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施工组织设计审查指引
一、施工组织设计审查要求
1、在工程承包合同正式签订后,应要求施工单位在20天内提交实施性项目施工组织设计。
2、建设方工程负责人负责督促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并提交书面审查意见。
3、收到监理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审查意见后,建设方工程负责人组织各专业工程师对照监理单位的审查意见和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审查。
二、文件形式审查
1、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必须是加盖公司印章,并与工程合同签订单位一致。同时必须有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的批准签名,或同意该施工组织设计的声明函件。
2、监理单位提交的审查意见书应由项目总监理师工程签署,意见书的内容应能清晰反映监理单位对下述第3条内容的全面审查。
3、所有不符合形式要求的施工组织设计或监理审查意见书,均必须退回原单位予以更正。
三、文件内容审查要点
1、施工组织设计与承包合同条件的符合性审查
(1)工程开工、竣工日期、总工期应符合承包合同要求。若较承包合同总工期有延长必须经原批准工程承包合同的
批准人书面批准。
(2)工程质量等级及质量措施要求应不低于施工承包合同约定的承诺。
(3)施工成本的增加不能超过合同约定的工程造价。若引起合同内工程造价超过工程承包合同数额,必须经原批准工程承包合同的批准人书面批准。
(4)施工承包合同内规定可以按施工组织设计确定的措施方法增加合同外工程造价部分的措施费用应严格控制,必须采用的,应单独编制工程预算进行审查。
2、施工方案及施工方法的审查
(1)施工方案应与施工环境适应与协调。施工环境包括:工程地质状况、水文地质条件、周边建筑物结构及基础形式、运输道路等级及允许作业时间、原材料及半成品供应状况、是否使用商品砼、施工噪声干扰、工程结构特点、当地政府部门建筑市场管理规定、政府部门对专业施工的要求等。
(2)各分项、分部工程施工顺序合理。原则上尽量避免颠倒顺序施工。对因工期要求需进行平行立体交叉施工的分项分部工程要有详细的计划安排和措施。各分项工程施工顺序应符合施工规范、操作规程、设计图纸要求。
(3)施工流水段的划分合理。流水段分界应保证结构安全,各流水段工程量应基本相等,每个流水段的计划时间与发挥劳动力效率相协调,流水段划分数量便于管理。
(4)施工机械设备的规格、型号、数量要求既能满足需要,能充分发挥机械效率,又不造成施工成本增加。
(5)施工方法技术成熟、先进(指施工方法应有利于提高工效、提高质量、生产标准化、机械化)。一些重大的施工方法选择(如基抗围护方法、降水方法、模板施工方法等)应就其不同施工方法的安全性、成本高低、效率高低进行专题分析论证后择优确定。
3、技术组织措施审查
(1)质量保证措施。包括以下内容: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项目质量计划编制,工序自检、互检、交接检制度,分级质量责任制,优劣奖励办法,质量教育培训措施等。
(2)质量技术措施。包括:按工法组织施工,施工技术交底,工序施工技术工艺卡,重点部位(如大体积砼浇筑)质量技术措施,质量监控手段和仪器配备,计量设备配置及状态,新产品、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的具体实施技术措施等。
(3)安全生产措施。包括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教育制度,预防高空坠落、物体打击、触电及机械伤害等事故的专项技术措施等。
(4)冬、雨季施工措施。包括防火、防风、防低温冻害、冬雨季半成品保护措施等。
(5)降低成本措施。一般施工单位都有自己一套成熟和
习惯的降低成本措施,审查时主要注意:是否因降低成本而降低工程质量;合同外措施费用增加要控制在工程成本机动数的限额内。
4、施工进度计划的审查
工程进度主要控制点(如基础工程完成、结构封顶、外装修完成等),应满足销售计划的时间要求。
(1)工程进度计划图中的施工顺序、流水划分与施工方案和施工方法一致。
(2)用网络计划技术评价工程进度计划,是否已尽可能达到施工均衡、连续,工期费用节省,留有调整余地的要求。
(3)工程进度计划与机械配置、劳动力调配、材料、成品、半成品、设备采购供应计划是否相一致。
5、施工总平面布置的审查
(1)施工机械、场内道路、材料堆场、生产生活临时设施、施工用水电管线等是否布局紧凑、占地少、方便施工、保证安全。
(2)进场主要材料水平运距短,装、卸、吊方便,二次搬运少。
(3)生产生活设施互相干扰小。
(4)不占永久建筑物位置,不破坏地下管线,不影响市容。
(5)符合当地政府安全文明施工规定要求。
(6)临时设施面积、容量是否满足材料储备、半成品加工、现场机械维修、特殊工种安全等施工需要。水、电线路能否满足施工负荷要求。
(7)临建工程总费用控制,原则上应不超出定额中临建费用之比例。
6、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部组织机构的审查
(1)施工单位派出的项目经理是否取得与工程项目等级相应的任职资格证书。其实际施工经验和能力是否胜任。
(2)施工单位派出的项目经理部总工程师(项目施工技术负责人)及其它主要管理人员是否取得相应任职资格。实际能力是否胜任。
(3)组织机构权责系统是否建全。
(4)操作工人情况审查。包括:有特殊工种上岗证书的持证上岗人员比例、工人培训教育状况等。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