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中山市天键电子工业有限公司
.
受控状态:
文件编号: MINAMI-QP-04
现行版本: C/0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发布日期: 2021年12月03日
生效日期: 2021年12月06日
修改记录
版本号
描 述
发行日期
修订人
C/0
1、 适应公司组织结构调整,文件整版升级。
2、 适应公司建立HSPM管理体系,文件中增加相关HSPM内容。
2006-12-03
李国辉
1 目的
通过对物料、半成品、成品的搬运和贮存进行规范管理,防止公司内部和外供产品的变质、损坏和错用,以保证产品不受损害、安全完好地到达目的地。
2 范围
适用于所有产品的防护管理。
3 定义
产品防护:指来料接收、内部生产加工、放行、交付出货,直到预定目的地所有阶段所采取的措施。
4 权责
4.1物控部:
4.1.1物料、成品的出入库、储存、保管、盘点等工作。
物料、成品的库存统计。
物料的采购和仓库不合格物料的处理。
4.2品管部:来料检验和成品入库的检验以及库存物料、成品的复检。
4.3生产部门:负责生产过程中产品的防护, 生产领料与退料,制成品的入库。
5 工作程序
5.1 收发程序
5.1.1.1物料到厂时(快递\供应商送货及公司提货)仓库收料人员核对送货单的供应商、合同号、物料编码及名称是否准确;然后检查所送物料外包装是否有对应的标识,抽检有无混装,数量是否准确,对差异较大的报采购部处理。
a) 对于非免检的物料,仓库相关人员安排物料放到待检区,开出《来料入仓单》交品管部IQC依《IQC检验规程》进行检验,并填写《来料检验报告》。检验后依《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进行标识,不合格品依《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执行。
b)来料为免检物料的,具体按《来料免检作业规范》执行。
c)仓库人员对检验合格的产品办理入仓,对合格品与特采品、环保与非环保分区域放置。在搬运过程中应根据产品特点,使用适当的工具搬运,防止在搬运中损坏产品。
仓库管理员要及时将来料输入ERP系统,并确保账、物、一致。
5.1.2.1生产部门依生产排期计算使用物料的数量,开《材料出库单》交仓库,仓库发料,并及时输入ERP系统。
5.1.2.2有异常或未经检验的物料的领用,依《MRB物料评审会议运作作业指导书》执行,后续品管部在生产过程跟踪使用结果。
发料时,发料人员应在《材料出库单》填写上该批物料的检验单号,车间领料员必须当面点清物料数量,确认无误后,签字确认,物料方可出仓。
仓管员及时将领料情况输入ERP系统,并确保账、物、一致。
5.1.2.5如仓库物料未能满足生产车间的物料需求,物控部则应及时通知生产部进行协商解决。
5.1.3.1车间不再使用的物料,由车间用红笔开《出仓单》并注明原检验单号,
经生产部主管/经理审批后交IQC检验为良品,仓库办理退仓入账。
5.1.3.2不合格物料的退仓依《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执行。
仓管员及时将退料输入ERP系统,并确保账、物、一致。
成品出入仓
《送检入仓单》送QA检验, QA依《QA检验规程》等进行检验。按《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对产品进行标识,不合格的成品依《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执行。
产品入仓之前,仓管员必须先指定一个存放产品区域,车间进仓的人员必须按仓管员指定的位置放置产品。
仓管员必须监控车间人员的摆放,要求其同一类型,同一批号的产品放在同一区域并摆放整齐。
5.1.4.4仓管员根据QA签暑的《送检入仓单》,才能正式办理入仓手续。
ERP,确保账、物、一致。
5.1.4.6出货时,市场部开出《货物出库单》经市场部经理/主管审批,仓贮部安排仓管员根据《货物出库单》发货。
仓管员接到《货物出库单》后,根据《货物出库单》上的品名、规格型号、数量等内容核对审核无误后,经提货员或司机签名确认。
仓库必须建立成品账目,及时记录出入数量,确保账、物、卡一致。
仓储管理
a) 贵重货物必须储存在出、入受限制的地方。
b) 无关人员禁止出入,仓库应设相关的禁止出入标识。
