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铁塔组立施工安全保证措施
一.目的和范围
为进一步落实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工程安全管理,实现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管理,结合本工程达标投产建“优质工程〞的要求,做到措施有效、责任落实、监督有力,保证本工程不发生重伤及以上人身伤亡事故和其它重大事故,实现本工程的安全目标特制定本措施。
本铁塔组立施工安全确保措施适用于四川省黑水河色尔古〔雅都〕水电站220kV送出工程铁塔组立工序施工作业。
二.编制依据
1. 《110~750kv架空输电线路制定规范 》GB50545-20xx
2. 《架空送电线路杆塔结构制定技术规定》DL/T5154-2002
3. 《钢结构制定规范》GB 50017-2003
4. 《送电线路铁塔制图和构造规定》DLGJ136-1997
5. 《建筑钢结构焊接规程》JGJ8191
本工程铁塔和基础用所有材料的力学、化学物理性能和加工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的现行标准、规定及有关的补充文件。铁构件〔除埋入混凝土外〕、螺栓等均必须热镀锌防腐。
三.施工概况
3.1、本工程由雅都电站门型构架出线后,利用两基已建双回路铁塔走线,跨过黑水河,沿已220kV竹茂线西侧平行走线,经瓦布东侧,沙拉东侧,再跨过黑水河,进入色尔古500kV变电站,线路全长约5.323km。
3.2、杆塔工程量:铁塔14基,其中已建双回塔1基,耐张塔8基、直线塔6基。
3.3.地质状况:
拟建线路主要沿黑水河西侧坡顶或山脊走线,其走向大体呈南东向。沿线地形均为深切割高山河谷地形,线路海拨高程一般在1800~2660m之间,相对高差300~800m,河谷两岸山体陡峭,植被不发育。
3.4.铁塔组立施工计划从十一月六日开工,于十二月十日完工,
总工期34天。
五.安全目标及防护重点
5.1安全方针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控制电建施工风险,遵守有关法律法规;
科学管理,以人为本,提升全员综合素养,实现绩效继续改善。。
5.2安全目标:
①杜绝重伤及死亡事故;
②杜绝重大机械、设备和交通事故;
③消灭一般机械事故及火灾事故;
④消灭高空坠落、触电、倒塔和跑线事故;
⑤千人负伤率不超过5。
5.3组塔工序安全防护重点:
①高空坠落事故及倒塔事故;
②机械伤害事故和物体打击事故;
③机动车运输及人力运输事故;
④雷电伤害和淹溺事故;
⑤食物中毒及防汛。
六.铁塔工程施工安全管理
6.1在工序开工前,对全体职工进行安全、质量教育,将本工序的安全目标以及文明施工的现场布置标准、安全管理制度等向全体施工人员进行交底、经过严格的《安规》考试和身体检查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6.2落实防范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将安全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深入到每个施工人员的心里。在安全、技术交底会上,认真做好交底笔记、被交底人员应在交底书上签字;未接受本工序交底的人员,不得参加本工序施工。
6.3本工序施工中,图纸和作业指导书是本工序中纲领性文件,在施工中严格按照指导书和技术交底选用工器具和现场布置。工器具在使用前,现场负责人和现场安全员应对其进行检查,对不符合标准的进行标识,严禁使用。机械设备按期检查,落实保养责任人。关于施工中使用的抱杆、拉线、磨绳、滑车、葫芦、丝杠、棕绳等主要工器具应落实人员遂个进行检查,关于埋设的地锚〔桩锚、钻锚〕应落实人员在埋设前进行检查。针对特别地形或塔型应制定特别的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审批后,单基交底进行施工,并强化现场措施落实的监护力度,不得强性蛮干。
