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试用期劳作合同模板常用版本
用人单位(甲方):
地 址:
职 工(乙方):
使用说明
一、用人单位与职工签订劳作合同时,双方应认真阅读劳作合同。劳作合同一经依法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需严格履行。
二、劳作合同必需由用人单位(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和职工(乙方)亲自签章,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或者劳作合同专用章)方为有效。
三、合同参照文本中的空栏,由双方协商确定后填写清楚;不必需填写的空栏,请打上“/〞。
四、乙方的工作内容及其类别(管理或专业技术类/工人类)应参照国家规定的职业分类和技能标准明确约定。变更的范围及条件可在合同参照文本第十二条中约定。
五、工时制度分为标准、不按时、综合计算工时三种。如经劳作行政部门批准执行不按时、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应在本参照文本第十二条中注明并约定其具体内容。
六、约定职工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要具体明确,并不得低于本市当年最低工资标准;执行计件工资的,可以在本参照文本第十二条中列明,或另签订补充协议。
七、本单位工会或职工推举的代表与用人单位可依法就工资、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作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职工个人与用人单位订立劳作合同的各项劳作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的约定。
八、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对劳作合同参照文本条款的修改或未尽事宜的约定,可在参照文本第十二条中明确,或经协商一致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另行签订的补充协议,作为劳作合同的附件,与劳作合同一并履行。
九、签订劳作合同时请使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必需清楚,并不得单方涂改。十、本文本不适用非全日制用工使用。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职工):
名称: 姓名: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身份证号码:
户籍地址:
经济类型:
通讯地址: 通讯地址:
联系人: : 联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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