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第六章运送安全技术
第一节运送事故重要类型与防止技术
一、公路运送事故重要类型与防止技术
(一)公路运送事故重要类型
公路运送事故重要涉及碰撞、碾压、刮擦、翻车、坠车、爆炸、失火和撞固定物等类别,按事故严重限度分为特大事故、重大事故、一般事故和轻微事故4类。
1. 碰撞
碰撞指交通强者的正面部分与他方接触。碰撞重要发生在机动车之间,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之间,机动车与行人之间,非机动车之间,非机动车与行人之间,以及车辆与其他物之间。根据碰撞的运动情况,机动车之间的碰撞可分为正面碰撞、迎头碰撞、侧面相撞、追尾相撞、左转弯相撞和右转弯相撞。
2. 碾压
碾压指作为交通强者的机动车对交通弱者的推碾和压过。
3. 刮擦
刮擦指相对交通强者的车辆侧面与他方接触。刮擦与碰撞的判断均从强者着眼,不管弱者,若有强者正面的部分接触即为碰撞。
4. 翻车
翻车指两个以上的侧面车轮离开地面,在没有发生其他事态的情况下而导致的车辆翻转。翻车一般分为侧翻(两个车轮离开地面)和大翻(四个车轮均离开地面)两种。
5. 坠车
坠车通常理解为车辆掉下去。坠车与翻车的区别重要看车辆驶出路外翻车的所有过程是否始终与地面接触,假如始终与地面接触,不管翻得多深或情况多么严重均属于翻车;假如离开地面的落体过程,便可认为是坠车。
6. 爆炸
爆炸指由于把爆炸物品带入车内,在行驶过程中由于振动等因素引起爆炸导致事故。行驶过程中由于轮胎爆炸引起的事故,不应理解为爆炸。
7. 失火
失火指车辆在行驶过程中由于人为的、车辆的因素引起的火灾:引起火灾的因素很多,人为因素如吸烟、明火、违反操作规程等;车辆的因素如发动机回火或排气管过热,并且其上有可燃物,电路系统漏电产生火花等。
8. 撞固定物
撞固定物指车辆与道路上的作业结构物、路肩上的灯杆、交通标志杆、广告牌杆、建筑物以及路旁的树木等相撞。
(二)公路运送事故防止技术
1. 人为因素控制
人作为交通活动的主体,既是交通事故的制造者又是交通事故的直接受害者。人为因素是导致公路运送事故的重要因素,因此,对人为因素的控制非常重要。对人为因素的控制与防止涉及:提高驾驶人的交通道德水平、思想意识和技术水平;增长非机动车骑行人和行人对自身通行权和违章危险性的认知,加强对非机动车骑行人和行人违章执法的力度,增强非机动车骑行人和行人遵守交通法规的自觉性;强化交通参与者的适应能力;合理调节交通参与者的心理状态;强化和提高交通参与者的安全行为,改变和克制交通参与者的异常行为。
2. 车辆因素控制
加强车辆安全性能的研究,通过对车辆的积极安全性和被动安全性的研究分析,使车辆的设计充足体现人机性能的匹配。加强车辆的平常维护与技术检查,建立完善的汽车安全检测制度和基于检测的车辆维修制度,出车前应彻底检查转向系和制动系,认真做好车辆的平常修理工作,及时消除隐患,保证车况良好,杜绝带病车上路行驶,严把车辆技术性能关。
3. 道路因素控制
加强道路设计的安全性,通过对道路的路线、路基路面、排水、平面交叉和出入、互通交叉与高速公路出入、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结构物的合理设计,使道路符合安全行车的规定。完善道路安全设施,不断改善道路条件,加强道路交通管理,优化道路交通安全环境,严格按照《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 5768 — 2 02 3)、《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2 3),整改不符合规定的交通标志、
标线以及各种交通安全设施;改善和提高道路通行环境,夜间易出事的路段应增设“凸起路标”和照明设备。
4. 道路交通安全管理
