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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湖管理工作要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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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湖管理工作要点   为深入落实落实中、省、市、县全面推行河〔湖〕长制精神,进一步强化汉王镇河道管理保护工作,按照《紫阳县全面深入河长制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的要求,汉王镇高度重视,积极行动,全面布暑、采用有力措施,扎实开展"河〔湖〕长制'工作,现将汉王镇2020年河〔湖〕长制工作推动落实状况汇报如下。   一、强化领导,夯实责任   〔一〕成立领导小组。成立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任责任组长,副书记、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村支部书记及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汉王镇2020年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和《汉王镇镇2020年河长制工作考核办法》。   〔二〕压实工作责任。组织网络健全有力,任务层层分解,责任层层传递,主、分管负责人一线作战,各村支部书记为各村第一责任人;调查摸底全面细致,做到四个"一',即"一河一档'、"一河一策'、"一河一长'、"一河一员',各村严格按照河长制工作责任,明确目标,责任到人,每季度镇河长办对各村〔社区〕严格按程序进行考核,奖罚举措顶真碰硬。   〔三〕健全考核机制。镇纪委跟踪督查,镇联村领导包到每个村,村干部包到每条河、每个沟。做到"三奖三惩',即:奖好惩差、奖快惩慢、奖勤惩懒,切实加强了全镇上下对河长制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特别重点,合力推动   〔一〕营造宣扬氛围。镇每月召开全镇河长制研判会,由党政主要负责人亲自召开,全镇通过张贴条幅、院落会、进村入户、微信工作群广泛宣扬河长制工作目标任务,各村利用公示栏、广播等不定期进宣扬,通过学校开展"小手拉大手,保护母亲河'活动、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不断提升群众落实河长制工作的自觉性,加强广大人民群众的环保意识,形成人人参加河长制工作的优良氛围。   〔二〕开展河道整治。按照"水清、河畅、无杂物'的标准,镇村组织人员、动用机械,清理河坡垃圾,捞清水面漂浮物,清理倒树、笼网、套网、整治乱堆乱放,全镇河道面貌焕然一新。各村〔社区〕河长定期开展巡查,强化入河排污口监测,大力整治畜禽养殖污染、黑臭水体污染,规范沿河区域内垃圾转运,严厉打击违法河道采砂、电鱼毒鱼等破坏水生态行为,基本实现了"河道无垃圾、河岸无违建、河中无障碍、河床无淤塞、污水无直排、生态无破坏'目标,同时,规范设立沿河各村河长制公示牌,对外公示河长使命、管辖范围、监督举报 等,通过村民大会、院落会等方式,引导群众树立保护河流人人有责的环保意识。全镇共组建河道巡河员2名,护河员10名的长效保洁员队伍,实现全镇河道管理"河长制'全覆盖,组织公安、渔政、水利等人员开展电捕鱼专项检查3次,查处电捕鱼行为1起,制止河道企业违法加工1起,起到了优良的社会效应。   〔三〕开展水体面源污染整治。投资580万元建立集镇污水处理厂,解决了集镇及周边群众的生活污水处理问题;大力开展乡村环境整治工作,实施乡村生活垃圾治理。建立健全"户收集、村清运、镇处置'的乡村生活垃圾处置机制,垃圾做到日产日清。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各村〔社区〕河长制工作进展不平衡,少数村存在工作衔接不紧密、信息报送不及时等问题,村级河长存在巡查频次不够等问题;二是护河员流动性大,且为在册贫困户,河长制监督管理信息系统报送及护河员巡河工作手册填报工作完成质量参差不齐。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强化示范引领。认真总结经验,以点带面,全面推广,促进全镇河长制工作更加规范,实现全镇河长制治理体系和能力全面提升。   〔二〕强化督查考核。将河湖长制纳进年度目标责任考核重要内容,加大督查力度,推动工作落实。完善考核评价办法,着力强化动态考核、绩效考核和群众满意度测评。   〔三〕强化宣扬引导。充分运用各类载体及宣扬阵地,采用多种方式,积极宣扬河长制,不断提升群众关注度、知晓率和满意度,营造优良的社会氛围。   河湖管理工作要点   在县水务局,镇政府领导下,高阳镇水务站2018年河湖〔库〕长制工作取得了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和进步,但在发展过程中也浮现了些许问题和不够,现将2018年河湖〔库〕长工作总结如下。   