a) 储存的环境必须通风、干燥;如物料对温度有特别要求时,将按要求储存;
b) 物料必须根据需要放于适当的器具:如卡板、货架、胶箱等,做到防潮防尘;
c) 有焊接导电要求的材料及电子器材尽量存放于货架高处,密封保存;封箱打开后,必须放入防潮珠后再密封;
d) 金属材料和有金属嵌件、金属镀层及导线类的材料密封保存;
e) 塑料、橡胶及其它材料存放时注意相互隔离,以免退色、串色;
f) 物料分区摆放且符合先入先出原则,堆放相对高度原则上不超过2米,可根据具体物料要求进行适当放置;
g) 消防设备一米内不可放置任何物品将其阻挡。
a) 物料的收发必须遵循先入先出的原则;
b) 仓库人员应每月对有有效期限的物料进行检查,超过有效期限的,仓库通知IQC重新检验,检验合格的由IQC重新贴检验合格标签;检验不合格的,仓库人员开出《不合格品评审单》,工程部提出意见,经运作副总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后,予以报废处理。
c) 物料仓存数以电脑记录为准,对仓存物料进行定期盘点,如有差异经审批后调整,做到账、物相符;
d) 库存品是有焊接和导电要求的材料及电子器材(如插针、PCB板、背板、电阻、电容、EET等)应每隔6个月—8个月将物料送品管部复检;复检重点是有无氧化, 检验方法与正常来料检验相同;
e) 库存品是金属材料和有金属嵌件、金属镀层及导线类的材料应每隔1年零6个月—1年零8个月将物料送品管部复检;复检重点是有无氧化,检验方法与正常进料检验相同;
f) 非上面d) e)两类规定外的物料:如塑胶类,包装类的物料等,若库存超过18个月,则由仓库提出复检。由品管部依正常检验规范进行检验。
g) 库存材料保存期为三年,若库存超过3年,仓库人员开出《不合格品评审单》,经品管、工程部确认,运作副总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后,予以报废处理。
h) 若供应商提供的材料保存期要求小于3年的物料,则按要求的保存期限执行,超过要求的保存期,仓库人员开出《不合格品评审单》,经品管、工程部确认,运作副总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后,予以报废处理。
i) c)d)e)三类材料中的复检期大于供应商提供的保存期限,则按h)条执行。
a) 所有物料必须有合适的包装,仓存物料尽量使用原包装;如原包装损坏应 及时更换合适的胶箱或纸箱等;
b) 所有的成品的包装必须严格按合同要求或成品包装作业指导书进行;确保包装在正常的储运、装卸条件下,不因包装原因而发生变质。
c) 物料或成品包装的尾数须注明。
a) 所有货仓收发之成品及零件,必须用卡板摆放,且成品一般不超出卡板平面面积(特殊例外);
b) 所有成品必须分类摆放;
c) 成品摆放高度与方向须根据包装之指引;
d) 所在成品的摆放不能上重下轻,上大下小;
e) 超过三十天必须出货之外销喇叭、耳机成品,必须通知QA检查合格后方可出货。
f) 超过二十天必须出货之咪头成品,必须通知QA检查合格后方可出货。
g) 由于客户取消订单而造成的成品库存,超过三个月的库存由仓库人员汇总交市场部确认处理方法。
a) 货物的搬运必须使用适当运输工具和方法,搬运操作工须经过相关培训后方可操作;
b) 搬运货物时注意轻拿轻放,并按箱面指引处理;
c) 运输工具叉车必须定期检查,保养;
d) 需搬运的货物须包装/堆放良好避免在运输中倒塌,刮伤等;
e) 搬运中发现有损坏外箱时通知相关人员,以便处理。
5.3.4各车间负责各生产工序及产品交付前的防护工作,品管部负责产品在检验过程中的防护工作;提供所需的保护条件,防止产品外观受损、防潮、防雨、防晒等。
6 相关文件
6.1《来料检验和试验程序》
6.2《成品检验和试验程序》
6.3《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6.4《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
7 相关记录
7.1《来料入仓单》
7.2《材料出库单》
7.3《货物出库单》 引用《订单管理程序》表单
7.4《 出货检验报告》 引用《成品检验和试验程序》表单
7.5《不合格品评审单》 引用《不合格品控制程序》表单
7.6《送检入仓单》 引用《成品检验和试验控制程序》表单
6 / 7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