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临时用电管理规定
1目的
为明确临时用电范围、职责、程序、安全要求,加强临时用电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临时用电的职责、管理内容与方法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各类临时用电。
3职责与分工
3.1生产事业部
3.1. 1负责制定、修改、贯彻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负责监督、检查各车间、部门临时用电管理工作以及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指导各车间、部门临时用电设备运行和检修中的技术问题。
3.2设备部(电力动力)
负责用电日常管理。
3.3各部门车间
负责所在部门用电安全工作,临时用电的管理工作,制止一切违章用电行为。
4管理内容与要求
4.1临时供用电管理
凡生产和生活设施用电急需要跨越分厂范围或穿
越道路临时架设线路供电的,用电部门向生产事业部申请办理《临时用电许可证》,经批准后方可由由生产事业部指定的专业电工接入指定的位置。
临时用电使用期原则上最长不超过十天。若需延长者必须提前办理延期手续,延长期限不超过十天。但基建施工临时用电可按施工期限执行,若正式线路已符合通电条件时,则临时用电线路,应停止(拆除),并先停(拆)后通。
申请、审批、接电及拆除
跨越车间申请临时用电部门指定专人填写《临时用电许可证》,同意后执行,由设备不(电力动力)安装临时线。
申请部门在临时用电结束时应及时向生产事业部办理临时用电结束手续。
车间内部因工作需要安装临时用电时,必须由专业电工负责安装和拆除,严禁非电气人员进行电气工作。
用电部门应对安全用电负责。临时用电线路装设必须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有关要求。
防爆场所不宜装设临时线,如确需要,必须经安全管理部门同意。
4.2 用电设施
用于临时用电的开关箱,应按运行保障部门的统一要求制作,各使用单位在搭接临时电源时,必须使用临时用电开
关箱或移动式电源盘。
用于公司外单位使用的临时用电开关箱可装设计量结算表计。
4.3临时用电安全规定
临时用电线路的电源侧及操作处均应装设开关、熔断器、插座等电器,电源总开关处应装设电流型触电保安器或漏电开关,电器设备的金属外壳应可靠接地。
临时用电开关箱安装的对地高度不低于1・5米。
临时线路必须采用绝缘良好、完整无损、规格符合要求的坚韧皮线,刀闸、开关等电器设备严禁裸露导电部分。
临时线路必须采用悬空架设,不得任意敷设在地面上或高温物体上。
临时线路架设时,户内线路距地面不得低于2.5米,户外线路不得低于3.5米,横穿马路的线路不得低于5米。
临时线路所接的电器设备金属外壳必须加装接地线。
临时线路靠近高、低压线路时,安全距离必须符合安全规程要求。
工作间断离开时,必须切断总电源,挂上标示牌,
再次送电时,应先检查线路是否完好。
5相关文件
《安全作业管理制度》
6相关记录
临时用电许可证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