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TH
员工招募和培训管理程序
标准号码:
制作日期:
生效日期:
TH–AB–20〔01〕
2012年10月08日
2012年10月08日
1.0 目的
本程序的目的是明确人事部关于人力资源的招募、培训及考核的使命及安排,以规范我公司之人事管理制度。
2.0 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人事部及各部门的员工培训。
3.0 使命
3.1 人事部主管负责人事管理制度的建立,培训及人事考核的策划和实施。
3.2 人事文员负责对新员工的招聘、培训实施及员工档案的管理。
3.3 公司指定讲师或项目负责人负责执行相关特定技术和工作的培训。
3.4 厂经理负责公司人事管理制度及培训计划的审批。
4.0 程序
4.1 招聘人员
各部门因生产必须要而要求新招员工,书面申请给人事主管,人事主管依据实际确立招聘条件和人数,送给经理审批。
经理审批后,人事部发出招聘广告,面向社会招工。
应聘者由保安人员带到人事部,由人事部主管或文员进行面试,核实身份证及其它有效证件,符合《劳作法》务工年龄等条件的发给招工《员工登记表》。
要求应聘者在《员工登记表》中据实填写个人履历、学历、写明进厂前是否有犯罪行为及具体地址。
对将从事重要岗位〔如:运输、仓管、搬运等特别岗位〕的人员人事部要通过公安部门协助查核其身份、背景,经核实合格后方可上岗。
4.2 培训
4.2.1 由人事部组织安排对新招人员进行一级培训,让员工了解公司的品质系统及政策、厂规、厂纪等,作好记录存盘于人事档案。
4.2.2 由人事部组织安排对新招人员进行二级培训,安排导师进行消防安全、防恐等培训,内容包括:防火、急救、逃生等安全常识和识别外来人员非法进入厂区、外来或公司员工非法进入公司敏感区、举报内部阴谋、认知安全和危险意识、保证产品的完整性、防止窜改、走私、防盗窃等防恐常识,以保证产品从入库到出库的过程安全,并储存培训记录。
4.2.3 人事部负责制订公司《年度培训项目及计划》,送厂经理审批,由人事部组织或监督实施,并作好《员工培训记录》存盘于人事部。
4.3 档案处理
43.1 人事文员负责管理所有公司员工的个人档案,以备劳作、法律部门查时便捷提供可靠资料。
人事部必须保留员工离职记录,清楚注明离厂人员姓名、时间及原因,并提供相关资料给保安部,以免被解雇员工被重新招聘用,防止自动离厂人员混入厂区。
人事部可因员工离厂而毁弃其个人档案和培训记录类资料,但必须永久储存公司员工花名册和员工离职记录。
4.4 离厂员工
4.4.1 被解雇及辞退的员工名单由人事部提供给保安部,由保安员负责监督对被解雇及辞退员工行李的拾检,办理退出床位手续,安排在下班时间经保安员检查后离开,并收回厂证。
4.4.2 凡被解雇的员工一经离厂后,人事部不得重新聘用。
5.0 记录
5.1 《员工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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