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电力大客户用电管理制度.doc

上传人:精**** 文档编号:10040805 上传时间:2025-04-19 格式:DOC 页数:12 大小:24.04KB
下载 相关 举报
电力大客户用电管理制度.doc_第1页
第1页 / 共12页
电力大客户用电管理制度.doc_第2页
第2页 / 共12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电力大客户用电管理制度 电力大客户用电管理制度 第一节总则 一、为强化供电营业管理,建立正常的供电营业秩序,保证供用电双方的合法权益,依据电力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供电企业和用户在进行电力供应与使用活动中,应遵守本制度的规定,遵循、协助供电企业的管理。 第二节业扩报装管理 1、客户新装、增容用电时,到当地供电所营业厅,填写新装客户《高压用电申请》,办理有关用电申请手续。 2、供电所业扩员接到新装客户《高压用电申请》及用电资料后,进行初审,汇同有关人员进行现场勘察,提出供电方案。然后将((高压用电申请)报客户服务中心业扩专责处按程序审批。 3、业扩专责在接到客户的《高压用电申请》及用电资料时,要及时填写《电力客户业扩报装登记记录》》,依据必需要组织用市场营销部、生产计划部、调度运行中心、安全监察部有关人员到现场勘察,确定供电方案。并按程序进行内部传递会签。 4、大客户供电方案答复时间(从供电所受理用户的用电申请日算起)。高压单电源客户不超过20个工作日,双电源客户不超过3O个工作日。(供电所传递到市场营销部的时间不能超过5个工作日)。供电方案的有效期,从供电方案正式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到受电工程开工之日至。高压供电方案的有效期为一年,低压供电方案的有效期为三个月。客 户遇有特别状况,须延长供电方案有效期的,应在有效期到 期前十天向供电企业提出申请,但延长时间不得超过上述一个有效期。 5、新装、增容供电方案已批复的客户,在通知客户供电方案时,将客户应按国家规定交纳的有关费用和开户帐号通知客户。客户应依照规定及时交纳有关费用。 6、客户依据已批复的供电方案选择具有相应资格的制定、施工单位进行制定安装。 7、客户受电工程在安装施工期间,业扩专责协调组织相关人员要深入现场进行安装质量检查。对施工中存在的质量、安全问题提出整改看法、措施。 8、用电设备安装完工后,高压供电客户还应写出完工书面报告并提供以下资料: (1)工程完工图及说明。 (2)电气试验及保护整定记录。 (3)安全用具的试验报告。 (4)隐蔽工程的施工及试验记录。 (5)运行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度。 (6)值班人员名单及资格。供电所接到用户的完工报告,进行初审后认为合格的填写验收用电申请报局客户服中心业扩专责处。 9、客户服务中心接到完工报告及验收申请后,组织有关人员赴现场验收。验收合格后,在验收报告上批“验收合格,可以供电〞。不合格的提出整改看法,直至合格(从第二次验收开始收取复验费)。并按规定在送电前与客户签定用电合同》。 10、对具备供电条件的用户由客户服务中心通知计量所下达装表工作票。 11、装表后,计量所在5日内,将装表工作票回传给客户服务中心。客户服务中心将有关资料传递各营业结算中心核算员。 12、核算员接到转来的有关资料、客户信息输入MIS系统并建帐、立卡。 第三节用电计量和电费计收管理 1、用电计量 (1)、凡以电力为原动力或以电冶炼、烘焙、电解、电化的一切工业生产,受电容器容量在315 kVA及以上者为大工业客户。 (2)、大工业客户应安装高压计量装置。大工业客户的用电计量装置包括计费电能表(有功、无功电能表)和电压、电流互感器及二次连接线导线,计量电能表及附件的购置、安装、移动、改换、校验、拆掉、加封、启封及表计接线安装均由计量所负责办理,客户应按规定交纳有关费用,并提供工作上的方便。 (3)、用电计量装置原则上应装设在供电设施的产权分界处,当用电计量装置安装在产权分界处时,线路损耗的有功与无功电量均须由产权所有者负担,计量所在新装、换装及现扬校验后应对用电计量装置加封,并请客户在工作凭证上签章。明确规定的,按制造厂规定的年限进行替换。计量所及时到现场检查。 (4)、计量装置装设后,客户应妥善保护,不应在计量装置前堆放影响抄表或计量准确及安全的物品。如发生计量装置丢失,损坏或过负荷烧坏等状况,客户应及时告知供电企业,以便采用措施。如因供电企业责任或不可抗力致使计量装置出现或发生故障的,供电企业应负责改换,不收费用,其它原因引起的,客户应负担赔偿费用或修理费。 (5)、供电企业必需按规定的周期校验,替换计量装置,并进行不定期检查,客户认为计量装置不准时,有权向供电企业提出校验申请,在客户交付校验费后,计量所应在7天内检验,并将捡验结果通知客户,由于非人为原因致使计量装置不准时,供电企业应按有关规定退补相应的电量,退补期间客户先按抄表电量或正常的用电量如期交纳电量,误差确定后,再行退补。。 (6)、供电企业应在客户每一个受电点内按不同电价类别、分别安装计量装置,每个受电点作为用户的一个计费单位。在用户受电点内难以按电价类别分别装设用电计量装置时,可装设总的用电计量装置,再按其不同电价类别的用电设备容量的比例或实际可能的用电量,确定不同电价类别用电量的比例或定量进行,分别计价。供电企业每年至少对上述比例或定量核定一次,客户不得拒绝。为满足内部核算的必需要,可自行在其内部装设考核能耗用的计量装置但不得作为计量依据。 2、电费计收 (1)、大工业用户电价的构成包括:基本电费、电度电价和力率调整电费三部分。基本电费、电度电价执行国家电价标准,功率因数按0.9标准考核。 (2)、电力企业在规定的日期抄录计费电能表读数。由于客户的原因未能如期、抄录计费电能表读数时,可通知客户待期补抄或暂按前次用电量收取电费,待下次抄表时一并结清。因用户原因连续六个月不能如期抄到计费电能表读数时,应通知该客户终止供电。 (3)、对月用电量较大的大工业客户,可采用一月两抄、两结算的办法。即:每月的5号、20号分别为大用电户的抄表日。要求按时准点抄表,不得变更。电费月结月清;严禁出现陈欠电费或死帐。 (4)、基本电费以月为单位计算,但新装、增容、变更与终止用电时,当月的基本电费可按有用天数计算(日用电不够2 4小时的,按一天计算),事故停电,检修停电、计划限电不扣减基本电费。 (5)、以变压器容量计算基本电费的客户,其备用的变压器(含高压电机),属冷备用状态并经供电企业加封的,不收基本电费,热备用状态的或未通过加封的,不管使用与否都计收基本电费。用户专门为调整用电功率因数的设备,如电容器,调相机等,不收基本电费。在受电装置一次侧装有连锁装置为备用的变压器(含高压电动机),容量之和的最大值计算基本电费。 第四节日常业务变更管理 1、大工业客户减容管理 (1)、大工业客户减容,须在五天前向供电企业提出申请,并按规定办理; (2)、减容必需是整台或整组变压器的停止或改换小容量变压器用电。供电企业在受理之日后,依据客户申请减容的日期对设备进行加封。从加封之日,按原计费方式收其相应容量的基本电费。客户申请为永久性减容的或从加封之日期满二年又不办理恢复用电手续的,其减容后的容量已达不到实施两部制电价规定容量标准时,应改为单一制电价计费; (3)、减少用电容量的期限,应依据客户提出的申请确定,但最短期限不得少于六个月,最长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4)、在减容期限内,供电企业应保留客户减少容量的使用权。客户要求恢复用电,不再交付任何费用;超过减容期限要求恢复用电时,应按新装或增容手续办理; (5)、在减容期限内要求恢复用电时,应在五天前向供电企业办理恢复用电手续,基本电费从启封之日计收; (6)、减容期满后的用户以及新装、增容客户、二年内不得申请办理减容或暂停。如确必需持续办理减容或暂停的,减少或暂停部分容量的基本电费应按百分之五十计算收取。 2、大工业客户暂停管理 (1)、客户暂停,须在五天前向供电企业提出申请,供电企业应按以下规定办理; (2)、客户在每一年内,可申请全部(含不通过受电变压器的高压电动机)或部分用电容量的暂时停止用电两次,每次不得少于十五天,一年累计暂停时间不得超过六个月。季节性用电或国家另有规定的客户,累计暂停时间可以另议; (3)、按变压器容量计收基本电费的客户,暂停客户必需是整台或整组变压器停止运行。供电企业在受理暂停申情后,依据客户申请暂停的日期对暂停设备加封。从加封之日起,按原计费方式减收其相应容量的基本电费; (4)、暂停期满或每一日历年内累计暂停用电时间超过六个月,不管客户是否申请恢复用电,供电企业须从期满之日起,按合同约定的容量计收其基本电费。 (5)、在暂停期限内,客户申请恢复暂停用电容量用电时,须在预定恢复日前五天向供电企业提出申请。暂停时间不少于十五天者,暂停期间基本电费照收; (6)、按最大必需量计收基本电费的客户,申请暂停用电必需是全部容量(含不通过受电变压器的高压电动机),并遵守本条l至4项的有关规定。 3、大工业客户暂换管理 客户暂换(因受电变压器而无相同容量变压器替代,必需要临时容量变压器),须在改换前向供电企业提出申请,供电企业应按以下规定办理: (1)、必需在原受电地点内整台的暂换受电变压器。 (2)、暂换变压器的使用时间,l0千伏及以下的不得超过二个月,3 5千伏及以上的不得超过三个月。逾期不办理手续的,供电企业可中止供电; (3)、暂换的变压器经检验合格后才干投入运行; (4)、暂换变压器的容量不收取任何费用,但对两部制电价用户须在暂换之日起,按替换后的变压器容量计收基本电费。 4、大工业客户迁址管理 (1)、客户迁址,须在五天前向供电企业提出申请,供电企业应按以下规定办理: (2)、原址按终止用电办理,供电企业予以销户,新址用电优先受理; (3)、迁移后的新址在原受电点供电的,新址用电按新装用电办理; (4)、迁移后的新址在原供电点供电的,且新址用电容量不超过原址容量,新址用电不再收取任何费用。