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宠物诊疗机构病案管理工作制度
1. 动物诊疗机构建立病案室(柜),负责病案收集、整理和保管。
2. 对患病动物应建立完整的病案,按规定格式、次序、时间整理,装订成册,按月归档。
3. 借阅病案要办理手续,不得损坏、丢失、涂改、转借、拆散,阅后按期归还。
4. 一般情况下病案不予外借,必要时要有介绍信,经负责人批准,可以摘录病史。
5. 病案保存不少于3年。
宠物诊疗机构检验化验工作制度
1. 送检单由执业兽医师逐项填写,要求字迹清楚,目的明确。急诊检验单上应标明“急”字。
2. 采收标本时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对不符合要求的标本,应重新采集,对不能立即检验的标本,要妥善保管。
3. 检验人员要规范操作程序,认真核对检验结果,填写检验报告单,做好登记、签名后发出报告。发现检查目的以外的阳性结果应主动报告执业兽医师。检验、化验报告应及时、准确。
4. 特殊标本发出报告后保留二十四小时,一般标本在检验、化验后及时处理。被污染的用具、器皿消毒灭菌后方可清洗,对可疑病原微生物的标本应进行无害化处理,防止交叉感染。
5. 保证检验质量,定期检查试剂和校对仪器的灵敏度,定期抽查检验质量。
6. 贵重仪器应指定专人严格保管,定期检查。
宠物诊疗机构培训管理制度
1. 宠物诊疗机构应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并严格按照计划开展培训工作。
2. 培训工作实行技术培训与法规培训相结合、院内培训与行业培训相结合的原则。
3. 执业兽医师、执业助理兽医师参加培训时应使用统一的《继续教育证书》并按培训内容进行记录,培训记录作为执业兽医人员考核的重要内容。
4. 执业兽医师、执业助理兽医师参加本单位培训每季度不少于8个学时,参加行业协会或主管部门培训每半年不少于一次;每年参加政策法规培训不少于一次。
5. 执业兽医师在诊疗活动中遇到三腔手术等典型病例时,可组织新进人员及执业助理兽医师进行病案专题培训。
6. 定期组织诊疗技术培训与研讨,提高诊疗工作质量。
宠物诊疗机构手术室工作制度
1. 手术室应严格消毒,保持卫生整洁。进入手术室应穿戴专用的衣、帽、鞋及罩。
2. 手术室的药品、器材、敷料应放在规定位置,有专人管理并经常检查。
3. 手术前后,应详细清点手术器械、敷料数量;手术后应及时清理被污染的器械和敷料,按有关规定进行清洗、消毒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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