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安全输血护理管理制度
(一)护士须遵医嘱实施配血与输血工作。
(二)采集血标本时、到血库取血时、输所有血制品及每袋血时,必须严格按照《输血查对制度》的要求进行查对。
(三)护士接输血申请单后,应认真核查该申请单的各项内容是否填写齐全,若有填写不全者须请开单医生补填齐全。
(四)两名护士将医嘱与输血申请单进行核对,查看血型检测结果。
(五)采集配血标本时,必须一人一次一单一管,不得一次采集2个以上病人的配血标本。不能在输液部位的上端采血标本。
(六)由专门人员将配血标本与输血申请单送交检验科。
(七)取血时,由医护人员到检验科取血。发现血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收取:标签破损、字迹不清、血袋有破损、漏血、血液中有明显凝块、血浆呈乳糜状或暗灰色、血浆中有明显气泡、絮状物或粗大颗粒、未摇动时血浆层与红细胞的界面不清或交界面上出现溶血、红细胞层呈紫红色、过期或其他须查证的情况。
(八)取血时应使用专用取血箱,取多人份血制品时分袋放置。运送中平稳拿取,避免碰撞、剧烈震动,以免造成溶血。
(九)血液一旦从检验科发出不得退回。
(十)取回的血应尽快输用,不得自行贮血。红细胞制品一般取回后10-20分钟开始输用,最多放置不得超过30分钟,一袋血要在4小时内输完。血小板、冷沉淀应立即快速输注。一次取回的血制品种类、数量多,不能及时输用时,可先暂存放于取血箱。
(十一)输用前将血袋内的成分轻轻混匀,不要剧烈震荡。血液中不能加入其它药物。输血时不能挤压输血管、血袋。
(十二)到床旁输血时要求一次一人一份,不得同时携带两个以上病人或两份以上的血制品。
(十三)输血过程中应先慢后快,在刚开始输入的15分钟内,不超过20滴/分(冷沉淀、血浆按规定),再根据病情和年龄调整输注速度,并严密观察有无输血不良反应。如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
1、减慢或停止输血,用生理盐水维持静脉通路。
2、通知值班医生和输血科值班人员,及时检查、治疗和抢救,并查找原因,做好记录。
3、疑为溶血性或细菌污染性输血反应,应立即停止输血,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维持静脉通路,及时报告上级医生,在积极治疗抢救的同时,做以下核对检查:输血申请单、血袋标签、交叉配血试验记录;受血者及供血者的ABO血型、Rh血型。
4、剩余血制品及输血用具妥善保管,必要时交检验科进一步检验。
5、积极配合医生或检验科进行输血不良反应的各项检测。
(十四)对于Rh阴性和其他稀有血型的患者,应在护理记事表、护理记录单、床头卡、病历夹上明确标识,并告知患者及家属注意事项。
(十五)转科的输血患者,须仔细交接配发血单与血制品标签上的各类项目、剩余血量、取血时间,并询问血液的贮存条件、贮存时间。
(十六)输血完毕,由专人回收后交检验科,血袋保存24h。以备患者在输血后发生输血反应时检查分析原因。
(十七)输血器的使用规定:
1、输血时须使用输血器、输血针头进行输血,不得使用输液器及<7号的输液针头输血。输血器使用前应认真检查,确保质量。
2、输血前、后用生理盐水冲洗输血管道。
3、连续输用不同供血者的血液时,在前一袋血输尽后,用生理盐水冲洗输血器,再接下一袋血继续输注(血小板、冷沉淀等特殊制品除外)
4、连续输血应每4h更换输血器;输血速度变得很慢时应更换输血器。
5、输注红细胞的输血器不能用于输血小板。
6、一次性输血器使用后按感染性废物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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