建立和完善道路交通管理法律法规以及规章制度。加大执法力度,使交通参与者结识到不安全行为对道路交通带来的影响和危害。运用高科技手段及时查处违章车辆,排除事故隐患。在事故多发路段,以及在桥梁、急转弯、立交桥、匝道等复杂路面,易积水地点设立警告牌。在雨、雾、雪天等灾害气候条件下应制定交通管制预案,合理控制交通流量,疏导好车辆通行;在城市道路,应实现人车分流,进行合理的交通渠化,科学地控制道路的进、出 ;在交通量超过道路通行能力的路段,可以通过限制交通流量的方法来保证交通安全,同时路段的管理者在流量调整阶段,向车辆发布分流信息,提供最佳绕行路线。
5. 智能交通运送系统的使用
充足运用智能交通运送系统与交通安全有关的功能,涉及:交通管理系统(在途驾驶人信息、途径诱导、交通控制、突发事件管理、公铁路交叉管理等)、应急管理系统(紧急事件通告与人员安全、应急车辆管理),商用车辆运营系统(自动路侧安全监测、车载安全监测、危险品应急响应等)、车辆控制与安全系统等,提高人、车辆、道路环境等的安全水平,减少事故的发生。
二、铁路运送事故重要类型与防止技术
(一)铁路运送事故重要类型
铁路运送事故重要类型涉及行车事故、客运事故、货运事故和路外伤亡事故四大类。
1. 行车事故
凡在行车工作中,因违反规章制度、违反劳动纪律、或技术设备不良及其他因素,导致人员伤亡、设备损坏,影响行车及危及行车安全的,均构成行车事故。行车事故分为列车事故和调车事故。
列车事故分为以下情况:列车与其他调车作业的机车、车辆等互相冲撞而发生的事故;调车机车进入区间(跟踪、越出站界调车除外)发生的事故;客运列车在半途站进行摘挂(涉及摘挂本务机车)或转线作业发生的事故,以及客运列车或客运列车摘下本务机车后的车列,被其他列车、机车、车辆冲撞导致的事故。
调车事故是指列车以调车方式进行摘挂或转线而发生的事故。
不管是列车运营事故还是调车事故,都是机车、车辆和列车在线路上运营过程中发生的事故,由于铁路运送生产过程的特点,旅客和货品必须依附并随着着列车的运营而共同移动才干实现位移,因此,行车事故往往会直接牵连或波及到旅客和货品的安全。有相称一部分的客运事故和货运事故都是由于行车事故引起的。
行车事故重要有冲突(涉及列车冲突、调车冲突和其他冲突)、脱轨(涉及列车脱轨、调车脱轨和机车车辆脱轨)、列车火灾、电气化铁路接触网触电以及机车车辆伤害等。
铁路对行车事故按其导致的设备损坏限度、人员伤亡情况以及对行车影响的限度,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大事故、险性事故、一般事故5个等级。
2 .客运事故
铁路客运事故涉及旅客伤亡事故和行李包裹事故两类。其中,旅客伤亡事故是旅客在运送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事故,分为死亡、重伤和轻伤3种;行李包裹事故分为火灾、被盗、丢失、破损、票货分离或票货不符、误交付和其他7种,并按损失限度分为重大事故,大事故和一般事故3类。
3 .货运事故
铁路货运事故是指货品在铁路运送过程中(含交付完毕后点回保管)发生丢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以及严重的办理差错,按损失限度分为重大事故、大事故和一般事故3类。
4. 路外伤亡事故
路外伤亡事故涉及道事故在内,是铁路机车车辆在运营过程中与行人、机动车、非机动车、牲畜及其他障碍物相撞导致的事故。
(二)典型事故重要隐患分析
1. 机车车辆冲突事故的重要隐患
机车车辆冲突事故的隐患重要是车务、机务两方面:车务方面重要是作业人员向占用线接入列车,向占用区间发出列车,停留车辆未采用防溜措施导致车辆溜逸,违章调车作业等;机务方面重要是机车乘务员运营中擅自关闭“三项设备”盲目行车,作业中不认真确认信号盲目行车,区间非正常停车后再开时不按规定行车,停留机车不采用防溜措施。
2 .机车车辆脱轨事故的重要隐患
机车车辆脱轨事故的重要隐患有:机车车辆配件脱落,机车车辆走行部构件、轮对等限度超标,线路及道岔限度超标,线路断轨胀轨,车辆装载货品超限或坠落,线路上有异物侵限等。
3. 机车车辆伤害事故的重要隐患
机车车辆伤害事故的重要隐患有:作业人员安全思想不牢,违章抢道,走道心、钻车底;自我保护意识不强,违章跳车、爬车,以车代步,盲目图快,避让不及,下道不及时;作业防护不到位,作业中不加保护措施,线路上作业不设防护或防护不到位等。
4. 电气化铁路接触网触电伤害事故的重要隐患
