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小学财务管理规章制度
一、学校经费来源包括开办资金、财政全额拨款、捐赠及其它合法收入。
二、学校资产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学校依法管理和使用校舍、场地,未经主管部门批准不能改变其用途。学校建立校舍等财产档案,保护校舍、场地、校产不受非法侵占。加强校产和设备管理,落实管理制度、责任制度,注重校舍和设施的维修保养。提高使用效率和使用寿命。学校专设财产管理员,部门设财产保管员,实行分级管理,责任到人,固定资产实行账、物、卡管理,及时做好变更和增减记录。
三、学校建立健全财产、物资管理制度,建立账目,落实专人管理,定期清点,及时做好变更、增减手续。学校坚持物资使用审批制度,严格执行购置、出入库、使用、报废等各项制度,严防国有资产流失和浪费。损坏、丢失学校财物者应予以理赔,对情节严重者按规定给予处分。学校加强对体育场馆、科学教室、图书阅览室、实验室、书法教室、计算机房等专业设施的管理,充分发挥教学设施、仪器设备、体育器材、图书音像资料的使用效益,防止设备设施的闲置和浪费。
四、学校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实行民主管理和财务公开。执行国家规定的会计制度,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监督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接受财政、审计、主管单位的会计监督。实行经费内控制度和审批制度,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审计监督。学校财务人员应严格遵守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认真执行《会计法》,规范财务管理行为。各项收支均纳入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学校编制年度财务收支预算计划,经批准后实施。学校大型财物支出须经校长办公会议集体讨论决策。
五、学校严格执行收费政策,规范收费行为,按照有关部门确定的项目和标准收费。各项收入按照有关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六、学校依法接受社会各界的捐赠,建立健全受赠财产的使用制度,加强对受赠财产的管理并接受社会监督。接受捐赠的款项按照“收支两条线”规定上缴国库,接受捐赠的物资由学校相关部门及时登记入账,使用时办理好出借手续。
七、加强校园环境管理。学校合理规划校园建设,突出适合学生特点和需要的校园文化氛围,体现教育性和时代感,实现绿化、美化、净化的目标,营造优美育人环境。
学校考试管理制度
一、形式与次数
(1) 严格控制考试次数。政治、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等考试学科,每学期只举行期中、期末两次考试,其余学科及选修课只在期末进行考查。教师不得随意增加考试次数。
(2) 改进考试方法。除闭卷考试外,还应根据教学大纲要求,从实际出发,实行开卷考试、实验考试或实践操作考试等多种形式,以促进教与学的方法改革。
二、命题原则和要求
(1) 考试命题要有利于指导教学,有利于指导学习方法,有利于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根据教学大纲和教材的要求,既考查“双基”,又检查灵活运用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不出偏题、怪题。
(2) 期中、期末考试除语文可2小时以外,其余以1.5小时以内为宜,考查科目以一节课为宜,实验考试的形式和方法可因地制宜,要防止份量过重或过轻。
三、监考老师守则
1、全体教师必须按教导处的安排担任监考工作,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有请假者须填写好请假条,经校长签字后,并将请假条送交教导处后方可离校;考试期间考勤一律按两倍时间计入个人考勤记录。
2、监考老师在每科考试前30分钟到教导处点名、领取试卷,逾时不到位作为迟到,记入考勤。考前10分钟进入考场,监督检查学生执行考试规则。考前5分钟分发试卷,要求学生在规定位置填写好学校、考号、姓名、座号。
3、监考老师要认真负责做好考试的监督检查,对考生进行必要的思想教育,严肃认真地执行考试规则,维护考试秩序;要认真检查学生身份,如有发现学生所坐位置与教导处所印发考试位置不同,要及时报告教导处,由教导处进行处理。
4、监考老师发现学生违反考试纪律时,要提出警告,及时进行教育,并将学生违纪情况如实填写“考试记录表”。考试结束后交教导处。
5、监考老师进入考场不准使用任何通讯工具,不准携带任何与监考无关的物品。不准做与监考无关的活动,不得有影响考生正常答题的行为。遵守考试纪律,不擅离职守,不吸烟,不打瞌睡,不阅读书报,不聊天,不抄题、作题、念题,不暗示考生答题,不得擅自提前和拖延考试时间,不准随意离开考场,不得以任何理由将试卷、草纸带出或传出。