一、优化组织结构,强化组织建设。   1、优化河湖〔库〕长组织结构。在之前的镇、村二级河湖   〔库〕长制体系的基础上,优化河湖〔库〕长组织结构,设立多名政府及党委领导,细化使命,强化对河湖〔库〕的领导与管理能力。   2、健全河湖〔库〕长工作制度。完善河湖〔库〕长制工作会议、河湖〔库〕长巡河制度、督查、考核和信息报送等9个相关制度。要求各镇、村级河湖〔库〕长办严格按照工作制度开展工作,各镇级河长确保一周至少巡查一次,各村级河长天天以图片方式在工作群汇报巡查状况。出现问题进行"一策一事'定策,保留"一点三照'等资料,镇、村级河湖〔库〕长必需及时巡查保证整改完成。   3、科学管理河湖〔库〕长工作。扩展河湖〔库〕长工作职权,提升镇、村级河湖库长主动权。科学细分河湖〔库〕长工作角色,河湖长制办公室主要担任提供、传达信息、收集资料及监督的角色,村级河长主要担任河湖库日常管护与巡查、查找问题提出整改方案、向河湖长办上报信息的角色,镇级河长主要担任监督巡查、催促整改、检查整改成效的角色。明确相关使命,形成河湖库治理合力。   二、积极开展宣扬,强化舆论引导。   1、设置河湖〔库〕长制公示牌及防汛责任牌。在每个河湖库周边设置河湖〔库〕长公示牌,并均按省文件要求,公示了举报 、联系单位 、河湖〔库〕长、专管员手机号码等信息。方便四周村民随时了解信息及举报。设立防汛责任牌,公示河湖库防汛六大责任人信息。另外,还在一些河湖库旁设立了安全警示牌。   2、积极召开河湖〔库〕制工作相关会议。2018年上半年,镇河长办组织召开了"迎春行动'动员会、防汛抗旱动员会及河湖长制工作督办会等会议,宣扬布置河湖〔长〕制工作,强调河湖〔长〕制工作的重要性,保证每一个镇、村级河长明确自己的使命与义务,积极投入到河湖〔库〕长制工作中来。   3、多样化宣扬河湖〔库〕长制工作。在上半年河湖〔库〕长制工作中,我们利用横幅、报纸等媒体对河湖〔库〕长制工作进行了宣扬,力图营造全镇重视、关怀、呵护河湖〔库〕生态的深厚氛围。   三、认真落实主要任务,保证工作取得实效。   1、积极开展"迎春行动'。打响碧水蓝天保卫战,开展"迎春行动',通过"非法捕捞专项整治行动、生活垃圾专项整治行动、侵占水域岸线专项整治行动、河湖库确权划界专项整治行动、水葫芦、水花生专项整治行动'五大专项整治行动,整治河湖库存在的"五乱'特别问题,并及时进行监督检查与总结,保证"迎春行动'取得实效。   2、认真布暑"清流行动'。依据省2号令的要求,组织学习省2号令内容,分析各项具体工作,开展河湖〔库〕督查,并通报水质监测不过关的河湖〔库〕及重点断面违规,通知各镇、村级河湖库长及时监督整改。全面取消河湖〔库〕承包养殖合同,保证河湖〔库〕生态环境得到恢复,严守生态红线,维护生态功能。   3、拆掉或整改河流周边污染源,杜绝畜禽污染。联系县畜牧局领导及专业人员,巡查整改河湖库周边畜禽污染源,制定"一场一策'治理方案,实现科学养殖、环保养殖。强化对王咀水库周边养殖场的科学管理,及时整改还未整改完毕的养殖场。关闭对刘庙、沙山水库水质影响严重的养殖场,不定期进行巡查,形成长效机制,保护河湖库生态环境,优化水质。   4、进行水质监测,强化水质监控。依托县环保建立和完善多层次、全覆盖的水质监测监控体系,强化断面水质监测,设定固定监测点,掌握水质动态变化状况,实时掌握污染物排入及总量、水域交界断面水质变化状况,分清治污工作责任,力求断面水质逐步好转。依据水质监测结果分析各个河湖〔库〕水质存在的问题,并要求水质较差的五个水库分析原因,提交整改方案并及时进行整改。   5、积极进行防汛准备,提升警惕进入防汛阶段。制定小〔一〕型水库和小〔二〕型水库的防汛调度规程、防汛调度运用计划及防汛应急抢险预案,要求防汛六大责任人熟记防汛方案,以便及时应对出现的问题。参加沙洋县防汛比武演练,并实际操作散浸等应急方法,学习观看其他防汛中容易出现的问题的应对方法,通过实际操作,现场学习来身临其境的学习与应对防汛各种问题。保证防汛期间处理问题有条不紊。   四、严格监督考核,强化问责追责力度。   1、开展湖库专管员履职状况年度考核。依据县《开展河湖库专管员履职状况年度考核的通知》的要求,认真进行专管员履职考核,强化督查,查漏补缺,及时发现问题,全面整改提升。   2、强化领导工作监督。推动各级河湖〔库〕长、河湖〔库〕长办和各成员单位开展分片区、分流域等不同形式的督查活动,督查中强化对基层单位的指导,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通过督查发现问题,推动工作,抓出成效。   3、强化日常巡查监督力度。利用微信工作群,要求各河湖〔库〕及时上报巡查照片,已经出现的问题严格执行问题清单管理,一案一事定策,24小时一点三照对比,并把这些日常巡查与整改纳进年度综合考评中。   五、存在的问题   一是河湖〔库〕长制工作意识不强。全面推行河湖〔库〕长制工作是深入改革的一项重大举措,各级政府对河湖〔库〕长制工作正在全面的探究,各级河湖〔库〕长对工作任务、措施、形式、内容等尚不能全面掌握,群众对河湖〔库〕长制还不了解,更没有形成全面保护河湖库的优良氛围。   二是河湖〔库〕长办的执行能力较为薄弱。虽然强调河湖〔库〕长办是党委、政府的河湖〔库〕长办,但河湖〔库〕长办设在水务部门,相其他权利部门较为弱势,各项工作的推动力不够,在监督检查通报上缺少权威性、震慑力。许多包联部门就把河湖〔库〕长制当作是水务部门的工作,协调主动性不高,其抓共管意识不够,导致一些问题无法及时发现或者解决。   