新址用电引起的工程费用由用户负担; (5)、迁移后的新址仍在原供电点,但新址用电容量超过原址用电容量的,超过部分按增容办理; (6)、私自迁移用电地址而用电者,一律按新装用电办理有关手续。 5、大工业客户移表管理 (1)、客户移表(因修缮房屋或其他原因必需要移动用电计量装置安装位置),须向供电企业提出申请,供电企业应按以下规定办理: (2)、在用电地址、用电容量、用电类别、供电点改变的状况下,可办理移表手续; (3)、移表所必需的费用由客户负担; (4)、用户不管何种原因,不得自行移动表位。 6、大工业客户暂拆管理 (1)、客户暂拆(因修缮房屋等原因必需要暂时停止用电并拆表),应持有关证实向供电企业提出申请,供电企业应按以下规定办理: (2)、客户办理暂拆手续后,供电企业应在五天内执行暂拆; (3)、暂拆时间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暂拆期间,供电企业保留该客户原容量的使用权; (4)、暂拆原因清除,客户要求恢复装接用电时,须向供电企业办理恢复装接电手续并按规定交付费用。上述手续完成后,供电企业应在五天内为该客户复装接电; (5)、超过暂拆规按时间要求恢复装接电者,按新装手续办理。 7、大工业客户更名、过户管理 (1)、客户更名或过户(依法变更用户名称或居民用户房屋变更户主),应持有关证实向供电企业提出申请,供电企应按应按以下规定办理: (2)、在用电地址、用电容量、用户类别不变的状况下,同意办理更名或过户; (3)、原客户应与供电企业结清电费,才干解除原供用电关系; (4)、不申请办理过户手续而私自过户者,新用户应承当原客户所负债务。经供电企业检查发现用户私自过户时,供电企业应通知该户补办手续,必要时可中止供电。 8、大工业用户分户管理 (1)、客户分户,应持有关证实向供电企业提出申请,供电企业应按以下规定办理: (2)、在用电地址、供电点、用电容量不变,且其受电装置具备分装的条件时,同意办理分户; (3)、在原客户与供电企业结清债务的状况下,再办理分户手续; (4)、分立后的新客户应与供电企业重新建立供用电关系; (5)、原客户的用电量由分户者自行协商分割,必需要增容者,分户后另行向供电企业办理增容手续。 (6)、分户引起的工程费用由分户者负担; (7)、分户后受电装置应经供电企业检验合格,由供电企业分别装表计费。 9、大工业客户并户管理 (1)、客户并户,应持有关证实向供电企业提出申请,供电企业应按以下规定办理: (2)、在同一供电点,同一用电地址的相邻两个及以上用户同意办理并户; (3)、原客户应在并户前向供电企业结清债务; (4)、新客户用电容量不得超过并户前各户容量之总和: (5)、并户弓1起的工程费用由并户者负担; (6)、并户的受电装置应经检验合格,由供电企业重新装表计费。 1 0、大工业客户销户管理 (1)、客户销户,须向供电企业提出申请,供电企业应按以下规定办理: (2)、销户必需停止全部用电容量的使用; (3)、已向供电企业结清电费; (4)、查验用电计量装置完好性后,拆掉接户线和用电计量装置; (5)、客户持供电企业出具的有关手续,到有关部门办理消户; (6)、办完上述事宜,即解除供用电关系。 (7)、客户连续六个月不用电,也不申请办理暂停用电申请手续者,供电企业须以销户终止其用电。客户必需再用电时,按新装用电办理。 1 1、大工业客户改压管理 (1)、客户改压(因客户原因必需要在原址改变供电电压等级),应向供电企业提出申请。供电企业应按以下规定办理: (2)、改为高一等级电压供电,且容量不变者,按正常手续办理。超过原容量者,超过部分按增容手续办理; (3)、改压弓l起的工程费用由客户负担。 (4)、由于供电企业的原因弓l起客户供电电压等级变化的,改压弓I起的客户外部工程费用由供电企业负担。 12、大工业客户改类管理 (1)、客户改类,须向供电企业提出申请,供电企 业应按以下规定办理: (2)、在同一受电装置内,电力用途发生变化而引起用电电价类别改变时,同意办理改类手续; (3)、擅自改变用电类别,应按有关规定处理。 13、客户依法破产时,供电企业应按以下规定办理: (1)、供电企业应予销户,终止供电; (2)、在破产客户原址上用电的,按新装用电办理; (3)、破产客户分开出去的新客户,必需结清原破产客户电费和其他债务后,方可办理变更用电手续,否则,企业可按违约用电处理。
展开阅读全文

开通  VIP会员、SVIP会员  优惠大
下载10份以上建议开通VIP会员
下载20份以上建议开通SVIP会员


开通VIP      成为共赢上传
相似文档                                   自信AI助手自信AI助手

当前位置:首页 > 应用文书 > 规章制度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5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9-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