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安全监控系统设备、设施管理制度
一、 监控系统必须保证正常运行,保持对井下连续不断的监控;调度室必须
执行每天 小时有人值班,随时观察运行情况,掌握监控的动态信息,每班填
好监控记录,每天上报监控日报,有异常情况,立即安排查明原因,并报告有关
领导。
二、 保持监控系统设备的性能良好,井下分站、瓦斯传感器、开停传感器、
断电仪等设备数量齐全,保证反应的信息真实可靠。
三、 井下监测装置的安装要符合《规程》规定和有关技术标准。
1、 分站到传感器、断电仪的传输距离不超过10m。
2、 瓦斯传感器的安装:掘进工作面风流中的传感器安设在距工作面小于
米,且不能超出风筒出风;掘进工作面回风流中的传感器安装在距全风压汇合
处回风 米。10
采煤工作面回风流中的传感器布置在距回风的距离10-15m的回风顺槽内;
采面传感器布置在距工作面煤壁不超过10m的回风巷内。其它地点传感器的安设
必须符合《规程》和行业技术标准。
3、 井下主机或分站安设在支护良好、无滴水、无杂物的进风巷道中,加垫支
架距底板不小于3mm。
4、 传感器安装在距巷道顶板不大于0.3m、距巷帮大于0.2m处。
四、 传感器的调校
1、 由瓦斯监测工每隔 天必须使用校准气样和空气样按照产品说明书的要
求对传感器进行一次调校,使各项指标符合规定。
2、 瓦检员每班对管辖范围内传感器的数据进行校对和记录。
五、 监控系统的维修工作由通风部门负责,具体由瓦斯监测工负责检查维
护。监控系统在井下连续运行 个月,须将井下部分运到地面进行全面检修。
六、 因检修、更换、拆除"系统"关联的电器设备,需要"系统"停止运行时,
必须报矿技术负责人同意,并制定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
七、 建立和完善记录、台帐、图表。11
1、 设备和仪表台帐、监测装置故障登记表、检修记录、巡检记录及其他报表
由通风部门负责。
2、 中心站运行日志、监测日报表由调度室负责。
3、 安全监测系统布置图由通风部门负责。
九、监控系统设备和传输设备的定期检修制度
1、 监控系统和网络传输设备,定期送相关部门或检测中心检修,并由送检人
员做好相关记录。
2、 加强监控和网络传输设备日常检查工作,对问题或隐患,及时发现,及时
处理,并做好监控系统设备和传输设备检修记录表。
3、 搞好监控和网络传输设备维护保养及管理工作。线路延伸和维护、避雷装
置、传感器安装、电源箱控制等由通风队负责维护检修;及时更换易损零部件和
部分设施设备。
安全监控系统设备、设施管理制度(二)
第一条对计算机病毒的防范应以预防为主,事后处理为辅。
第二条计算机病毒防范工作由信息技术中心统一协调组织实施。
第三条信息技术中心应设系统安全管理员,专门负责病毒防范的管理工作,
并要求其掌握常见计算机病毒的防护处理知识和必要的技术手段,了解、跟踪当
前计算机病毒的流行趋势和有效对策。
第四条监控系统使用的防病毒软件,必须是经过公安部门认证的产品,对防
病毒软件的病毒码必须及时进行升级和更新。
第五条各矿新增的监控服务器,必须经信息中心检查、登记备案后才能使用,
以防随机带来的病毒
第六条定期查杀毒,定期查杀毒周期不能超过一周:对易受病毒感染的机
器,必须启用实时杀毒并每天查毒。定期对网络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
解决,并记录存档。
第七条监控服务器要尽量做到专机专用,特别是具有读写权限、身份确认功
能的认证服务器一定要专用;对共享的网络文件服务器,应特别加以维护,控制
读写权限,不在服务器上运行无关软件程序。
第八条监控服务器要定期进行计算机病毒检查,系统中的程序要定期进行比
较测试和分析;发现病毒立即处理并通知上级管理人员。
第九条严禁使用来历不明的光盘、U盘、硬盘,对外来光盘、U盘、硬盘,使
用前必须要进行病毒检测,确认无病毒后方可使用。
第十条如果发现监控服务器感染病毒,必须马上将受感染的机器与计算机网
络隔离,防止病毒扩散,同时迅速对网络和所有工作站进行查杀毒。
第十一条经常对硬盘上的重要数据文件进行备份,以备受病毒侵害后,能恢
复数据。
第十二条各矿监控负责人每月月初搜集整理在内部网上发布当月的病毒动
态,内容包括当月可能发作的病毒名称、发作日期、可能造成的危害、推荐使用
的杀毒软件。
第十三条未经专门管理人员许可,擅自安装新软件或严重违反使用规定而导
致服务器及其相关辅件损坏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其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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