三是河湖〔库〕长制基层培训工作不够。河湖〔库〕长制基层工作培训不够充分,特别是针对基层工作人员中央、省里的政策、措施及各项工作理解不到位,经常事倍功半。   四是河湖〔库〕长制长效管理机制不完善,监管不利。乡村生活垃圾、污水排放、河湖边垂钓现象时有发生,而解决方式通常只是将垃圾清除等,而随后未能形成科学的长效的管理机制,所以屡次整改问题却屡次存在。部分河湖长监督力度不够,未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对河湖库的管理仅仅只围绕应付检查开展日常工作。   五是农业面源污染问题。部分河湖库四周基本农田面积大,长期使用化肥、农药等,加上沿岸堆放焚烧秸秆,农业面源污染形式依旧严峻。特别是到了雨季,农业面源污染物通过农田灌溉沟渠进入河道,对河道水体产生污染。虽然针对此问题对排口进行多次封堵或引入河道污水管网,但汛期来时,沿线农户为了防止农田被淹多次打开或临时水泵抽排到河道内。   六是无补水通道问题。部分河湖库无补水通道,河道内无水源补给或补给不够,河道水动力、水活力不够,水体流动性差,导致水体较差,容易造成水质污染等问题。   六、2019年工作要求   一要强化河湖〔库〕长制工作的宣扬和培训。要加大对河湖〔库〕长制的宣扬力度,让广大群众熟悉到河湖库治理与保护的重要性,树立青山绿水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积极参加河湖〔库〕长制工作,同时强化各级河湖〔库〕长,特别是基层河湖〔库〕长的培训,让其知其责,履其职。   二要以问题为导向编制治理方案。要结合环保督查整改,全面开展河湖库调查,编制"一河一策'实施方案,结合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和措施清单,将各项工作落实到县、镇、村以及各成员单位,解决河湖库管理保护的特别问题,特别是周边畜禽养殖场"一场一策'的编制与实施,保证按质按量完成既定目标。   三深入河湖库水域专项整治。在编制"一河一策'方案的同时,全面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持续深入乡村水环境、生活垃圾治理、排污口整治、水葫芦、水花生清理、黑臭水体、岸线整治等专项整治行动强化所有保护名录河湖库的治理与管护。   四要加快建设河湖〔库〕长制信息管理平台。对河道的基本概况、水质、水环境等状况进行具体调查,对入河排污口进行定位和编号,对河道存在污染源、河道保洁、河道整治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等逐项进行登记。通过建立河湖〔库〕长制数据库,建成河湖〔库〕长制指挥作战图、巡河执法管理和绩效考核管理为主体的信息管理系统,实现河湖库基础数据、业务管理、综合展示等功能,建立信息化、智能化、精细化的长效管理机制。   五要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协调各职能部门同步治污,并积极争取项目、资金支持,解决垃圾排放处理及水源保护的问题。尽快形成全民参加、部门联治、社会共治的社会氛围和工作机制。   六要强化监管与处罚力度,严格考核制度。加大惩治力度,对环境违法"零容忍',使依法保护环境成为新常态;强化环保、水务、水产、城管等部门的行政执法联动机制,依法严厉打击向河道偷排、乱排污水、倾倒垃圾,以及乱占乱建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对河湖长巡河记录和工作进行检查,对监管不利的河湖长执行问责制度。对各级河湖长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进行通报利用。   七要加大对河湖〔库〕长工作的人力、物力、财力投入。完善河湖〔库〕相关基础设施建设,保证河湖〔库〕长制工作平稳有序开展,引导社会资本参加,为执行河湖〔库〕长制提供资金保证。   八要调整农业生产结构,建设补水通道。减少影响水质的肥料使用,开展农业有机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实施秸秆资源化利用等工作,减少农业面源污染。对无补水通道的河湖〔库〕建设补水通道,及时换水,保证水质。   河湖管理工作要点   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是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必定要求,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改革举措,是维护河湖生命健康、保证国家水安全、解决复杂水问题的制度革新。在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喀什地区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2021年,地区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党中央治疆方略、特别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全面推行河长制的看法》《在湖泊实施湖长制的指导看法》,以强化河湖管理保护为目标,以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强化执法监管为主要任务,加大治理保护力度、特别管理保护实效,努力实现河湖长制从有名到有实的转变。