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银行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协议
本协议是银行与存款人在平等、自愿基础上签订的存款管理合同,协议按照《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银行和存款人在账户开立和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予以明确:
一、账户种类及功能
我行将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分为I类银行账户、U类银行账户和山类银行账户(以下简称I类户、u类户和山类户)。I类户可办理存款、购买投资理财产品等金融产品、转账、消费和缴费支付、支取现金等业务。u类户可办理存款、购买投资理财产品等金融产品、限额消费和缴费、限额向非绑定账户转出资金业务。经银行柜面、自助设备加以银行工作人员现场面对面确认身份的,u类户还可以办理存取现金、非绑定账户资金转入业务并配发实体卡片。山类户可办理限额消费和缴费、限额向非绑定账户转出资金业务。经银行柜面、自助设备加以银行工作人员现场面对面确认身份的,山类户还可以办理非绑定账户资金转入业务。
二、账户限额
u类户原则上非绑定账户转入资金、存入现金日累计限额合计为1万元,年累计限额合计为20万元;消费和缴费、向非绑定账户转出资金、取出现金日累计限额合计为1万元,年累计限额合计为20万元。
山类户原则上账户余额不得超过20元;非绑定账户资金转入日累计限额为20元,年累计限额合计为5万元;消费和缴费支付、向非绑定账户转出资金日累计限额合计为20元,年累计限额合计为5万元。
三、存款人的责任
1、有义务按照我行的要求,配合提供真实、完整、合法、有效的客户信息和资料,当客户信息发生变更时,及时到我行更新客户信息;未按我行要求提供和更新客户信息,或者客户存在我行拒绝接纳的业务情形时,我行有权限制客户交易、中止或终止业务关系;
2、按结算账户管理规定使用个人银行结算账户;按支付结算法律、法规制度使用支付结算工具;
3、按规定支付结算费用;
4、承担违约责任。
四、开户银行的责任
1、及时、准确地办理存款人的资金收付业务;
2、依法保障存款人的资金安全;
3、依法为存款人的银行结算账户信息保密;
4、承担违约责任。
五、账户管理
对一年以上长期不动户或零余额账户,我行有权按照相关规定或管理需要进行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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