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环卫工人劳动合同范本.doc

上传人:精**** 文档编号:10073899 上传时间:2025-04-20 格式:DOC 页数:10 大小:22.04KB 下载积分:8 金币
下载 相关 举报
环卫工人劳动合同范本.doc_第1页
第1页 / 共10页
环卫工人劳动合同范本.doc_第2页
第2页 / 共10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环卫工人劳作合同范本 签约须知 1、签约双方应仔细阅读本合同,以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 2、劳作合同必需由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与劳作者本人签订。 3、本合同一律使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清楚,文字简练、准确。合同中凡必需双方协商的,经协商一致后填写在空格内;涉及到货币数字应填写“〞式样或大写金额。合同中空格双方如无约定内容须画“∕〞或填写“无〞。本合同一经签订,不得涂改。对劳作合同的效力有争议,由劳作争议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确认。 4、甲方招用乙方时,应查验乙方提供未与其他用人单位存在劳作关系的凭证后,方可与其签订劳作合同;乙方与原用人单位未解除劳作关系的,以及甲方聘用的退休人员,不能签订劳作合同。甲方有权了解乙方与劳作合同和直接相关的基本状况,乙方应当如实说明。 5、劳作合同期限3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劳作合同期限1年以上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作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作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试用期包涵在劳作合同期限内。 6、社会保险费按国家规定缴纳,双方不能协商约定。 7、按国家就业准入制度的规定,甲方招用技术复杂以及涉及到公民生命安全和消费者利益的从业人员,必需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中选用。 8、解除、终止劳作合同的,甲方应当出具终止、解除劳作合同的证实书。 9、甲方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投资人,不影响劳作合同的履行;甲方发生合并、分立,原劳作合同持续有效,劳作合同由承继其权利义务的用人单位持续履行。 10、甲乙双方可以就保守甲方商业秘密与知识产权的内容和范围、权利义务、保密期限、违约责任以及竞业限制另行签订专项协议。 环卫工人劳作合同范本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 : 乙方(劳作者)姓 名 : 性别: 年龄: 户口类别: 文化程度: 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联系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作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自愿订立本劳作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作合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期限类型为有固定期限合同。 本合同期限为 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试用期 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内,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合同期限届满即行终止。如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延续,可以续订劳作合同。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二条 乙方同意依据甲方工作的必需要,从事 工作,工作地点在 . 第三条 甲方可以依据工作必需要以及乙方工作能力,调整乙方的工作岗 位。乙方应按甲方的岗位使命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四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以下工时制度。 1、执行标准工时工作制。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不超过40小时。甲方由于工作必需要,经与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 小时;因特别原因必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证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经劳作保证行政部门批准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在综合计算周期内的实际工作时间(法定节日出外)不应超过计算周期内法定标准工作时间,超过的部分按延长工作时间处理。对从事第三级以上(含三级)体力劳作强度工作员工,每日连续工作时间不得超过11小时,每周至少休息1日。 2、执行不按时工作制。即以满足单位第一线生产必需要为条件提供全面服务。满足累计不超过40小时。因工作必需要,经与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别原因必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证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超过工作时间每周累计不超过9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乙方可集中休息、轮休、调休。 第五条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加班报酬按以下方式计算: 1、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应付工资的150%的报酬; 2、休息日加班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应付工资的200%的报酬; 3、法定休假日加班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应付工资的300%的报酬。 执行不按时工作制的劳作者,不执行上述规定。 四、劳作保护、劳作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六条 甲方应依据国家有关规定,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劳作安全 卫生设施和必要的劳作保护用品,建立健全符合安全卫生的操作规程,保证乙方安全与健康。乙方在劳作过程中,必需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假设乙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甲方应定期组织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甲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为未成年工和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女工提供劳作保护。 五、劳作报酬 第七条 双方确定乙方执行月工资制。 乙方月工资为¥ 元(大写: ) 试用期月工资为¥ 元。(大写: ) 第八条 甲方应以法定货币形式于每月25日前支付乙方工资,并不得克扣或拖欠。同时,甲方应书面记录支付乙方工资的时间、数额、工作天数、签字等状况,并向乙方提供工资清单备查。 乙方在法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作,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六、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九条 甲方应按照国家和当地社会保险机构的有关规定按时为乙方缴纳60%的养老保险费和足额缴纳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费用;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甲方从乙方每月工资中代扣代缴。 第十条 乙方患有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保险待遇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和医疗待遇按照国家、省、 市有关规定或甲方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制订的规章制度执行。 七、劳作纪律和规章制度 第十二条 甲方依据单位的特点,依法治定了符合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和劳作纪律,在与乙方签订本劳作合同时,已在甲方单位进行了公示和组织学习。乙方对甲方规章制度和劳作纪律的具体内容,已充分了解并愿意严格遵守执行甲方所订立的规章制度和劳作纪律。 八、劳作合同的变更 第十三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 第十四条 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第十五条 本合同订立所依据的客观状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持续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合同相关内容。 九、劳作合同的解除 第十六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七条 乙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实不符合选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作纪律或甲方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作弊,给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作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背离真实意思的状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作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八条 有以下情形之一,甲方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乙方1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作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状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 行,经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十九条 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以及重大技术革新、转产、经营方式调整、订立劳作合同所依据的客观经济状况发生重大变化,必需要精减人员的,应当提前30日向乙方说明状况,并向XX市劳作和社会保证局报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条 乙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终止、解除本合同: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作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是职业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经劳作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或部分丧失劳作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够5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一条 乙方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乙方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二条 甲方有以下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2、甲方以暴力、胁迫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作的; 3、甲方不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作报酬或者提供劳作保护、劳作条件的; 4、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甲方劳作安全条件恶劣、严重危害乙方人身安 全和身体健康的; 5、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合法权益的; 6、以欺诈、胁迫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背离真实意思的状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作合同的。 十、劳作合同的终止 第二十三条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劳作合同终止: 1、劳作合同期满的; 2、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甲方被人民法院依法宣告破产的; 5、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一、违约责任 第二十四条 甲乙双方对违反本劳作合同的责任作以下约定: 1、甲方应当在解除和终止劳作合同的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终止劳作 合同的证实,并在15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转移手续; 2、符合《劳作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情形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补偿标准按照《劳作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执行。逾期不支付的,甲方应按照顾付补偿金的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赔偿金。 3、甲方违反解除或终止本合同的,乙方要求持续履行合同的,甲方应当持续履行,乙方不要求持续履行劳作合同或者劳作合同已经不能持续履行的,甲方应按《劳作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向乙方支付赔偿金。 第二十五条 甲方要求乙方对甲方商业秘密负有保守秘密的义务,在合同期限和解除或在终止合同2年内,乙方不得将其所掌握和了解的商业秘密向其他同行泄漏。假设乙方违反该条约定,应承当由此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赔偿责任。 第二十六条 乙方经甲方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违反合同期限约定中途与甲方解除劳作合同,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其金额是甲方培训乙方总的支出费用,扣除已经履行年限,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费用。 第二十七条 乙方违反甲方规章制度,对甲方造成损失的应承当相应的责任。 第二十八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作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作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作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二、附则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签订补充合同、专项协议。无特别约定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本合同条款与国家、省、市有关规定不一致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展开阅读全文

开通  VIP会员、SVIP会员  优惠大
下载10份以上建议开通VIP会员
下载20份以上建议开通SVIP会员


开通VIP      成为共赢上传

当前位置:首页 > 应用文书 > 合同范本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5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9-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