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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立劳动合同时限.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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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立劳作合同时限新整理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作法》(以下简称《劳作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劳作合同是劳作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作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以下是整理的订立劳作合同时限,谢谢你的阅读。 一、劳作合同订立的时限要求 劳作合同法》第7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作者建立劳作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劳作合同法》第10条规定,建立劳作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作合同。 已建立劳作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作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作合同。 劳作合同法》第82条第一款: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作者订立书面劳作合同的,应当向劳作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劳作合同法》第14条第三款,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作者订立书面劳作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作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作合同。 劳作合同法》第10条第三款:用人单位与劳作者在用工前订立劳作合同的,劳作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二、劳作合同的订立、内容和期限 第一,就是要求订立书面劳作合同。这里有一个例外状况,即非全日制用工,比如家里用钟点工,也可以用口头劳作合同的形式。劳作合同既然是劳作关系的载体,又是用人单位和劳作者的权利和义务的凭证,劳作合同法明确规定:建立劳作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作合同。已建立劳作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作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作合同。 第二,订立劳作合同的原则。劳作合同法规定:订立劳作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劳作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作者遵循上述原则订立,并经用人单位与劳作者在劳作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用人单位与劳作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解除劳作合同。劳作合同对劳作报酬和劳作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作者可以重新协商。 第三,劳作合同的内容。保证劳作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首先必须要明确劳作合同的必备条款。劳作合同法规定劳作合同中与劳作者切身利益直接有关的必备内容主要是:劳作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作报酬;社会保险;劳作保护、劳作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劳作合同除应具备法律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作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以及服务期和竞业限制等其它事项。 第四,劳作合同的三种不同期限。劳作合同法总结施行经验,规定:劳作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作合同、无固定期限劳作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作合同。固定期限劳作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作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作合同。比如一年、两年、三年,期限是明确的。无固定期限劳作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作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作合同。什么时候合同到期没有明确。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作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作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作合同。这种合同在工程建设里比较多,一开始请你来,这个工程结束,合同就结束了。这里必须要说明,无固定期限劳作合同并不是铁饭碗、终身制。在调查过程当中,有些用人单位,甚至有些劳作者不愿意签无固定期限劳作合同,有的用人单位不愿意订无固定期限劳作合同,认为一旦订了,就要对劳作者长期、终身负责,如果劳作者偷懒,用人单位毫无办法;有的劳作者,特别是管理人员和高级技术人员,也认为如果是无固定期限,自己就受约束,终身捆绑在企业中,就丧失了选择的机会。实际上这是一种误解。只要出现劳作合同法规定的情形,不管用人单位,还是劳作者,都有权依法解除劳作合同。订立无固定期限劳作合同,可以更有利于促进劳作关系稳定。在什么状况下订立无固定期限劳作合同呢劳作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作者协商一致,可以订无固定期限劳作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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