6.4施工现场要按本工程要求设置安全警戒围栏和彩旗,设醒目标志,悬挂文明施工警戒牌和标识牌,强化和规范施工。现场布局应合理,材料排放整齐有序,各种螺栓标识挂牌。塔上、塔下配合有序,地面人员不得在塔下逗留,高空不得抛扔工具或材料。暂时不用的工器具应集中堆放,摆放整齐有序,施工现场统一指挥,不得混乱。在安装中发现问题,应查明原因,不得强行硬装。现场工作负责人和质安员是现场文明施工的负责人,应认真布置和检查,本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状况。
6.5本工序施工中保持“安全工作票制度〞。关于安全工作票的填写和签发必须认真执行,分工明确、责任落实、人数相符、签字真实,补充措施栏依据本基地形地貌或指导书中的安全要求进行补充,不得将背面内容重复在栏内。要有具体的针对性。施工现场天天开工前由工作负责人进行宣读〔包括背面的安全注意事项〕,进行分工和班前讲话〔包括民工在内讲解安全注意事项〕。工作票在现场保留,有人工作时,工作票不得离开现场,在检查中如发现施工现场无工作票或现场分工、人数与工作票不符者按违章进行处罚。工作票执行完后交队长存查,工程完工后回收,作为考核资料。
6.6项目部每周进行一次安全例会,施工队每周进行一次安全学习活动,检查安全状况,分析事故隐患,提出整改措施。现场保持安全工作票制度、班前讲话制度,进行“三查〞、“三交〞活动(“三查〞:查着装、查“三宝〞、查精神状态;“三交〞:交任务、交技术、交措施)。
6.7 保持每周一次的“安全活动〞会议,要求本队全体人员参加,并在活动记录本上签名。活动内容包括规程、规定和项目部下发的各安全文件,事故通报或本工序作业指导书。讨论总结上周安全状况,布置和安排下周安全预防重点和制定措施,落实措施执行人和检查人,活动记录应具体、认真,此项活动每周一次,不得以工作忙或其它理由拖延活动,在安全活动中有好的建议或看法应记录,以便改善安全工作。安全活动记录本与质量活动记录本放置在学习园地内,随时接受上级领导检查。工程完工后回收作为考核资料。
6.8本工序施工期内安全必须做到“两票〞,“六制〞。
两票:1、安全工作票;
2、危险作业票〔停电作业命令票〕。
六制:1、各级人员的安全责任制;
2、各工种人员〔岗位〕持证上岗制;
3、安全例会制;
4、班前交底制〔班前讲话、宣读工作票、分工;检查施工人员精神面貌及着装〕;
5、安全监护制〔工作票分工应注明监护人〕;
6、工序交接检查制。
6.9参加施工的人员每人写一份“安全施工确保书〞贴在学习园地上供大家和自己常常对照检查,每人写一份“安全双十项“,把自己习惯违章状况列出来,并写出预防的办法。以免励自己不违章,此项活动按公司要求必须认真开展。
6.10项目部安监部门要加大安全检查力度,认真覆行各自安全责任,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关于检查中发现的违章,应按项目部《奖惩实施细则》执行,保证组塔工序施工安全顺利进行。
七.铁塔组立施工要求
7.1材料运输及装卸。
7.1.1本工序的运输应认真执行规程中的有关机动车运输和非机动车运输及人力运输的有关规定。对临时租用的货车必须按国家《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签订安全责任合同,明确安全责任。
7.1.2机动车运输前,各施工队事先对道路进行调查,必须要加固整修的道路应及时处理,押运人员和驾驶人员应对路况提前进行查看,要保证载重车辆行车安全。
7.1.3装运超长、超高或重大物件时,应遵守以下规定:
①物件重心与车厢承重中心基本一致。
②易滚动的物件顺其滚动方向用木楔掩牢,并捆绑牢固。
③用超长架装载超长物件时,在其尾部设标志;超长架与车厢固定,物件与超长架及车厢捆绑牢固。
④押运人员应强化途中检查,防止捆绑松动;通过山区或弯道时,防止超长部位与山坡或行道树碰刮。
