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义务教育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双减”工作有关安排部署,稳步推进义务教育课后服务工作,切实增强教育服务能力,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XX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XX市教育局关于开展义务教育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就做好义务教育课后服务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发展理念,充分利用县域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管理、人员、场地、资源等方面优势,整合学校、家庭、社会三方面资源,解决学校放学后家长下班前中小学生无人看管问题,针对节假日学生监管难和参加校外培训课业负担过重、增加家长经济负担等问题,建立健全校内课后服务制度,发挥课后服务作用,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
二、工作原则
(一)自愿选择。课后服务充分遵从学生和家长的意愿,由家长自愿报名、学生自主参加,严禁以任何方式强迫或变相强迫学生参加。
(二)公益惠民。课后服务不得以盈利为目的,根据课后服务的性质、内容,结合当地实际,采取财政补贴、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等方式筹措经费。
(三)服务公开。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结合实际制定本校课后服务方案(乡镇学区以学区为单位统一上报),上交县教育局审核备案。各学校公示课后服务时间、服务内容、服务方式、安全措施、收费标准等,广泛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及上级有关部门的监督。
(四)安全实效。课后服务要建立安全保障机制,明确学校安全保障主体责任,落实安全保障措施,确保师生人身安全,以发展学生个性、培养学生兴趣、特长为宗旨,科学合理确立服务内容,促使其身心全面健康发展,坚决防止将课后服务变相为集体教学或补课,避免加重学生课业负担。
三、服务安排
(一)服务对象
全县义务教育阶段有需求的在校中小学生,优先保障残疾儿童、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亟需服务群体。
(二)服务时间
小学课后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工作日中午放学后至中午正常下班时间、下午放学后至下午正常下班时间,原则上结束时间不早于正常下班时间。
初中课后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工作日下午或晚上,原则上课后服务时间不超过两小时,结束时间不晚于21:30。
其他课后服务时间: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严格执行国家课程方案,确保开齐开足国家法定课程的前提下,倡导学校将课后服务延伸至周六、周日和寒暑假期间,届时学校要开放图书馆、阅览室、社团活动室、运动场等场所设施,为学生提供周六、周日和寒暑假期间自主学习、阅读、体育运动及其他兴趣活动场所。
(三)服务内容
1. 游戏活动。根据场地、人员等实际情况,小学中低年级组织开展各类游戏活动,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培养学生动手、动脑能力。
2. 兴趣拓展。开展学生兴趣小组活动,依托乡村少年宫、学校场所优势,充分挖掘和激发学生兴趣,开展形式多样的社团和兴趣小组活动。
3. 阅读指导。利用学校图书资源,安排学生在自主阅读或开展读书交流活动,发挥文学社等社团活动,培养学生阅读兴趣,养成良好阅读习惯。
4. 文体活动。根据学生爱好,开展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等青少年运动项目训练、比赛,开展舞蹈、绘画、器乐等文艺展示活动。
5. 综合实践。安排清扫教室、学生宿舍、整理校内学习、生活用品等形式多样的劳动实践活动,开展科技普及和各类科技实践活动。
6. 作业辅导。指导学困生完成家庭作业,培养学习兴趣,帮助他们养成良好学习习惯。
(四)教师资源
课后服务一般由本校教师承担,各学校要在教师自愿参与的基础上,选拔本校师德好、能力强、受欢迎、负责任的老师组成服务团队,担任课后服务及寒暑假托管服务教师。各学校要结合课后服务活动开展情况,统筹安排教师实行“弹性上下班”制度。同时,根据需要,可聘请退休教师、具备资质的社会专业人员或志愿者。
四、组织实施
(一)强化宣传引导。各学校要通过召开家长会、主题班会、张贴公告、给家长的一封信、学校公众平台、微信群等多种形式加大课后服务工作的宣传力度,引导社会和家庭积极配合课后服务工作,确保此项工作有序顺利推进。
(二)制订详实方案。各学校要根据学校实际制定本校课后服务工作方案,重点明确开展目的、时间、服务内容、收费标准、师资准备、活动场所、安全保障,并按时报县教育局课后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教育股),经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方可执行。
(三)严格组织报名。严格按照自愿的原则,由家长根据学生所需选择课后服务类型和内容,填写书面申请书上交学校,学校确定参加课后服务学生名单并与家长签订学生课后服务委托协议书。
(四)统筹安排实施。各学校根据参加课后服务学生人数合理安排实施课后服务,加强服务动态管理。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教育局成立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督导团、党建办、教育股、教科所、财务股、安全股、人事股、项目办、办公室9个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静宁县义务教育课后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在教育股下设办公室,由县教育局分管班子成员兼任办公室主任,教育股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统筹规划课后服务各类资源和需求,督促、指导学校做好课后服务各项工作。各乡校要重视课后服务工作,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并将其作为党史学习教育“为群众办实事”重要内容纳入学校常规工作。加强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统筹规划和组织领导,明确教师职责,落实工作责任,确保课后服务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进行。
(二)加强安全保障。课后服务是学校主动实施、社会积极参与、家长自愿接受的公益性、普惠性服务行为。各乡校要建立健全学校履行主体责任、社会参与、家长支持的工作机制,要把安全放在首位,落实安全责任,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切实消除在场地、教学设施、消防、食品卫生、疫情防控、安全保卫等方面的安全隐患,确保学生人身安全,为校内课后服务提供坚强保障。
(三)加强监督管理。各乡校要不断总结经验、加强交流学习、完善工作机制,不断提高课后服务水平。县教育局将课后服务纳入对乡校的综合督导评估体系,充分发挥责任督学的作用,加强过程性监督检查,确保工作实效。各乡校要将教师参与课后服务的工作量、工作成效纳入教师绩效考核和年度考核,同时定期通过学生、家长座谈会等方式收集学生、家长对课后服务的意见建议,不断提高课后服务效果。
(四)加强经费保障。采取财政补贴、收取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等方式筹措经费。课后服务经费主要用于参与课后服务教师和相关人员的补助,根据课后服务内容、服务时间等情况实行分类发放,具体标准待上级部门核定后执行。
本方案自发文之日起实施。各乡校要严格按照“一校一策”要求,将课后服务方案务必于8月30日前报县教育局课后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教育股)审核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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