电气化铁路接触网触电伤害事故的重要隐患有:电化区段作业安全意识不牢,作业中违章上车顶或超过安全距离接近带电部位;接触网网下作业带电违章作业;接触网检修作业中安全防护不到位,不按规定加装地线,或作业防护、绝缘工具失效;电力机车错误进入停电检修作业区等。
5. 营业线施工事故的重要隐患
营业线施工事故的重要隐患有:施工组织缺少安全意识和防范措施,施工安全责任制不贯彻,施工人员缺少资质;施工前准备工作滞后,施工中安全防护不到位,施工后线路开通条件不具有,盲目放行列车;施工监理不严格,施工质量把关不严,施工监护不贯彻等。
(三)典型铁路运送事故防止技术
1. 防止机车车辆冲突脱轨事故的安全措施
严格执行行车作业的标准化,认真贯彻非正常行车安全措施,加强机车车辆检修和机车出库、车辆列检的检查质量,提高线路道岔养护质量,加强货品装载加固措施和商检检查作业标准等。对车辆转向架侧架、摇枕实行寿命管理,凡使用年限超过25年的配件所有报废;车辆入厂、段修转向架除锈后进行翻转分解探伤,重点检查;加强制动梁端轴分解探伤检查等安全措施。
加强停留机车车辆的防溜措施。编组站、区段站在到发线、调车线以外线路上停留车辆,应连挂在一起,并须拧紧两端车辆的手制动机,或以铁鞋牢固固定。中间站停留车辆,无论停留线路是否有坡道,均应连挂在一起,拧紧两端车辆的手制动机,并以铁鞋牢固固定。车站对停留车辆防溜措施执行情况天天要实行定期检查。机车在中间站停留时,乘务员不得擅自离开机车,并保持机车制动。
2. 防止电气化铁路接触网触电伤害事故的安全措施
电气化铁路上网作业前必须先停电后作业,并贯彻接地和作业区段安全防护措施,作业人员防护设施和绝缘工具必须检测可靠良好;车站对作业区段的进路、道岔要贯彻锁闭,防止电力机车错误进入停电检修作业区。在列车发生火灾爆炸等事故及车辆顶部和货品发生异常情况时,必须先断电后解决,并及时将肇事车辆调入无电线路,待解决妥当,人员撤离后方可恢复供电。
3. 防止机车车辆伤害事故的安全措施
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保证作业人员班前充足休息;班中严格遵章作业,线上施工作业保证2人以上,加强安全防护,来车按规定提前下道等。健全道安全管理制度,认真贯彻道员岗位责任制,加强嘹望和防护,提前立岗;完善道报警和防护安全设施;开展治安联防,加强与地方的安全联控,共同贯彻道安全防范措施。
4. 防止营业线施工事故的安全措施
施工实行分级管理,分别由负责部门领导(干部)负责对施工计划安排、组织实行、安全防范、现场指挥和质量验收,实行全过程组织实行和监督把关,贯彻责任,保证安全。严格按施工计划组织施工,实行施工组织单一指挥;按规定距离设立防护信号,保证施工联系畅通,加强施工中相关工作的联系协调,严格贯彻施工安全措施。施工后必须严格确认具有放行列车的开通条件,方可按允许运营速度放行列车。原则上施工后放行第一趟列车不安排旅客列车;线路允许速度必须根据运营条件逐步提高,严禁盲目臆测放行列车。施工机具、设备必须统一管理,专人负责检修、保养及使用,保证状态良好。机具、设备下道必须存放稳妥,严禁侵入限界;机具、设备上道使用,必须贯彻专人防护措施。
三、航空运送事故重要类型与防止技术
(一)航空运送事故的重要类型
航空运送事故重要涉及民用航空器事故和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征候两类。
1. 人为事故
人为事故指重要由人为因素导致的航空运送事故,涉及:飞机驾驶员操作失误,机械师的维修失误,空中管制员的误等。
2. 机械事故
机械事故指重要由机械因素导致的航空运送事故,涉及:飞机轮胎爆胎、飞机起落架失灵、飞机通信中断等。
3. 自然灾害事故
自然灾害事故指重要由于自然环境因素导致的航空运送事故,涉及由暴雨、大雾、大雪等恶劣天气导致的事故。
4. 安全管理事故
此类事件又可分为两小类,一类是由于民航相关组织自身的管理所导致的事故,涉及:飞行人员配置不合理,安全管理部门职责不清等导致的事故。另一类是由于人们主观意愿产生,会危及航空运送安全的突发事件,比如劫机事件、恐怖事件等等。
(二)航空运送事故防止措施
1. 人为因素控制
