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制度一、门卫、值班、巡查制度(一)服从分工,听从指挥,执行安全保卫,做好单位安全保卫工作,遇有外来寻衅干扰单位正常上班的人员,及时制止,劝阻无效,及时拔打110报警。(二)认真做好来人来访的询问、登记。(三)熟悉单位环境,确保单位财产安全,对单位的进出物资材料有疑意的及时盘问,决不允许单位财物外流遗失。(四)值班时坚守岗位,勤巡、勤看、勤听、勤查,密切注意环境安全,发现问题及时上报。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一)全体员工必须树立“供水必须安全,安全促进供水”和为国家、为人民生命财产负责的观念和责任感,做到人人重视安全,时时注意安全,事事抓安全,及时发现和排除隐患,防患于未然。(二)
2、各岗位操作人员要认真学习业务知识,熟练掌握业务技能及安全操作规程,严格执行安全工作细则,保障安全生产。(三)生产所必需的易燃、有毒、高腐蚀物质,由专职人员严格按照规定进行使用、管理、运输。危险品使用、管理要充分注意气温、环境、场所条件,要有切实可行的安全防范措施。(四)严守工作岗位,上班时不得乱串岗、打闹、打瞌睡和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五)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生产教育,检查落实各岗位的安全措施,确保安全生产。三、现金、票据、印鉴等贵重物品使用、保管制度。(一)单位的现金、票据、有价证券由单位财务人员统一管理。千元以上资金往来应使用支票或转账。发工资需提取大笔现金时要专人专车,并在当天
3、发放完毕。财务人员严禁在单位存放大笔现金或有价证券。(二)单位库存物资入、出库单,分别由仓管员和行政领导负责,领购、登记、填制、保管。仓管员依据入、出库单的“保管联”登记库存物资明细账,并妥善保管存根联,以便备查。(三)各类印鉴使用部门要有专人管理,严格使用批准手续。严禁滥盖空白函件或滥用印章。(四)单位贵重办公设备,要指定专人使用管理,并建账登记,人员变动要搞好交接。(五)所有办公室、接待室、化验室、库房等,都要做到人离关窗锁门。贵重工具、材料、器材都要随时注意收拣或交接。四、消防、交通安全管理制度(一)全单位职工要认真遵守交通规则。严禁超载超速、疲劳驾车、无证驾驶无证车辆。上下班期间交通拥
4、挤要特别注意安全严禁超速占道行驶。(二)全单位职工要加强消防意识,站、厂区消防器材由各部门负责人定期或不定期的 检查,确保消防器材的完好无损,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定期对员工进行消防培训。五、治安防范教育培训制度(一)新职工上岗前必须进行治安防范知识教育。(二)单位治安防范教育内容包括。(1)国家有关治安防范方面的规章制度和单位治安防范方面的管理制度;(2)单位治安防范方面的状况及事故教训等。(三)各部门治安防范教育由各科负责,主要内容是本科治安环境的特点以及科的治安状况及治安事件处理应急措施等。(四)要定期对单位职工进行法制教育、保密教育、安全防范教育和治安形势教育,增强法制观念、保密意识和安全
5、防范意识。(五)要积极协助公安机关、消防部门对单位门卫、兼职消防等人员进行安全治安防范和消防实战技能训练。(六)要积极参加公安机关或上级 的安全保卫人员教育、培训活动。六、发生治安案件、涉嫌刑事犯罪案件的报告制度(一)单位内部一旦发生治安案件、涉嫌刑事犯罪案件,应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二)及时 保护好现场,控制和防止 员逃匿。(三)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开展对案件的查处工作。(四)认真做好抢救、善后工作,防止事态扩大,堵塞漏洞,加强安全防范措施。七、治安保卫工作检查、考核及奖惩制度(一)本单位治安保卫工作的检查、考核及奖惩,纳入每年安全生产和内保工作目标,实行责任管理。(二)治安保卫工作的检查、
6、考核与安全生产同步进行,即单位每月 一次综合检查,发现治安、内保隐患,立即进行整改。单位每年度末,由领导小组对全年治安保卫工作的各项目标任务进行综合考核。(三)按照年度总考核和平时抽检综合得分,来评定优胜部门、合格部门、责令整改部门。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制度(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推动和规范我院院务公开工作,促进民主科学管理,依法执业,提高医疗服务能力,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不断满足群众的就医需求,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卫生 全面推行医疗机构院务公开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对我院院务公开工作的监督和考核。第三条院务公开监督考核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效的原则
