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水利局行政服务承诺书
为了进一步强化投资软环境建设,转变服务观念,提升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并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XX市水利局特向社会作出承诺:
一、服务内容
本局行政许可项目包括:限额以内的取水许可审批、市管河道及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含市管河道堤防工程占用〕审批、市级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市管河道排污口设置审批、水利基建项目初步制定文件审批、水利工程开工审批。本局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包括:限额以上的取水许可审核〔上报件〕、取水许可证年审〔法定年检项目,即办件〕、长江采砂审核〔上报件〕、省管河道排污口设置和省管河道及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核〔上报件〕、省级水土保持方案审核〔上报件〕、各辖市〔区〕城市防洪规划〔备案〕。
二、服务承诺
1、强化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建设,落实“两集中、两到位〞。我局拟在水政水资源处增挂行政服务处牌子,归并审批职能,集中办理我局行政审批事项及履行相关服务职能;明确水政水资源到处长进市行政服务中心办公,授权《取水许可证》年审工作由水政水资源处〔行政服务处〕处长全部在窗口办理;按照“能进则进〞的原则,将市政府公布的项目调整进中心运作。
2、进一步减少办事环节,简化程序,提升办事效率。我局保持后台围着窗口转,简化审批流程,将原行政许可总审批时限由127天压缩为51天,减少76天,并保证按时办结。
3、强化对一审一核的年审、备案事项的服务。对我局受理的《取水许可证》年审和各辖市区城市防洪规划备案等一审一核事项做到即时办理,将《取水许可证》年审调整到窗口受理,窗口审核盖章。
4、强化对执法机构管理和监督。对我局所属行政执法机构和行政执法人员强化管理和监督,坚决杜绝以罚代管、吃拿卡要现象,树立优良执法形象。
5、水行政规费标准有上下限额幅度的,一律按下限收取。
6、执行阳光操作。我局将把服务内容的办理流程、申报材料、承诺时限、收费标准和依据等在市政府网站、市行政服务中心网站上公开。并在局入口大厅公开服务承诺、许可事项、办事程序、办事机构、办理期限、投诉方式,树立优良的部门形象。
三、监督和投诉
市水利局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本承诺制度的落实进行监督。对办事人以 、信件、来访等方式的署实名并留有联系方式的或本人上门投诉的均即时受理,并在5天时间内予以答复,未署实名的在镇江水利网上公开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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