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驾驶员安全驾驶告诫操作规程
为规范管理人员安全告诫流程和内容,有效消减驾驶员的安全隐患,特制定本规程,适用于公司各级管理人员,特别是安全管理人员和车辆调度员在驾驶员发车前的现场安全交待和告诫。
1. 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均应履行安全告诫的职责和义务,在与驾驶员交流过程中不失时机地将安全告诫内容向驾驶员传达,督促驾驶员改进。
2. 驾驶员告诫的范围
2.1禁止无证开车或将车交给无驾驶证的人驾驶;
2.2禁止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相符的车辆;
2.3禁止酒后开车;
2.4禁止人工自流供油;
2.5禁止未经公司资格审查,无公司上岗证开车的;
2.6禁止发生交通事故被吊销执照,又在其他地区以不正当行为骗取、购买驾驶证驾驶客运车辆的。
2.7禁止载运危禁物品;
2.8禁止将车交给实习驾驶员单独驾驶;
2.9禁止使用失效驾驶证、行驶证;
2.10禁止私自带学徒开车;
2.11禁止发生重特大事故苗头;
2.12禁止不按车辆保养计划进行车辆保养作业的;
2.13禁止发生营运纠纷故意堵车、造成交通堵塞的;
2.14禁止超员、超速的。
2.15禁止驾驶车辆时不带驾驶证、行驶证、从业资格证、上岗证的;
2.16禁止驾驶转向灯、制动灯、后视镜、雨刮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车辆的;
2.17禁止不按规定临时停车的;
2.18禁止驾车时吸烟、打电话、饮食或有其他妨碍安全行车行为的;
2.19严禁吸食或服用有依赖性的药品或毒品;
2.20管好自己的休息时间,严禁疲劳驾驶车辆;
2.21严格控制自己的情绪波动。
3. 进行安全告诫时,管理人员要选择适宜的告诫时机,以便获得驾驶员认真接受和改正的期望,原则上应在周围没有同事或距离其他同事较远时为宜,同时还要以表扬驾驶员的优点或长处为结束。
4. 管理人员在告诫之后,原则上应将告诫内容、时间等要素记录在驾驶员安全档案中,并要跟踪驾驶员的改进情况。
5. 对于改进及时的驾驶员,管理人员要给予相应的表扬,以交谈为宜,获得驾驶员内心对告诫的接受和改进过程的认识;对没有或改进不利的驾驶员,管理人员要对其进行教育,督促其制定改进计划,帮助其消除安全隐患。
6. 对于年度受到安全告诫较多的驾驶员,安全管理部门应约该谈驾驶员,查找根源,并在年度继续教育中接受相应的培训教育。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