7、第四条医院院务公开监督小组负责统一 实施全院院务公开的监督和考核工作。第五条医院各职能部门应当充分发挥主管职能的作用,把院务公开列为对各科室评审评价、考核评优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院务公开工作的监督和考核。第六条院务公开监督考核采取日常监督与定期考核相结合,明查和暗访相结合的办法;监督考核的重点是院务公开的 领导、公开内容、公开时限、公开方式、公开范围、公开效果。第七条医院将院务公开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进行管理,并作为评定内设科室与部门工作成绩的重要依据。第二章院务公开的日常监督第八条院务公开日常监督是对医院日常院务公开执行情况进行的监督,包括外部监督和内部监督两种形式。第九
8、条院务公开日常监督的主要内容是院务公开实施情况及其效果。第十条卫生行政部门、社会公众、服务对象、媒体、院外监督员和有关单位对医院的院务公开进行外部监督。第十一条医院的内设科室、部门以及职工对医疗机构的院务公开进行内部监督。第十二条医院通过设立投诉 电话、院务公开栏、聘请社会监督员等多种方式,主动接受监督。第十三条医院接到日常监督反馈意见后,应当予以登记并及时调查核实和处理,对改进工作的建议应积极采纳。第十四条院务公开各管理部门应当充分发挥监督职责,督促各科对院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第三章院务公开的定期考核第十五条院务公开定期考核是院务公开监督小组定期对医院院务公开情况的检查评估。院务
9、公开定期考核每年进行一次。第十六条定期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一)领导院务公开工作的领导体制、协调机制和网络体系的建设情况;领导和办事机构工作开展情况;年度院务公开工作目标、计划和措施的制定和落实情况;院务公开纳入单位责任目标管理情况等。(二)制度建设院务公开工作相关规章制度以及规章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情况。(三)公开内容1. 对社会公开情况,包括医院基本情况;服务信息(包括服务指南、服务流程、服务规范和服务承诺等);行业作风建设情况等。2. 对服务对象公开情况,包括各种服务收费项目、标准等收费信息;医疗机构的药品、仪器设备检查以及诊疗价格;按规定提供医疗文书等信息资料服务等。3. 对内部职工公开情
10、况,包括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及大额度资金使用情况;职工权益保障;药品、设备等物资购置情况;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等。(四)公开载体建设完备的公示场所;职代会等各类会议形式;便民手册和单位简介等宣传资料。电子显示屏和电子触摸屏、单位门户网站和局域网等现代化公开载体。(五)监督检查院务公开检查监督机制建立情况;院务公开内容动态管理情况;服务对象、职工对院务公开的满意度等。(六)工作创新公开形式和内容的创新和拓展情况。第十七条院务公开采取量化考核办法,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一)优秀:积极开展院务公开工作,重点突出,措施得力,成效显著,社会反映好,群众满意率高;(二)合格:认
11、真执行院务公开的各项规定,按要求开展院务公开工作,措施比较得力,取得一定成效,有一定经费保障、群众比较满意;(三)不合格。院务公开工作开展不全面,执行院务公开有关规定不力,工作落实不到位,群众不满意。因未按规定开展院务公开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考核结果定为不合格。第十八条定期考核可采取实地考核、综合评议等多种方式,也可与其他检查和督导合并进行。定期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反馈给被考核部门,并责令其改正。第十九条考核结束,医院应当对考核结果进行公示。第四章院务公开奖惩第二十条医院应当对院务公开考核优秀的部门给予表彰奖励,对考核不合格的部门予以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第二十一条违反院务公开有关规定的,由医院院务公开监督小组对主要负责人进行批评训诫;情节严重的,予以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第五章附则第二十二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