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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外协供应商检验管理程序-督促供方产品质量达到标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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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核心外协供应商检验管理程序 〔ISO9001-2015〕 1.目的 为使外协供方的产品在生产过程得到有效控制,满足产品和客户的品质要求。 2.范围 外协加工所有供方。 3.使命 3.1供方负责送样进行首件。 3.2采购部门负责传递信息。 3.3外协品管负责供方首件、巡回检验、送货前的检验。 4.定义 核心供应商检验:在使用规定的方法和准则,对供货产品进行的检查、确认的过程。 5.流程 见附件 6.作业内容 首件检验 6.1.1首件检验时机:每批次正式生产的第一件产品。 6.1.2供方送检: 6.1.2.1供方的《首件检验报告》空白表单由采购部提供,表单包涵最新版工艺图纸要求尺寸等。 6.1.2.2供方按照采购部的《订货单》的要求生产第一件并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将实测尺寸填写入《首件检验报告》中。 6.1.2.3供方每款产品1PCS以上连同《首件检验报告》送来公司。找到相关负责的品管员对产品进行确认。 6.1.2.4品管员依据《检验管理程序》进行检验、确认。检验、确认合格后将检验结果、判定填写入《首件检验报告》中。 6.1.2.5将经检验合格的产品进行封样〔封样以直接在产品上签名的形式〕。《首件检验报告》经品管部门主管〔研发部门项目负责人〕审核后送至采购部。采购部接到《首件检验报告》后对供方进行回传。 6.1.2.6首件不合格时,供方持续送样进行检验、确认,直到检验、确认合格为止。 6.1.2.7首件检验样供方带回留在机台旁边,在本批次生产完后由供方或品管员以末件与首件对照检查,确认是否发生变异。假设发现异常则向前追溯。 6.1.3现场首件检验: 6.1.3.1如供方因特别原因〔如急必须生产、产品体积、体重较大不方便运输等原因〕没办法送样来司检验。可提前1个工作日, 或者其它方式知会品管部门。品管部门派遣相关负责的品管员去供方现场进行首件检验。 6.1.3.2首件不合格时,供方持续试样进行检验、确认,直到检验、确认合格为止。 6.1.3.3外协品管员按《检验管理程序》进行检验。将检验、判定结果记录于《首件检验报告》中。并对检验合格样品进行封样。 6.1.3.5首件检验样留在供方生产机台旁边。在本批次生产完后由供方或品管员以末件与首件对照检查,确认是否发生变异。假设发现异常则向前追溯。 6.1.4新产品首件检验: 6.1.4.1新产品由研发部门主导。外协品管员参加协助和跟踪。 6.1.4.2外协品管员依据图纸核对供方填写好的《首件检验报告》进行检验。将检验结果填写入《首件检验报告》中。〔经研发部门确认合格后〕对检验合格样品进行封样。 6.1.4.3首件检验样留在供方生产机台旁边。在本批次生产完后由供方或品管员以末件与首件对照检查,确认是否发生变异。假设发现异常则向前追溯。 6.2.1外协品管员依据《检验规范》、图纸和相关标准循环对各道工艺进行检验,其检验结果记录在《外协巡检记录表》中。 6.2.2外协巡检频次规定:不按时巡回检验方式。 6.2.3外协巡检如发现异常,马上停止生产并追溯已经生产出来的产品,排除异常后持续生产。 供方生产人员自检 6.3.1供方生产人员应按《检验规范》或依据首件封样比对,对正在生产的在制品进行自检和互检。 6.3.2自检或互检合格的在制品流入下道工序或进行工序转移,不合格则按《不合格品管理程序》执行。 半成品送货前检验 6.4.1外协品管员对已经完成的半成品,依据《检验规范》、图纸和《抽样计划》进行检验,经检验合格后在《送货单》上签字或者盖章,供方方可送货。 6.4.2未通过过外协品管员检验的半成品,送货来时仓库予以拒收。任何部门不得随意生产。 半成品检验发现不良,依《不合格品管理程序》执行。 6.4.4供方检验异常处理:在巡检和半成品检验时发生品质异常时,品管员开出《不合格处理单》与相关部门/人员处理。 成品送货前检验 6.5.1成品检验是在装配过程、包装之前进行的检验,以及对已经包装完成的成品进行的抽样检验。检验后,品管员将检验结果记录于《成品/出货检验记录表》中。 6.5.2成品检验判定依据《检验规范》和相关标准,以及客户的特别要求。 6.5.3外观件、颜色件的检验依据客户样品和研发部制定的色卡。 6.5.4成品检验合格,品管员在成品包装箱上盖“PASS〞章。供方方可进行成品送货。 6.5.5成品检验不合格时,按照《不合格品管理程序》执行。 6.5.6供方将成品送达公司后由进料品管员依据《检验管理程序》进行。经检验合格后在《送货单》上签字或者盖章。 6.5.7进料不合格将按照《不合格品管理程序》处理。 改正和预防 6.6.1进料检验改正和预防措施在《进料不合格处理单》中由供方回复。 6.6.2巡回检验、自检、半成品、成品检验依据异常严重度由外协品管开出《改正和预防措施报告》交由品管部门主管审核后送供方处理后持续追踪处理效果。 6.7记录储存:各种检验记录,按照《质量记录管理程序》予以储存。 7.相关附件 7.1《首件检验报告》 7.2《外协巡检记录表》 7.3《订货单》 7.4《送货单》 7.5《不合格处理单》 7.6《成品/出货检验记录表》 7.7《进料不合格处理单》 7.8《改正和预防措施报告》 8参照文件: 8.1《检验规范》 8.2《抽样标准》 8.3《检验管理程序》 8.4《不合格品管理程序》 8.5《质量记录管理程序》 核心供应商检验管理流程 流程 权责单位 相关说明 使用表单 供方送检 外协首件 封样 供方自检 巡回检验 半成品/成品检验 进料检验 不合格品处理 记录储存 N NG NG Y Y Y 供方 《首件检验报告》 品管部 研发部 《检验规范》 《进料检验记录表》 品管部 《检验管理程序》 《外协巡回检验记录表》《不合格处理单》 供方 《检验规范》 品管部 《检验规范》 《抽样标准》 《送货单》 《不合格处理单》 品管部 《不合格处理单》 《不合格品管理程序》 《改正和预防措施报告》 品管部 《检验规范》 《成品检验记录表》 《不合格处理单》 品管部 《质量记录管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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