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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山会馆(酒店)仓库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1、为加强本单位日常业务的管理,根据集团公司有关规定,结合单位经营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2、本单位进行的日常采购借款、物品的出、入库管理工作,必须遵守本制度。
第二章 日常业务
1、物料采购,由使用部门填写物品申购单,经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方可采购,对单价超3000元的物品须有总经理签字审批后采购,否则视为无效。
2、业务借款,由借款人填写借款单,注明借款事由,经总经理、董事长审批后生效。
3、财务部门根据签字齐全的申购单与借款单支付相关款项。
第三章 物品入库验收制度
1、不论购入、借用退还、试用、展览收回等,均应经仓管员检验合格后才得入库。
2、仓管员将每项进库的物品,详加验收后,列记物品种类、规格、型号等入账。
3、购进物料及用品,入库前必须办理验收入库手续。
(1)核对申购单所填内容是否与实物一致。
(2)核对实物规格、型号、数量等是否与原始单据一致。
(3)核对物品采购比价单。
(4)观察完好程度,并清点实物数量。
(5)完成上述工作后填制“入库单”一式三份,采购人、验收人须在入库单签字确认。
4、验收中发现溢余、毁损短缺时应及时报告上级领导。
5、因调用、更换、退回、调货等而重新入库的物品,于交回时应保持领用时的状况,若有损坏,应由仓库部门会同办公室鉴定维修费用后,由领用人照价赔偿,若附件遗失或不全时,则应由领用人依据物品价格赔偿。
第四章 物品出库制度
1、仓管部门应在下列3种情况下出库:
(1)领用(2)借用(3)本公司各单位因业务需要而调用。
2、除上述各项出货外,公司仓库需随时视实际情形的需要出库。
3、物品出库的有关规定。
(1)仓库员根据签批手续齐全的领料单发出物品,凡未办理或手续不齐全者,一律不得出库。
(2)仓库内所有物品没有指令,均不准出库,禁止以白条抵库。
4、物品出库签批程序。
(1)领用原留存物品时,使用人填写领料单,经总经理签字审批后生效。
(2)电工用料、办公用品、日常业务领用时,使用人填写领料单,由办公室主任签字确认,经总经理签字审批后生效。
(3)工程材料、装饰装修材料使用时,使用人填写领料单,经相关负责人签字确认后生效。
(4)其他事项均请示总经理。
5、任何出库,仓管员均应于出货当日将有关的资料入账,便于库存物品的控制。
6、各部门人员向仓库领用时应在仓库外,不得随意自行进入仓库内部,仓管人员应拒绝任何人擅自入内。
7、领用人于物品领出时,应同时检查物品的性能、品质及附件是否优良或齐全,否则概以出货完整论。
8、物品领出后,严禁领用人擅自将所领出的商品移转给其他同仁或其他单位。
第五章 附则
1、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
2、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蒙山会馆
2021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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