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赠与合同的效力体现在几个方面.doc

上传人:精**** 文档编号:10080639 上传时间:2025-04-20 格式:DOC 页数:4 大小:14.04KB
下载 相关 举报
赠与合同的效力体现在几个方面.doc_第1页
第1页 / 共4页
赠与合同的效力体现在几个方面.doc_第2页
第2页 / 共4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赠与合同的效力体现在几个方面 赠与合同的法律效力主要体现在赠与人的义务。一般认为,赠与人有以下义务:   1.交付赠与物的义务。 赠与人应当依照合同的约定,将赠与物交付受赠人并转移所有权。无论在一般状况下,赠与人可以在交付赠与物之前撤销赠与,但对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得撤销赠与;并且受赠人还可以要求赠与人交付赠与物。   2.担保赠与物瑕疵的义务。 赠与人应当对赠与物的瑕疵负责。一方面,赠与物有瑕疵的,赠与人有义务如实告知受赠人;另一方面,赠与人保证赠与物无瑕疵的,就应当对赠与物的瑕疵负责,如果由此造成受赠人损失,还应当承当损害赔偿责任。  附义务的赠与合同  《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一条 第一项规定,赠与可以附义务。 第二项规定,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赠与合同一般是赠与人单方履行将自己的合法财产送给受赠人的义务,受赠人不承当义务而只享有获得受赠财物的权利。附义务的赠与,也称附负担的赠与,是指以受赠人对赠与人或者 第三人为一定给付为条件的赠与,也即使受赠人接受赠与后负担一定义务的赠与。附义务的赠与不同于一般的赠与,而属一种特别的赠与。附有义务的赠与合同中,赠与人将自己合法所有的财产赠与受赠人,是附有条件的,受赠人在接受赠与人赠与的财产后,必需依法履行赠与合同中约定的义务,这是因为财产的赠与是在受赠接受赠与合同中所附加的义务,赠与合同才成立,而这部分附加的义务成为赠与合同中的必备条款,按《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一条 第二项的规定“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附义务的赠与,受赠人必需承当义务,如果赠与人所附的不是受赠与人承当的义务,而是为达到某一结果或目的的赠与,则不是附义务的赠与。其特征在于:   1.一般的赠与,受赠人仅享有取得赠与财产的权利,不承当任何义务。而附义务的赠与,赠与人对其赠与附加一定的条件,使受赠人承当一定的义务。   2.附义务的赠与,其所附义务有一定限度,通常低于赠与财产的价值。   3.一般状况下,在赠与人履行了赠与义务后,才发生受赠人义务的履行问题,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也无不可。   4.赠与所附义务,可以约定向赠与人履行,也可以约定向 第三人履行,还可以约定向不特定的多数人履行。   5.履行赠与所负的义务,依照当事人的约定,可以是作为,也可以是不作为。   6.赠与所附义务,是赠与合同的组成部分,而不是另外的独立合同。  附义务的赠与的效力   1.受赠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赠与人向受赠人给付赠与财产后,受赠人应依约履行其义务。受赠人不履行的,赠与人有权要求受赠人履行义务或者撤销赠与。赠与人撤销赠与的,受赠人应将取得的赠与财产返还赠与人。  关于受赠人应依约履行赠与所负义务,一些国家和我国台湾地区均有规定。如德国规定,为有附负担的`赠与的人,如已给付,得请求履行其负担。受赠人不履行负担者,以应将赠与物用于履行负担为限,赠与人得依关于返还不当得利的规定,请求依双方契约规定的解除权的要件,返还赠与物。再如我国台湾规定,赠与附有负担者,如赠与人已为给付,而受赠人不履行其负担时,赠与人得请求受赠人履行其负担,或撤销赠与。   2.受赠人仅在赠与财产的价值限度内有履行其义务的责任。赠与本为无偿合同,其目的在于使受赠人获益。所附义务如果超出赠与财产的价值,则使受赠人蒙受不利,也与赠与的本旨不相符合。因而如果赠与的财产不够以抵偿其所附义务的,受赠人仅就赠与财产的价值限度内,有履行其义务的责任。换句话说,如果赠与所附义务超过赠与财产的价值,受赠人对超过赠与财产价值部分的义务没有履行的责任。  关于受赠人履行义务的限度,德国、我国台湾也有所规定。德国规定,因权利的瑕疵或赠与物的瑕疵,致赠与的价值显然不够抵充因履行负担所必需的费用者,在因瑕疵而生的不够额获得补偿前,受赠人得拒绝履行负担。受赠人不知有瑕疵而履行负担者,以受赠人因履行负担而支出的费用超过有瑕疵的赠与物的价值为限,受赠人得向赠与人请求偿还其费用。我国台湾规定,附有负担之赠与,其赠与不够偿其负担者,受赠人仅于赠与之价值限度内,有履行其负担之责任。   3.在附义务的赠与中,赠与的财产如有瑕疵,赠与人在赠与所附义务的限度内,应当承当与出卖人相同的瑕疵担保责任
展开阅读全文

开通  VIP会员、SVIP会员  优惠大
下载10份以上建议开通VIP会员
下载20份以上建议开通SVIP会员


开通VIP      成为共赢上传
相似文档                                   自信AI助手自信AI助手

当前位置:首页 > 应用文书 > 合同范本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5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9-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