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小学困难生资助工作方案
关心资助贫困学生,是教育改革和发展中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党和政府重视教育、关心人才、推进科教兴国的具体表现,根据上级文件要求,为了保障我校贫困学生不因经济困难而辍学,保障贫困学生安心学习,正常生活和身心健康成长,特制定本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由学校领导组成的资助贫困生管理工作小组,负责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建立贫困生档案库;由专人负责资助贫困生工作,并成立由学生代表和教师代表组成的评审小组,负责贫困生的申请和初审,研究拟定受资助学生名单。
1、学校成立评议领导小组,学校政教处为具体管理机构,负责信息报送和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2、学校成立评审小组,负责贫困学生的评审认定工作。
组 长:
副组长:
组员:
3、班级成立民主评审小组,负责贫困学生的初审认定工作。
组长:各班班主任
组员:主要任课教师、家委会成员
二、扶助步骤:
(一) 贫困生的界定:
1、资助对象为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符合下列情况,品学兼优的贫困生优先资助:
(1)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
⑵孤儿
(3) 父母一方死亡、离异的单亲贫困家庭子女;
(4) 残疾学生
(5) 经民政部门确认的农村低保或农村特困救助范围的家庭子女;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子女或者建档立卡学生。
(6) 因受灾、疾病等原因导致家庭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家庭子女等。
(7) 子女较多,因上学导致家庭贫困。
(8) 农村居民年人均收入10元以下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15元以下的低收入家庭子女。
2、资助贫困生的方式:补助贫困学生生活费等。
(二) 生活费补助标准
每生每年5元。分春、秋两季发放,每季250元
(三)贫困生评定及建档:
1、宣传:学校利用班会、校会等多种形式,宣传资助政策和生活补助费申请、审批、发放流程。
2、申请:学生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符合申请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3、评审:
(1)班级初审:由班级民主评审小组进行初审。根据学生的申请和规定的补助条件,认真摸排,确定受助学生对象。注意保护学生隐私和自尊心,不得公开学生申请内容。
(2)学校评审:学校评审小组在收到班级提交受助学生名单和申请书后,根据补助条件,结合学生日常消费行为,逐一审核,认真评议,并进行入户落实,拟定享受资助对象。班级初审及学校评审均应留存规范、完整的评审记录和相关图片资料。
4、公示:学校将拟定补助学生名单在校内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补助学生总数及名单、家庭困难原因、补助金额。公示内容、图片要存档备查。
5、发放:公示结束后,由学校负责人及自助管理员在补助发放花名册(包括姓名、班级、发放金额、家长卡号等信息)上签字以示同意发放。并将公示材料、补助发放花名册等材料交给资助中心,由资助中心统一发放。班主任应及时落实受助家长生活费补助到账情况,并保存家长确认收到
的相关证明材料。
6、档案管理:学校要将相关文件、学生申请表、学生信息汇总表、受助情况统计表、公示材料、补助发放花名册、评审记录及图片、银行回单等资料集中整理归档,专人管理,以备检查。
三、扶助贫困生的工作监督及处罚:
学校资助贫困生遵循“弘扬正气、促进学风、扶贫与扶志相结合”的原则,既帮助他们完成学业,又激励他们克服困难,发奋学习,报效祖国,为了保证此项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学校设立举报箱,并视情况作以下处理:
1、贫困生如有违反校规、校纪行为,受全校通报批评以上处分(含通报批评),学习不努力,成绩明显退步或生活铺张浪费,取消贫困生待遇。
2、要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认真负责,坚持原则,规范操作,确保资助资金用于最急需的贫困学生。对于弄虚作假,骗取国家资助资金的,要严肃处理。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取消资助资格,已发资助金的予以追回。
3、加强监督。学校要严格发放补助过程监督管理,严格落实资助资金管理、发放、使用的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让学生和家长参与监督。对弄虚作假、不按规定程序克扣、挪用、贪污生活费补助资金的行为,要从严追究当事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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