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工程设备委外保修、采购规定
一、目的
为了建立和完善公司工程设备的管理制度,加强对公司各管理中心(处) 工程设备委外维修、保养、采购的管理,明确其工作流程,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相关职能部门、管理中心(处)员工对工程设备需要委外维 修、保养、采购全过程。
三、职责
1. 各管理中心(处)所辖的工程设备,实行工程主管负责制;工程主管平 时要按公司规章制度,定期组织人员对自己所辖区域,工程设备进行巡检和管 理,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有效措施给予排除;对磨损严重需要委外维修、保养、 采购的设备,由工程主管提出书面申请,交管理中心(处)经理、主任签字确 认后,上报公司工程部;
2. 公司工程部接报后,应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进行审核(如需要现场加以 确认的,应到现场确认),对确实需要委外维修、保养、采购的,附书面报告上 报公司总经办复审;
3. 公司总经办,根据管理中心(处)和公司工程部的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 批,同意委外维修、保养、采购的,批交行政部组织进行;对不需要委外维修、 保养、采购的批交行政部送回管理中心(处);
4. 行政部对同意委外维修、保养、采购的批文,由行政部牵头组织招标, 公司工程部和各管理中心(处)及相关职能部门对投标单位进行评审,提出意 见报公司总经办审批;
5. 公司总经办接报后,认真阅读,提出审批意见,对同意委外维修、保养、 采购的意见,批交行政部转发给管理中心(处),进行合同申报、签订工作;合 同签订后,由管理中心(处)组织实施;
6. 在实施过程中,管理中心(处)要加强现场监督管理工作,确保工程质 量,公司工程部负责工程质量抽检工作;
7. 工程设备委外维修、保养、采购完成后,管理中心(处)应负责跟踪使用情况,并做好记录、存档工作;
8. 公司每年二次由行政部牵头,组织公司工程部、管理中心(处)及相关 职能部门参加,对工程供应商的评审,以淘汰不合格的供应商,吸纳合格的供 应商。
设备委外维保采购流程
不予采购
采购不招标
相关质量记录
1、申请报告
2、委外维保招标文件
3、维保合同
4、评审表
5、文件会签表
6、中标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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