6、每科考试结束前15分钟,监考老师应提醒学生,考试结束钟声响后立即收卷;收试卷时一定注意按座号从小到大排列,检查是否有不同年级试卷混装,按装订要求认真装订,检查无误后交教导处;如有装订失误或其它严重错误,同一考场的两名监考教师,除按市教研室规定取消当年所有奖励外,在学校举行的评优树先和年度考核中实行一票否决。
7、监考教师不得串场,无关人员不准随意进入考场。
四、有关处理规定
1、监考教师应严格遵守考试时间,不准迟到、早退,不准提前收卷。
2、主考教师要合理正确的安排考生的座位,分清年级,避免发放试卷错误。
3、监考教师要端正态度,正确对待监考工作,坚持公开、公正的原则,平等对待每一名考生,回答考生的问题要公开、清楚、响亮。
4、监考教师监考时不准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情,如:读书看报、聊天、织毛衣、打瞌睡、接打手机等,更不准无故离开考场。
5、严格监考,严禁考生夹带小抄、资料入场,不准考生在考场内交头接耳。
6、按要求,正确装订试卷,严禁错装、倒装试卷现象的发生。违纪者除按市教研室规定取消当年所有奖励外,在学校举行的评优树先和年度考核中实行一票否决。
7、教师参与考试作弊处理办法同6.
8、包场教干要认真巡视所包考场,及时制止违反监考纪律现象的发生,监督要有力度、有效果,并做好记录。发现所包考场监考人员有违纪现象2人次以上,视为巡查监督不力。
9、违反上述规定除按各项扣除相应量化分外,违反一次者给予头警告,两次不得评优,三次以上年度考核定位不合格。
10、学校领导巡视发现作弊行为实行通报通报作弊考生、监考教师、包场教干。
五、考试规则
1、学生必须按班主任的安排按时到指定考场、指定位置参加考试,任何同学不准随意和其他同学交换考试位置,考试期间监考教师和分管教干,要认真检查学生,如有发现学生所坐位置与教导处所印发考试位置不同,除取消该两名考生考试资格以外,对于其所在班级考评实行一票否决;全体考生如有发现应该及时到教导处举报,对于举报考生及其所在班级实行加分奖励。
2、每科开考30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考试结束前任何同学不准提前交卷,考试结束铃打响后,全体考生应立即停止答卷,在各自原位置坐好,等监考教师收齐试卷后方可顺次离开考场。
3、考试时学生只准带黑墨水钢笔(或圆珠笔)、铅笔、圆规、三角板、橡皮。任何书籍、书包、笔记本、资料纸张等其他物品不得带入试室(可放在讲台指定位置)。
4、学生对试题有疑难时,不得要求监考老师讲解,但试题分发错误或字迹模糊,可举手轻声询问。
5、严格遵守考试纪律,不准交头接耳,不准偷看他人答案,不准夹带,不准抄袭或故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卷。对于违反纪律者,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扣分,取消成绩和行政处分等处理。
六、学生考试违纪作弊处理规定
(一)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扣除该科成绩20分
1、携带课本、资料及其他禁带物品进试室后未按监考老师指定位置放好的;
2、开考信号发出前答题的;
3、考试终了信号发生后仍继续答题的;
4、在试室内喧哗或有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
(二)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该科成绩判0分,经劝阻仍不改正的,取消所考科目成绩,通知家长,且上报学校给予严重警告以上校纪处分。
1、携带考试规则规定以外的物品及无线通信工具、电子存储记忆设备进考场,且未按要求放置的;
2、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手势的;
3、接传答案、交换答卷的;
4、抄袭他人答案或有意让他人抄袭答案,提供条件的;
5、夹带、偷看书本、资料、纸条等类似行为的;
6、在评卷中被认定为雷同卷的;
7、有其他舞弊行为的。
(三)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上报学校,给予记过以上纪律处分
1、有第(二)条的犯规行为二次以上给予记过处分;
2、无正当理由,有二科以上不来参加期末考试的给予记过处分;
3、无正当理由,无故不参加任何科目考试的,威胁监考老师安全或公然侮辱诽谤、诬陷监考老师的给留校察看以上处分。
七、阅卷评分执行统一评分标准,按步给分。阅卷人在二人或二人以上的要流水阅卷。
八、质量分析
(1) 每门学科每次考试后,任课教师都要认真做好质量分析。做好质量分析,首先要进行试题分析。试题分析,应对考查重点,考查内容的覆盖面,各层次考题的大体比例以及试题进行定量分析,其它方面进行定性分析。质量分析应反映学生基础知识掌握的情况,学生综合运用知识的情况;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考试反映的教与学两方面存在的问题。质量分析应提出改进教学的打算及具体措施,反映教师对学校工作的建议和要求。
