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井下运输市场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完善井下运输市场管理,加速矿车周转,提高矿车使用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1指导思想
1.1优化流程,简化程序,合并价格,堵塞漏洞,管理科学,提高效率。
1.2实行运输收入与矿井生产相挂钩的工资结算办法,其中产量挂20%,进尺挂40%,服务收入提取工资挂40%。即:
工资=当月实际产量x 0.7805 +当月实际进尺x281.97 +(当月提升重车数x 11.82+当月下料车数x 23.64 )x40
2分类标准
2.1井下运输矿车按用途分为重车和料车,矿委托企管科发行重车票和料车票,作为矿车交易凭证。
2.2料车是指供给用车区队装有材料(含大型材料)、备件和设备的吨车、所有平板车和花车。
2.3重车是指用车区队装有矸石、杂物和回收旧件的吨车、所有平板车和花车。
3价格测算及构成
3.1料车单价:重车单价=2: 1
3.2料车单价=运输队年测算费用的50%/ (年测算料车数+年测算重车数/2)
3.3重车单价=运输队年测算费用的50%/ (年测算料车数*2+年测算重车数)。
4矿车票管理流程
4.1认购:用车单位作为付款方(即买方),按需求定额填写内部市场结算单,用车单位作为付款单位,企管科代表矿方作为收款单位,计入用车单位支出,计入矿方收入。
4.2流通:区队只有在收到料车或拉走重车时,才支付料车票或重车票,收到空车或返回空车不再支付任何车票。具体按以下四个流程运作:
4.2. 1料车入井接收区队只支付料车票,返回重车支付重车票,返回空车不再支付车票。
4.2.2空车入井接收区队不再支付任何车票,返回重车支付重车票。
4.2.3井下材料转移,材料转出单位支付重车费用,不再支付转出料车费用,材料接收单位支付料车费用。
4.2.4重车或料车需要中转时,矿车使用单位对中间单位支付矿车票,由中间单位对运输队支付矿车票。
4.3回收:运输队每月5日、15日、28日要把收到的矿车运输专用票据交企管科,填写内部市场结算单,交票单位作为收款单位,企管科代表矿付款,计入运输队收入,计入矿支出。
4.4退票:认购单位专业票据有剩余时,要在每月27日
前退回企管科,用红笔填写内部市场结算单,以核销用车单位车票支出。
5考核办法
5.1井下空车供应由调度室按照相关管理办法进行考核。
5.2按照《云一矿矿车运输定额》和工程验收单对用车单位考核,运输费节约按节约额50%增加市场收入,超支50%从区队收入中扣除。
5.3按《云一矿内部市场运行细则》规定,矿车收入的工资部分全额计入运输队市场收入,人工费以外的费用30%增加运输队市场收入。
6相关规定
6.1在规定的接车地点,以区队收到料车或拉走矸车的同时支付矿车票,运输队不得强行提前收取矿车票,否则,按1元/车对运输队进行罚款。料车到位或拉走矸车后,用车单位不能及时按规定支付车票时,按1元/车对责任区队进行罚款,由调度室负责落实。
6.2各区队的零星用车装杂物时,必需注明队别、时间,否则每车按2元罚款。
6.3送车或返车不及时,由调度室负责按中断生产对运输队进行追查处理。
6.4区队不及时卸车,积压矿车时,由调度室负责督促返车,并按有关规定对责任区队进行罚款。
6.5入井材料或设备按规定班次必须在一个原班内到达使用单位车场,否则每超一班按20元/车对运输队进行处罚,调度室逐班落实、连续考核。
6.6强行多收票或拒不按规定付票时,24小时内举报查实,按多收或拒付票额的10倍对责任单位进行罚款,由调度室负责核实,并在调度会上通报。
6.7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仿造矿车票,否则,罚单位50元,罚责任人5元,企管科对回收车票进行鉴定,发现仿造时,负责拿出处理意见。
6.8上述罚款,由区队负责落实到责任人,否则,由队长承担。本办法未涉及的部分按照《云一矿材料管理办法》中材料运输管理相关条款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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