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重点控制工程包保责任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认真落实铁路总公司《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办法》〔铁总建设〔20XX〕168 号〕精神,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专业负责制和逐级负责制,强化项目作用发挥,保证重点控制工程施工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铁十一局集团济青高铁SG-4标工程建设施工。
第二章安全包保工作要求
本项目部重点控制工程安全包保工作执行"六定一留'管理。
第三条 定点
依据年x月xx日前报济青高速铁路公司安质部。
〔二〕考核内容
对包保人员考核:一是检查现场是否存在应当发现的问题没有被发现;二是检查现场写实登记簿记录状况,内容是否全,频次是否够,整改要求是否有针对性,是否存在他人代替等造假现象;三是检查下发的整改通知单是否跟踪整改闭合,闭合资料是否完善。
第九条 留痕迹
各包保工点均要放置包保写实登记簿,各包保人每次都要按规定的检查内容填写检查记录,对发现的问题按附表2 格式下发整改通知单,提出针对性的整改要求,并跟踪督办整改闭合。
第三章奖罚措施
第十条 奖励
对在当月本管段范围内无任何安全事故和被上级通报的状况,包保工作完成较好的个人给予500元。
第十一条 处罚
1.月度考核中发现存在以下问题的,对包保人罚款200元,假设被上级单位通报的,对包保人罚款300元。
〔1〕因故由其他人员代替检查,且代替的人员未尽到使命的。
〔2〕考核发现包保工作流于形式,现场存在应该被发现的问题没有被发现的。
〔3〕现场写实登记簿检查记录频次少于规定频次的;记录描述问题显然不准确的;记录中间留有空白页供包保人补填记录的。
〔4〕发现的问题未按要求下发整改通知单或整改通知单由他人代发的;或问题没有按要求闭合的。
2.月度考核中发现存在以下问题的,对包保人罚款300元,假设被上级单位通报的,对包保人罚款500元。
〔1〕检查包保记录登记本存在由他人代写或其它造假现象。
〔2〕包保人员不能认真履行使命,现场存在重大安全或质量隐患应发现而没有发现的。
〔3〕包保人员未按要求完成包保任务,连续2 个月或累计3 个月被项目部通报的,除按此要求扣款外对责任人清出本项目。
3.出现安全事故或未完成《安全质量责任书》承诺内容时,对安全包保人罚款1000元
4.以上奖罚从激励约束考核机制费用中支扣。
第十二条 以在建工程为考核对象,未建或已完工工程不在考核范围内。
第四章附则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项目部安质部责解释。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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