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完善体制机制   1.压实河长湖长责任。进一步压实各级河湖长、河湖段长和有关部门的使命,落实总河湖长是辖区内河湖管理保护的第一责任人,河湖最高一级河湖长是责任河湖管理保护的第一责任人,其他各级河湖段长是相应河湖段管理保护的直接责任人,有关部门是河湖管理保护的责任单位,形成党政牵头、部门协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进一步规范河湖巡查工作,确保巡查频次、巡查质量,着力发现问题、组织解决问题,建立健全巡河巡湖日志,完善"一河〔湖〕一档'。   2.构建长效机制。健全河湖长联席会议制度,完善河湖管理保护体制,强化流域综合管理;各级地方党委要强化对河湖长制的统一领导,健全兵地一体、部门联动的河湖长制工作机制。细化部门责任分工、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推动各部门在河湖长的统一领导下形成工作合力。各级河湖长办要做好组织、协调、分办、督办工作,落实河湖长确定的事项。   3.落实工作人员。结合机构改革,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要求,尽快解决河湖长制工作人员不够、技术力量薄弱、经费不落实等特别问题,切实保证河湖长制工作力量。   4.切实发挥河湖长制综合管理平台的功能。各县〔市〕要认真整理基础资料,加快完成自治区河湖长制综合管理平台的数据工作;组织各级河湖长及有关人员利用"河长通'App和综合管理平台开展工作,推广"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河长办'微信公众号,引导社会公众参加和监督河湖长制工作。   二、强化水资源管理保护   5.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继续开展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强化流域水资源统一管理、水资源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等"三条红线'刚性约束,开展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2021年全地区用水总量控制在95.56亿立方米以内;各县〔市〕将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分解到乡镇及每条河流。   6.全面强化节约用水。持续强化农业节水建设,大力推动高效节水灌溉技术和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提升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推动县域节水型社会建设;强化工业和城乡生活节水改造,减少跑冒滴漏,提升污废水处理回用率。   三、强化水域岸线管理   7.开展河湖三年整治专项行动。在全地区范围内组织开展河湖三年整治专项行动,全面整治河湖管理保护方面存在的特别问题;重点河湖的有关河湖长要组织编制三年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制定具体的年度实施计划,组织有关部门抓好落实。按照水利部和自治区的安排,继续巩固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成果。严禁以各种名义侵占河道、围垦河湖、非法采砂。(各县〔市〕党委和政府负责,各级河湖长落实)   8.编制河湖岸线管理利用规划。积极配合自治区领导担任河长、湖长的河湖岸线管理利用规划的编制、检察、批复工作。按照《印发喀什地区河湖水域岸线管理和保护范围划定工作方案的通知》〔喀署发〔2021〕2号〕的要求,地区领导担任河长的2条河,应于2021年6月底前完成规划编制、检察工作,7月底前完成规划批复工作,县级领导担任河长的49条河、其他需要编制岸线保护规划的乡级河流,应于2021年9月底前完成规划编制、检察工作,10月底前完成规划批复工作。在此基础上,按照水利部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河湖管理范围划定的要求,启动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各级人民政府要组织自然资源、水利、农业乡村、住建等相关部门,倒排工期,强化督导,保证按期完成任务。完成河湖管理保护范围划定的河湖,要及时设立界桩和标识牌。   9.强化河道采砂管理。对有采砂任务的河湖,要抓紧编制采砂规划;没有编制采砂规划的河流,一律禁止采砂。