(2) 学生学期总评和毕业考试成绩不及格,分别在假期里安排其补考。
小学领导班子学习例会制度
一、会议原则
1. 领导班子例会实行校长负责制原则,由校长主持召开。
2. 领导班子例会每周一上午8:30〜10: ,召开校长办公会(支部委员会);下午2点 4点,召开校委会。会议分两个阶段召开,第一阶段组织学习活动,第二阶段回顾总结上周工作;具体布置本周工作。
3. 领导班子例会由中层以上领导班子成员参加。根据会议需要,有关人员可列席参加。
二、会议准备
1. 行政组成员将上周本部门工作情况进行总结,总结时按计划内工作完成情况,计划外工作完成情况,亮点工作,存在问题,这四项准备发言稿。
2. 对需要在领导班子例会上讨论的议题,由分管校长负责提前将材料准备好,并通知有关人员。
3. 领导班子例会的议题,有关人员应提前做好充分准备,做到要研究的问题政策依据清楚,情况明了,建议思路具体、清晰。
4. 会议由办公室负责人记录。
三、会议内容
1. 传达上级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教育政策法规,确定
贯彻落实措施。
2. 讨论决定有关学校改革与发展的规划、计划及重大工作部署。
3. 各部门汇报工作,发言时间原则上不超过五分钟。
4. 讨论决定有关需要集中研究的问题,通报情况,协调行政管理中出现的问题。
5. 校长总结工作,提出新的要求。
6. 各部门对存在问题进行自查自究或互查互究。
四、会议贯彻及信息反馈
1. 领导班子例会的决定事项,由分管校长负责整理贯彻落实。
2.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具体工作的督办和信息反馈。
五、会议保密
领导班子例会研究讨论的事项无论大小,凡未明确要求传达或尚未形成的事项,参加会议人员及列席人员应遵守保密纪律,不得外传泄漏,一经发现给予严肃批评,造成不稳定不团结因素的,要追究其责任。
学校消防、防震、防雷安全制度
一、消防安全制度
为了加强学校的安全工作,防止因火灾而造成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1. 对容易发生火灾以及一旦发生火灾可能严重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的部位确定为学校消防安全的重点部位,并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实行严格管理。如:
(1)体育馆、报告厅、食堂等公众聚集场所。
(2)图书馆(阅览室)。
(3)实验室。
(4)变(配)电间。
(5)计算机教室。
(6)其他对消防安全有重大影响的部位。
2. 对动用明火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明火作业应当经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并办理动火证,动火证应当注明动火地点、时间、动火人、现场监护人、批准人。动用明火应当落实消防措施。
3. 下班后切断工作场所的电源,学校拉接临时电源线须经单位安全部门审核批准。
4. 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定期对消防设施和器材进行维护保养、更换,保持防火门、防火卷帘、喷淋等设施完好有效。严禁长时间占用疏散通道以及在安全出或者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5. 根据消防法的有关规定,设立义务消防员,配置消防装备、器材,并组织开展消防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提
高预防和扑救火灾的能力。
6. 任何部门、个人不得损坏或者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消火栓,不得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7. 根据建筑场所的使用性质、火灾危险性、可燃物数量、扑救难易等因素,足量配置相应类别的灭火器材。
8. 举办大型活动应当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落实安全事故防范措施。
9. 根据学生不同年龄层次和特点,安排消防知识教育的内容和课时;结合“安全月”活动和季节的特点,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
10. 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专(兼)职消防管理员等人员,要按规定定期接受消防安全岗位培训。
11. 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要组织有关部门或人员,定期进行防火安全检查,结合重大节日、重要活动和季节特点,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
