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起重工施工技术方案
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人安全生产基本规定》。
一般要求:
1.起重指挥应有技术熟练、懂得起重机械性能的人员担任。指挥时应站在能够顾到全面工作的地点,所发信号应事先统一,并做到准确、宏亮和清楚。
2.80吨以上的设备和构件,风力达五级时应停止吊装。
3. 所有人员严禁在起重臂和吊起的重物下面停留或行走。
4. 使用卡环应使长度方向受力,抽销卡环应预防销子滑脱,有缺陷的卡环严禁使用。
5. 起吊物件应使用交互捻制的钢丝绳(安全系数见表1 )。钢丝绳如有扭结、变形、断丝、锈蚀等到异常现象,应及时降低使用标准或报废(见表2 )。
6. 编结绳扣(千斤)应使各股松紧一致,编结部分的长度不得小于钢丝绳直径的15倍,并且不得短于3毫米。用卡子连成绳套时,卡子不得小于三个。
7. 地锚(桩)应按施工方案确定的规格和位置设置,如发现有沟坑、地下管
线情况,应及时报告施工负责人采取措施。
表1钢丝绳的安全系数
钢丝绳的用途
安全系数
缆风绳
3.5
缆索起重机承重绳
3.75
手动起重设备
4.5
机动起重设备
5 ~ 6
作吊索无弯曲
6 ~ 7
作捆绑吊索
8〜10
用于载人的升降机
14
表2钢丝绳断丝折减或报废标准(一个节距内)
折减或报废
钢丝绳种类交互捻制)
6 x19 + 1
6 x24 + 1
6 x37 + 1
6 x61 + 1
1.
0-5
0-7
0-10
0-15
1 / 4
板手应系安全带。
14. 捆转向滑车或定滑车,捆绕数不宜多,并须排列整齐、受力均匀。捆绑定滑车应有防滑措施,但起重量大的定滑车应用吊环。
15. 缆风应合理布置,松紧均匀。缆风与桅杆顶应用卡环连接;缆风与地锚连接后,应用绳卡轧死。
16 .缆风跨越马路时,架空高度应不低于7米。
17. 缆风与高压线之间应有可靠的安全距离。如需跨过高压线,应采取停电、接地、搭设防护架等安全措施。
18. 定点桅杆应设5根缆风绳,移动式桅杆缆风不得少于8根,禁止设多层缆风。
19. 桅杆移动的倾斜幅度,当采用间歇法移动时,不宜越过桅杆高度的1/5;当采用连续法移动时,则应为桅杆高度的1/20-1/15。相邻缆风要交错移位。
结构吊装:
20. 装运易倒构件应用专用架子,卸车后应放稳搁实,支撑牢固。
21. 起吊屋架由里向外起板时,应先起钩配合降伸臂;由外向里起板时,应先起伸臂配合起钩。
22. 就位的屋架应搁置的道木或方木上,两侧斜撑一般不少于三道。禁止斜靠在柱子上。
23. 使用抽销卡环吊钩件时,卡环主体和销子必须系牢在绳扣
上,并应将绳扣收紧,严禁在卡环下方拉销子。
24. 引柱子进杯,撬棍应反撬。临时固定柱的楔子每边需两只,松钩前应敲紧。
25. 无缆风校正柱子应随吊随校。但偏心较大、细长、杯深度不足柱子长度的1/20或不足60厘米时,禁止无缆风校正。
26. 禁止将物体放在板形构件上起吊。
27. 吊装不易放稳的构件,应用卡环,不得用吊钩。
设备吊装:
28. 三角架(三木塔)下脚应相对固定,倒链应挂在正中,移动时应防止倾
倒。
29. 装运重心高、偏心大或易滚动的设备等,应合理搁置,并采取稳固措施
。
30. 用顶升法装车,托梁应有足够的长度和强度。顶升速度应一致,前后应交错进行,高差不宜过大。
31. 用滚动法装卸车时,滚道的坡度不得大于20度,滚道的搭设应平整、坚实、接头错开。滚动的速度不宜太快,必要时应设溜绳。在滚道一侧的车体下面应用枕木垫实。
32. 使用管子(滚杠)拖动设备,管子的粗细应一致,其长度应比托板宽度长50厘米。填管子,大拇指应放在管子的上表面,其它四指伸入管内,严禁戴手套和一把抓管子。
33. 旋转法起吊时,设备的中心线、桅杆和基础中心应在同一平面内。采用多根主缆风时,应有调节受力的装置。在滑车组的相反方向应有制动措施。
34. 采用人字桅杆起板法吊装时,桅杆两腿间的夹角应不大于45度,受力方向应在两腿的中间。桅杆的高度,应为设备和长度的1/2.5-1/2。桅杆两腿和设备绞座应放在一起。
35. 滑行法吊装应遵守下列各项:
(1)两桅杆或四桅杆吊装时,桅杆的前倾和后仰应一致,并选
用同种型号同速卷扬机。
(2)设备直径大于3米时应设两套溜绳,其间要有平衡轮调节,使滑车受力一致;设备直径小于3米时,可设一套溜绳,但设备中心线、溜绳与基础中心应在同一直线上。
(3)溜绳的滑车组,应有防止扭转的措施。
(4)负载的独脚桅杆倾倒时,应用卷扬机松缆风,并确保缆风受力均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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