严格采砂许可管理与审批,明确采砂量、采砂范围、采砂方式、采砂弃料堆放、采砂坑回填等要求;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破坏、谁治理'原则,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历史上采砂形成的弃料堆、砂坑等,要采用有效措施予以治理。   四、强化水环境治理   10.强化饮用水水源保护。开展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证达标和规范化建设,依法清理整治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内排污口、违法建设项目、违法网箱养殖等环境违法问题。12个县市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III类比例达到80%。开展城乡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定。   11.强化水环境治理。强化水功能区和水环境质量目标管理,整治入河湖污染源,强化综合防治,严格治理工矿企业污染、工业园区污染、城镇生活污染,全面推动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治理,改善水环境。强化入河湖排污口监管,严格入河湖排污口设置登记、审批;对塔什库尔干河、叶尔羌河、盖孜河、提孜那甫河、库山河、喀什噶尔河、吐曼河、克孜河等地区8条重点河流16个断面的水质监测工作。研究制定更严格的河湖排污标准;催促按时限完成行署办公室《喀什地区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整改责任分解方案》〔喀署办发〔2018〕1号〕目标任务。结合城市总体规划,因地制宜建设亲水生态岸线。   12推动乡村水环境综合整治。以生活污水处理、生活垃圾处理、农业面源和畜禽、水产养殖污染防治为重点,综合整治乡村水环境。落实乡村河湖、渠道日常保洁巡查主体责任,推行管养分开和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做好水域岸线巡查、保洁、管养工作。   五、强化水生态保护   13.强化生态补水。高度重视重点区域的生态补水,积极配合塔里木河流域湿地保护与恢复重大工程和喀什噶尔河流域生态治理与恢复工程,制定重点河湖水系生态补水方案,强化水资源管理,优化水资源配置和调度,落实生态补水任务。改善河湖生态环境为主要任务,科学实施水系连通,强化水生生物资源养护、水生野生动植物、渔业种质资源的保护和管理工作。   六、强化执法监管   14.强化水环境预警监管能力。强化河湖水资源、水环境、取用水监测体系建设,及时掌握河湖水质动态,强化取用水监控,实现监测成果的全方位共享。建立健全水环境风险评估排查、预警预报与响应机制,提升突发水环境事故处置能力。   15.强化涉河湖综合执法。强化执法队伍建设,提升执法保证能力,建立多部门、地方与兵团联合执法机制,强化河湖巡查检查,严厉查处涉河湖违规违法行为,坚决清理整治非法排污、设障、捕捞、养殖、采砂、采矿、围垦、侵占水域岸线等活动。   七、强化保证措施   16.强化考核。强化对下级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的指导,对发现的特别问题,采用督办、约谈、通报、媒体曝光等形式,推动问题整改。组织开展河湖长制工作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各级有关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17.强化培训宣扬。强化业务培训,组织开展专题培训和交流学习,互相借鉴经验,不断提升各级河湖长、各级河湖长制办公室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履职能力。加快推广公众参加平台,畅通社会监督渠道,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传播手段,注重运用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方式,大力宣扬河湖长制工作中的新思路、新举措、新进展、新成效,营造全社会关爱河湖、保护河湖的优良氛围。引导和激励社会公众参加河湖治理,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形成社会各方广泛参加的治水格局。   18.强化资金保证。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力度,统筹安排专项资金,同时激励和吸引社会资金投入,多渠道筹措资金,保证河湖管理保护项目经费落实。河湖长制工作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强化审计监督,规范资金使用。探究分级负责、分类管理的河湖管理保护模式,积极培育环境治理、修理养护、河道保洁等市场主体,充分激发市场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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