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北京市前期物业服务合同〔2020年〕
合同编号:
北京市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甲方〔业主〕:
乙方〔建设单位〕: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零一零年十月
使用说明
1.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由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与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制定,供建设单位与业主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时使用。
2.本合同文本中所称前期物业服务,是指建设单位承当前期物业服务责任,按合同的约定,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建筑物、构筑物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修理、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
“【】〞中的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及其他必须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双方当事人应当协商确定。“【】〞中选择内容,以划“√〞方式选定;关于实际状况未发生或双方当事人不做约定的,应当在空格部位划“×〞,以示删除。
4.双方当事人签订本合同时应当认真核对合同内容,合同一经签署,对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北京市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甲方〔业主〕: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国籍: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
出生日期:年月日性别: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联系 :
【法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国籍:
【身份证】【护照】【】:
出生日期:年月日性别: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联系 :
乙方〔建设单位〕:
营业执照注册号: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号:
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联系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物业管理条例》及《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乙方为甲方提供前期物业服务的有关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物业项目基本状况第一条本物业项目〔以下简称“本物业〞〕基本状况如下:
名称:【地名核准名称】【暂定名】。
类型:【住宅】【办公】【商业】【】。
坐落位置:区〔县〕路〔街〕。
规划建筑面积:平方米。
第二条物业管理区域四至:
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规划平面图和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物业构成明细分别见附件一、二。
第三条物业服务用房主要用于物业服务企业客服接待、项目档案资料储存、工具物料存放、人员值班备勤、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办公用房等。
物业服务用房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平方米,位于【号楼】【幢】【座】层单元号;地下建筑面积为平方米,位于【号楼】【幢】【座】层单元号;其中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办公用房建筑面积为平方米,位于
【号楼】【幢】【座】层单元号。
〔注:物业服务用房为多处时,双方可自行增加以上内容〕
第二章物业服务事项、标准及有关约定第四条乙方指定物业服务项目负责人为:,联系 :。乙方改换项目负责人的,应当于7日内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显著位置公示。
第五条乙方提供的前期物业服务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制订物业服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保管相关的工程图纸、档案与完工验收资料等;依据法律、法规和临时管理规约的授权制订物业服务的有关制度;
2.负责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部位的日常修理、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部位明细见附件三;
3.负责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修理、养护、运行和管理。物业共用设施设备明细见附件四;
4.负责共有绿地、景观的养护和管理;
5.负责清洁卫生服务,包括物业共用部位、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等;
6.负责协助维护公共秩序和协助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7.其他服务事项:
第六条乙方按以下第种方式提供住宅的前期物业服务:
1.《住宅物业服务标准》中的级物业服务标准,详见附件五;
2.选择《住宅物业服务标准》中不同等级的具体物业服务事项和标准,详见附件五;
非住宅的物业服务标准以及甲、乙双方约定的《住宅物业服务标准》范围以外的具体服务事项和标准,详见附件六。
第七条经乙方委托的物业服务评估监理机构评估测算,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物业服务费标准为:【住宅】元/平方米月;【办公楼】:元/平方米月;【商业物业】:元/平方米月;【会所】:元/平方米月;物业:元/平方米月。物业服务费用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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