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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用电管理制度及措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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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用电管理制度及措施 为了加强分宜梁场施工用电的安全管理,规范用电行为,防止和减 少施工用电的安全事故,保障员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和措 施。 一、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临时用电必须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JGJ46-25)要求,编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 和电气防火措施。 第二条 临时用电工程图纸必须单独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绘制,经 技术负责人审批后作为临时用电施工的依据。 第三条 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和步骤: ① 现场勘探,确定电源进线总配电箱(柜),分配电箱的位置及线路 走向。 ② 进行负荷计算,选择导线截面和电器的类型、规格。 ③ 绘制电气平面图,立面图和接线系统图。 ④ 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第四条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 ① 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及修改施工组织设计的全部资料。 ② 技术交底资料。 ③ 临时用电工程检查验收表。 ④ 接地电阻测定记录。 ⑤ 定期检(复)查表(班组每旬,经理部每月进行一次)。 ⑥ 电工维修工作记录。 第五条 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由电工完成,电工 等级应同工程的难易程度和技术复杂性相适应。 第六条电工工作及要求 ① 电工必须经过专业及安全技术培训,经(地)市劳动部门考试合 格发给操作证,方准独立操作。 ② 电工应掌握用电安全基本知识和所有设备性能。 ③ 上岗前按规定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 ④ 停用设备应拉闸断电,锁好开关箱。 ⑤ 负责保护用电设备的负荷线,保护零线(重复接地)和开关箱。 ⑥ 移动用电设备必须切断电源,在一般情况下不许带电作业,带电 作业要设监护人。 ⑦ 按规定定期(工地每月、公司每季)对用电线路进行检查,发现 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 第七条施工用电的规范要求 ① 电工作业必须经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非电工严禁进行 电气作业。 ② 电工作业时,必须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严禁酒后操作。 ③ 所有绝缘、检测工具应妥善保管,严禁他用,并应定期检查、校 验。保证正确可靠接地或接零。所有接地或接零处,必须保证可靠电气 连接。保护零线PE必须采用绿/黄双色线,严格与相线、工作零线相区 别,不得混用。 ④ 电气设备的装置、安装、保护、使用、维修必须符合《施工现场 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5)的要求。 ⑤ 在施工现场专用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的电力系统中,必须采用TN-S 接零保护。 ⑥ 电气设备不带电金属外壳、框架、部件、管道、金属操作台和移 动式碘钨灯的金属柱等,均应做保护接零。 ⑦ 定期和不定期对临时用电工程的接地、设备绝缘和漏电保护开关 进行检测、维修,发现隐患及时消除,并建立检测维修记录。 ⑧ 临时用电工程拆除,应按顺序切断电源后进行,不得留有隐患。 ⑨ 施工现场的供电系统必须实施三级配电二级保护。开关箱安装漏 电保护开关的漏电动作电流应为30mA以下。 ⑩ 漏电保护开关不得随意拆卸和调换零部件,以免改变原有技术参 数,并应经常检查实验,发现异常,必须立即查明原因,严禁带病使用。 第八条 施工照明的规范要求 ① 施工现场照明应采用高光效、长寿命的照明光源。工作场所不得 只装设局部照明,对于需要大面积的照明场所,应采用汞灯、高压钠灯 和碘钨灯,灯头与易燃物的净距离不小于0.3m。流动性碘钨灯采用金属 支架安装时,支架应稳固,灯具与金属支架之间必须用不小于0.2m的绝 缘材料隔离。 ② 施工照明灯具露天装设时,应采用防水式灯具,距地面高度不得 低于3moX作棚、场地的照明灯具,可分路控制,每路照明支线上连接 灯数不得超过10盏,若超过10盏时,每个灯具上应装设熔断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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