7.1.4起重机装卸作业,应按国家标准《起重机械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执行。起重机工作中应遵守以下规定:
①吊件和超重臂下方严禁有人。
②吊件吊起10cm时应暂停,检查制动装置,确认完好后方可持续起吊。
③吊件严禁从人身或驾驶室上方越过。
④起重臂及吊件上严禁有人或浮置物。
⑤起吊速度均匀,平稳,不得突然超落。
⑥吊挂钢丝绳间的夹角不得大于120°。
⑦吊件不得长时间悬空停留,短时间停留时,操作人员、指挥人员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7.1.5起重场地应平整,并避开沟、洞或松软土质。汽车起重机作业前,应将支腿支在坚实的地面上。起吊物应绑牢,吊钩钢丝绳应垂直,严禁偏拉斜吊;落钩时应防止吊物局部着地引起吊绳偏斜;吊物未固定好严禁松钩。起吊作业应由起重工担任指挥,指挥信号必须清楚、准确。
7.1.6人力运输:在塔材小运施工中要设专人监护,抬运大材或笨重物件时,应遵守规程中有关规定,不得直接用肩扛运,抬运时应设一人指挥,步调一致同起同落。运输用的工器具每次使用前应进行认真检查,大雨和泥泞道路运输时应有防滑措施。关于小件塔材应及时盘点数量,防止丢失,以免造成组塔时的困难增大。在泥沼地或池塘边组塔时应有相应的防范措施,要保证人身安全和小材料、小工器具的堆放措施,避免遗失或加大组塔施工难度。
7.2、分解组塔:
7.2.1一般规定
7.2.1.1施工作业必须有安全技术措施并在施工前进行交底。已交底的措施未通过项目总工同意,不得擅自变更。
7.2.1.2主要工器具的选用,应符合技术检验标准,并附有许用荷载标志;使用前必须进行外观检查,不合格者严禁使用,并不得以小代大。
7.2.1.3各种地锚的选用应按作业指导书进行布设,卧式地锚应开挖马道、马道与受力方向应一致。不得利用树木或外露岩石作牵引或制动等受力锚桩。
7.2.1.4遇有雷雨、暴雨、浓雾、6级以上大风不得进行高处作业,露天吊装,杆塔组立和放紧线等作业。
7.2.2高处作业
7.2.2.1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及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均称为高处作业。高处作业必须设监护人。
7.2.2.2高处作业人员应衣着灵便,穿软底鞋,并正确佩戴个人防护用具。必须系好安全带〔绳〕,安全带〔绳〕必须栓在牢固的构件上,并不得低挂高用,并应随时检查是否栓牢。
7.2.2.3高处作业所用的工具和材料,应放在工具袋内或用绳索绑牢;上下传递物件应用绳索吊送,严禁抛掷。
7.2.2.4高处作业人员转移作业位置时不得失去保护,手扶的构件必须牢固。
7.2.2.5塔上应避免上下交叉作业。上下交叉作业或多人在一处作业时,应互相照顾,密切配合。
7.2.2.6高处作业垂直下方5m为落物危险区,地勤人员非工作必须要不得在危险区逗留。塔高的1.2倍范围为作业区,四周应设置安全警戒标志,非工作人员不得入内。
7.2.3.3严禁将手指伸入螺孔中找正。传递小工器或材料时不得抛扔,分片组装时,带铁应能自由活动,螺帽应出扣;自由端朝上时,应绑扎牢固。
7.2.4分解组塔
7.2.4.1吊装方案和现场布置工器具的选用应按作业指导书和技术交底措施执行。各工器具不得超载使用。严禁无抱杆组塔。
7.4.2钢丝绳与铁件绑扎处应垫衬软物。
7.2.4.3塔片就位时应先低侧后高侧;主材和侧面大斜材未全部连接牢固前,不得在吊件上作业。
7.2.4.4组立铁塔时,应及时带地脚螺栓的垫片和螺帽,其垫片的规格必须符合制定规定。并应采用防丢失措施。
7.2.4.5抱杆提升前,应将提升腰滑车处及其以下塔身的辅材装齐,并拧紧螺栓。
7.2.4.6铁件及工具严禁浮搁在杆塔及抱杆上,以防自然坠落。
八.铁塔组立安全施工控制要素
见下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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