整齐,避免交叉,固定牢固。 B、导线引入线完成后,在进线管处应封堵,控制器主电源引人线应直接与消防电源连接,严禁使用接头连接,主电源应有明显标志。 C、凡引人有交流供电的消防控制设备,外壳及基础应可靠接地,一般应压接在电源线的PE线上。 D、消防控制室一般应根据设计要求设置专用接地装置作为工作接地(是指消防控制设备信号地域逻辑地人,当采用独立工作接地时电阻应小于4M。,当采用联合接地时,接地电阻应小于1M。,控制室引至接地体的接地干线应采用一根不小于16mm 2的绝缘铜线或独芯电缆,穿人保护管后,两端分别压接在控制设备工作接地板和室外接地体上。消防控制室的工作接地板引至各消防控制设备和火灾报警控制器的工作接地线应采用不小于4mm 2铜芯绝缘线穿入保护管构成一个零电位的接地网络,以保证火灾报警设备的工作稳定可靠。接地装置施工过程中,分不同阶段应作电气接地装置隐检,接地电阻摇测,平面示意图等质量检查记录。 其它火灾报警设备和联动设备安装,按有关规范和设计厂家要求进行安装接线。 2.2调试要求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调试,应在建筑内部装修和系统施工结束后进行。 调试前施工人员应向调试人员提交竣工图、设计变更记录、施工记录(包括稳蔽工程验收记录),检验记录(包括绝缘电阻、接地电阻测试记录)、竣工报告。 调试负责人必须由有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一般.由生产厂工程师或生产厂委托的经过训练的人员担任。其资格审查由公安消防监督机构负责。 调试前应按下列要求进行检查; (1)按设计要求查验。设备规格、型号、备品、备件等。 (2)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要求检查系统的施工质量。对属于施工中出现的问题,应会同有关单位协商解决,并有文字记录。 (3) 检查检验系统线路的配线、接线、线路电阻、绝缘电阻,接地电阻、终端电阻、线号、接地、线的颜色等是否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发现错线、开路、短路等达不到要求的应及时处理,排除故障。 火灾报警系统应先分别对探测器、消防控制设备等逐个进行单机通电检查试验。单机检查试验合格,进行系统调试,报警控制器通电接人系统做火灾报警自检功能、消音、复位功能、故障报警功能、火灾优先功能、报警记忆功能、电源自动转换和备用电源的自动充电功能、备用电源的欠压和过压报警功能等功能检查。在通电检查中上述所有功能都必须符合条例《GB4717火灾报警控制器通用技术条件》的要求。 按设计要求分别用主电源和备用电源供电,逐个逐项检查试验火灾报警系统的各种控制功能和联动功能,其控制功能和联动功能应正常。 检查主电源: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主电源和备用电源,其容量应符合有关国家标准要求,备用电源连续充放电三次应正常,主电源、备用电源转换应正常。 系统控制功能调试后应用专用的加烟加温等试验器,应分别对各类探测器逐个试验,动作无误后可投人运行。 对于其它报警设备也要逐个试验无误后投人运行。 按系统调试程序进行系统功能自检。系统调试完全正常后,应连续无故障运行120h,写出调试开通报告,进行验收工作。 2.3系统验收程序 火灾报警系统安装调试完成后,由施工单位、调试单位对工程质量、调试质量、施工资料进行预检,同时进行质量评定,发现质量问题应及时解决处理,直至达到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为止。 预检全部合格后,施工单位、调试单位应请建设单位、设计、监理等单位,对工程进行竣工验收检查,无误后办理竣工验收单。 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请建筑消防设施技术检测单位进行检测,由该单位提交检测报告。 以上工作全部完成后,由建设单位向公安消防监督机构提交验收申请报告,并提供下列文件和资料: (1)建设过程中消防部门的消防审核文件、备忘录及其落实情况。 (2)施工单位、设备厂家的资质证书和产品的检测证书。 (3)施工记录(隐蔽工程验收、设计变更洽商、绝缘摇测记录、接地电阻记录、主要材质证明、合格证)等。 (4)调试报告。 (5)建设单位组织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等单位办理的竣工验收单。 (6)检测单位提出的检测报告。 (7)系统竣工图、系统竣工表。 (8)管理、维护人员登记表。 消防工程经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对施工质量复验和对消防设备功能抽验,全部合格后,发给建设单位《建筑工程消防设施验收合格证书》建设单位可投入使用,进入系统的运行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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