12. 职能部门和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要根据不同季节对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进行日常防火巡查,并做好巡查记录,巡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2)疏散通道、安全出是否畅通。
(3)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消防设施是否完
好。
(4) 消防器材是否在位、完整等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13 .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应根据《消防法》的要求,定期对消防设施进行维护保养,并做好检查保养记录。
14. 对存在的火灾隐患,要及时予以消除,凡能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应立即整改;对不能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限期整改;对暂时不能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制定应急防范措施,尽快落实整改。
15. 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档案,把消防安全工作的考评与奖惩管理结合起来。
二、防震安全制度
1. 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防震减灾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做到校长亲自抓、学校领导班子、教职工齐抓共管的格局,形成一套强有力的安全管理网络。
2. 建立畅通无阻的防震减灾安全信息渠道。建立“教师通讯联络网”和“学生安全通讯联络网”,确保校长、各责任人、班主任、学生之间的信息畅通。
3. 加强安全检查工作,学校严格执行定期的安全检查制度,时刻留心校舍安全,发现问题及时上报、补救、整改,防患于未然。
4. 开展形式多样的防震减灾安全教育活动。将防震减灾教育纳入学校教育内容,充分发挥校园网在防震减灾教育中
的作用,提高全社会防震减灾知识受教育程度,达到“教育一个孩子,影响一个家庭,带动整个社会”的目的。
5. 加强校园基础信息调查提高学生对于地震灾害防御能力;完善突发地震事件处置机制,提高教师、学生应急处置能力,制定并实施学校地震安全方案,推进避难防灾场所建设。
6. 定期开展地震应急疏散演练活动,掌握应对地震发生时采取的防护措施和方法,最大限度地降低地震带来的损失,从而提高学生紧急避险、自救自护和应变以及师生自救互救技能和应对突发地震的能力。
7. 落实各项应急救援规定制度,保证全校教职工通讯联络无障碍,学校工作人员轮流值班制度,确保反应迅速,救援及时。
8. 学校为周边社区防震减灾教育起到示范带头作用。
三、防雷安全制度
为营造一个安全可靠的学习和工作环境,确保师生在雷雨天时的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 成立防雷安全领导小组。校安全领导小组及各班主任等有关老师,要经常开展预防雷电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师生防雷意识和能力。
2. 在学校发生雷雨时,要迅速进入教学楼和宿舍楼,切忌在操场上等空旷场地逗留。
3. 雷电时,各教室、办公室要关闭门窗,防止雷电侵入。人员要尽可能远离窗户,远离电灯、电话、室外天线的电线等。
4. 雷电时,禁止使用电器,要提前关闭电视机、音响、影碟机、电脑等室内的用电设备,并切断电源及信号线路。
5. 雷电时,不要触摸水管、暖气管、铁丝网、金属门窗、建筑物外墙,远离电线等带电设备或类似金属装置。不要靠近孤立的大树或烟囱,不要在雨中使用金属杆雨伞。
6. 若遭受雷电灾害后在积极自救的同时,及时逐级向上级部门和气象主管机构报告灾情,并协助气象主管机构组织做好雷电灾害的调查、鉴定工作,分析雷电灾害事故原因,提出解决方案和措施。
7. 为确保防雷设施安全有效,学校要加强对防雷设施的检查维护,如发现防雷设施损坏的,要排除防雷安全隐患。
8. 发生雷雨天气时,学校防雷领导小组及各个部门负责人要立即行动起来,做好防雷工作。
9. 双休日、节假日,在离校前要做好切断一切电源工作。离校后发生雷雨天气,学校门卫要巡回检查一遍,以防不测,并做好记录。
10. 学校各科室、各班主任及教研组长为各室的防雷负责人,对于违反本制度而造成损失和责任的,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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