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物资搬运作业管理办法-物资转运、卸货、堆码的过程规定.doc

上传人:丰**** 文档编号:10073918 上传时间:2025-04-20 格式:DOC 页数:6 大小:27.04KB 下载积分:6 金币
下载 相关 举报
物资搬运作业管理办法-物资转运、卸货、堆码的过程规定.doc_第1页
第1页 / 共6页
物资搬运作业管理办法-物资转运、卸货、堆码的过程规定.doc_第2页
第2页 / 共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物资搬运作业管理办法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生效日期: 受控标识处: 分 发 号: 1.0目的及适用范围  1.1为了规范搬运作业过程的控制及保证作业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加强转运人员对转运工具的使用管理,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厂内物资(指原材料,外购外协件、散件、半成品、成品等)在堆码、转运、装运等搬运过程及转运工具的使用管理。  2.0术语和定义  物资搬运:是指在同一场所范畴内进行的,以改变物资存放状态和空间位置为主要目标的活动。 3.0职责  仓库负责物资在出入库过程中的搬运管理及转运工具的使用、维护和保管。  生产车间负责生产过程中物资的搬运管理及转运工具的使用、维护。  生产部负责监督本办法的实施。  4.0管理流程  4.1各类转运工具的使用、维护及保管  4.1.1电瓶叉车的使用、维护  4.1.1.1电瓶叉车使用人必须是经过事业部组织培训且持有叉车操作证的人。  4.1.1.2在取货过程中,叉车应正面进入区域,在离地面适当的距离处,小心地将货叉插入托盘。在作业过程中,货物处于高处时,货叉不能倾斜行驶。  4.1.1.3无论是空载还是满载,货叉都要保持标准运行状态(离地面15-30cm)行驶。负载运行时,门架后倾,并尽量降低货物高度。  4.1.1.4叉车停车时,货叉应降至地面,叉车运行时,严禁载人行驶。  4.1.1.5随时检查机件变形、松动等情况。在检查叉车有关部件时,应关机进行,不得带电操作。  4.1.1.6操作前后,要分别预热和冷却叉车约5分钟。  4.1.1.7充电时,要按要求一次性将电充满,不能将电未充满就停止充电,防止缩短电瓶的使用寿命。  4.1.1.8随时保持叉车外观清洁度良好,并定期报设备室进行维修,以延长叉车的使用期限。 4.1.2手动叉车的使用、维护  4.1.2.1手动叉车在取货过程中,应正面进入货区叉货。货叉插入托盘后,无论托盘是满载还是空载,都应将货叉升至离地面10-15cm高度,以保证转运过程中运行省力。  4.1.2.2手动叉车在空载或静止时,货叉应降至离地面最低处。  4.1.2.3随时检查手动叉车车轮螺钉是否牢固,车柄手刹是否灵活,随时对叉车的车轮部位加润滑油,以保持车轮的转向灵活。   定期对手动叉车进行维修,以保持手动叉车使用性能的良好性。    托盘在使用过程中,严禁用力摔地,装运过程中,严禁用叉车用力推挤,以避免造成托盘变形。    4.1.4.1台车在转运物资过程中,操作人要双手扶在台车的把柄上,避免单手操作给转运过程带来不稳定因素。  4.1.4.2随时检查台车的车轮是否灵活,车轮的螺钉是否牢固,并随时对车轮部位进行润滑。 4.1.4.3台车在转运物资的过程中,应尽量采用推的方式,且推台车时要注意精力集中,双眼目视前方。避免拉台车压伤身体。    4.1.5.1物流部资料员对整个部门的电瓶叉车、手动叉车、按事业部固定资产管理要求编号后进行统一管理,并落实管理责任人。  4.1.5.2物流部搬运班长要对托盘及台车每月进行盘点清查,并建立转运工具的台帐。      4.2.1.1物资的搬运必须轻拿轻放,严禁摔、挤、压、踏等。  4.2.1.2超过40公斤的物资必须至少两人搬运或用转运工具转运。  4.2.1.3专用零部件的搬运必须使用专用转运工具如台车、叉车等,且被搬运的零部件应堆放整齐。  4.2.1.4物资在转运过程中除包装材料泡沫外,转运高度不得超过2米。转运带包装的发动机立机最高层数不超过3层、卧机最高层数不超过5层;转运带包装的成车最高层数不超过3层,同时应检查各层边缘部份物资是否安全。    4.2.2.1作业过程中使用托盘、柴油或电瓶叉车、手动叉车时,应保证平稳放置,不得在有斜坡、凹地上下货。  4.2.2.2使用搬运工具转运物料应保持平稳运行,保证物品安全。单行通道只能单向行驶,双行通道行驶应靠右行,不抢道、超道。主通道上不得存放任何物资(包括暂存品)及车辆。   4.3.1物资堆码应保持横、竖整齐,不歪斜、不倒置、不超定置线,各种不同物资之间应有区分缝隙。  4.3.2物资在堆码最后一排时,堆码货物以定置线内侧为准,所有的物资堆码不超占定置线。 4.3.3搬运人员在搬运物资时,应按包装箱上的标识进行作业,所堆码的物资不倾斜、不倒置、不野蛮装卸。  4.3.4搬运人员在堆码物资时,各物资应分批次、订单号、型号、规格、状态进行堆码,各堆码之间应保持5-10cm以上的间隙以示区分。    4.3.5.1配件:重型物(铸铁类零件)不超过1.5m;中型类(铝质类零件)堆码高度不超过2.0m;轻型类(泡沫、纸箱类)堆码型不超过4.0m,采用隔板、裸露的堆码最高层数不超过15层(静止层数)。  4.3.5.2成品:用纸箱贮存发动机立机系列堆码不超过4层,卧机系列堆码不超过7层;用仓笼贮存发动机仓笼堆码不超过3层,每个苍笼立机系列贮存不超过8台,卧机系列贮存不超过12台;用台车贮存发动机最大限度不得超过12台,且要求每个发运机之间应保持5厘米间距。用纸箱贮存摩托车堆码不超过4层。注意堆码同类的成品高度应保持一致。      4.4.1.1搬运人员卸货时,应对照清单上的名称和数量进行分类下货,并对箱内数量进行抽查。  4.4.1.2卸货过程中,发现外包装清洁度较差、外包装破损以及抽查到箱内物资差缺数量时,应拒绝下货。  4.4.1.3卸完货后,按物资堆码要求将物资整齐堆放在库房指定的区域内。  4.4.1.4搬运人员卸货时,应注意轻拿轻放,不得使用抛甩的方式卸货,若是较重的物资,必须两人以上或借助于叉车辅助完成。  6 / 6
展开阅读全文

开通  VIP会员、SVIP会员  优惠大
下载10份以上建议开通VIP会员
下载20份以上建议开通SVIP会员


开通VIP      成为共赢上传

当前位置:首页 > 应用文书 > 规章制度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5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9-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