据国内外相关资料记录,航空运送事故发生的重要因素是人为因素和机械设备的故障。随着新技术的广泛应用和产品质量的不断提高,飞行总事故率逐渐下降。但是,人为因素引起的事故率在总事故率中的比例却逐渐上升,成为导致飞行事故的重要因素。为了防止和减少飞行事故的发生,应加强对飞行员、地勤人员和地面保障人员的培训,努力提高航空运送参与人员的素质。
运用地面飞行模拟器对飞行员进行故障飞行模拟训练与研究,通过故障飞行模拟训练,使飞行员了解和掌握故障发生时飞机的操纵感觉和反映特点,以便准确判断故障的性质、发生的因素和采用何种处置方法,从而有效避免航空运送事故的发生。
2. 飞机因素控制
加强对飞机安全性能及部件故障检测与诊断技术的研究。加强对飞机的平常维护与技术检查。
3. 环境因素控制
及时发现与解决机场周边也许威胁航空运送安全的因素。不安全因素涉及:超高障碍物、近低空的不固定漂浮物等。
4. 机场安全管理
建立健全机场管理相关的规章制度,规范机场工作人员的作业。加强对旅客行李和货品的安全检查,避免危险品上飞机。加强对机场各功能区的实时监控,实现对各种隐患的及时辨认和预警。
四、水路运送事故重要类型与防止技术
(一)水路运送事故的重要类型
世界各国对海事的分类都有规定,尽管细节不同,但基本原则相同。我国《水上交通事故记录办法》对水运交通事故进行了界定,水路运送事故的类型重要涉及碰撞事故、搁浅事故、触礁事故、触损事故、浪损事故、火灾爆炸事故、风灾事故、自沉事故和其他事故。
1. 碰撞事故
碰撞事故是指两艘以上船舶之间发生撞击导致损害的事故。碰撞事故也许导致人员伤亡、船舶受损、船舶淹没等后果。碰撞事故的等级按照人员伤亡或直接经济损失拟定。
2. 搁浅事故
搁浅事故是指船舶搁置在浅滩上,导致停航或损害的事故。搁浅事故的等级按照搁浅导致的停航时间拟定:停航在24 h以上7(1以内的,拟定为“一般事故”;停航在7(1以上30d以内的,拟定为“大事故”;停航在30d以上的,拟定为“重大事故”。
3. 触礁事故
触礁事故是指船舶触碰礁石,或者搁置在礁石上,导致损害的事故。触礁事故的等级参照搁浅事故等级的计算方法拟定。
4. 触损事故
触损事故是指触碰岸壁、码头、航标、桥墩、浮动设施、钻井平台等水上水下建筑物或者沉船、沉物、木桩渔棚等碍航物并导致损害的事故。触损事故也许导致船舶自身和岸壁、码头、航标、桥墩、浮动设施、钻井平台等水上水下建筑物的损失。
5. 浪损事故
浪损事故是指船舶因其他船舶兴波冲击导致损害的事故。也有人称之为“非接触性碰撞”,因此,浪损事故的损害计算方法可参照碰撞事故的计算方法。
6. 火灾、爆炸事故
火灾、爆炸事故是指因自然或人为因素致使船舶失火或爆炸导致损害的事故。同样,火灾、爆炸事故也许导致重大人员伤亡、船舶损失等。
7. 风灾事故
风灾事故是指船舶遭受较强风暴袭击导致损失的事故。
8. 自沉事故
白沉事故是指船舶因超载、积载或装载不妥、操作不妥、船体漏水等因素或者不明因素导致船舶淹没、倾覆、全损的事故;但其他事故导致的船舶淹没不属于自沉事故。
9. 其他引起人员伤亡、直接经济损失的水运交通事故。
船舶因外来因素使舱内进水、失去浮力,导致船舶淹没;船舶因外来因素导致严重损害,导致船舶全损等。
船舶污染事故(非因交通事故引起)、船员工伤、船员或旅客失足落水以及船员、旅客自杀或他杀事故不作为水运交通事故。
(二)水路运送事故防止技术
1. 加强对水路运送环境的监测与评价,监测与评价运送区域内水运环境的安全度、水运交通运送活动与船舶航行面临和也许面临的不利环境变动。
2. 加强对水路运送运载工具船舶安全状态的监测与评价,明确并预先控制交通工具的技术安全状态。
3. 加强对水路运送中人为因素的监测与评价,评价水路运送中的操纵人的驾驶行为水平限度。
4. 加强对水路运送组织(交通管理部门、公司)安全管理活动的监测与评价,明确安全管理活动的可靠状态和运营趋势。
【例题】搁浅事故是指船舶搁置在浅滩上,导致停航或损害的事故.搁浅事故的等级按照搁浅导致的停航时间拟定:停航在24h以上7d以内,拟定为().259
A. 轻微事故
B. 一般事故
C. 大事故
D. 重大事故
【答案】B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