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公司其他部分防火措施灭火规则.docx

上传人:丰**** 文档编号:10038036 上传时间:2025-04-18 格式:DOCX 页数:15 大小:25.91KB 下载积分:8 金币
下载 相关 举报
公司其他部分防火措施灭火规则.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5页
公司其他部分防火措施灭火规则.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5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公司其他部分的防火措施和规则 1维修现场和施工现场 1.1维修现场脚手架防火: ① 在电缆、制粉系统、在氢油系统和热力设备附近工作时,应搭设金属脚手架,严禁搭设竹、木脚手架。 ② 在竹、在木脚手架上进行焊接或其他动火作业时,应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并有专人监护,采取具体的防火措施。如是长时间工作,每天动火作业收工时应对动火现场进行全面认真的检查。管理单位实行24小时专人值班监护。 ③ 其他设备系统大、小修所搭设的竹、木脚手架,在设备启动、在投入运行之前,必须拆除所有部件,并清理现场的可燃、易燃物。 ④ 在全部工作结束后,马上拆除现场所有的竹、木质脚手架并运出生产现场。 1.2维护现场的安全用电和防火: ① 安装电气设备时,电线的连接点要牢固,防止因错误连接引起的短路和火灾。 ② 电动闸刀开关使用的保险丝的额定电流不大于负载的额定电流50%,更不能随便用铁、铜、铝丝等代替。 ③ 电炉、电烙铁、电吹风等电热器具的使用必须符合安全要求,不得乱拉电源线,同时做好电气充油设备及电缆的防火工作。 1. 3维修现场防火: ① 检修场所不准存放大量汽油、煤油、酒精及其它易燃物品。所需清理油类、油枪、使用后将油壶放在金属盒中妥善保管。 ② 使用煤油和其他易燃液体清洁时,应通风良好,严禁吸烟和动用明火。 ③ 对油管和法兰、截门进行检修时应将可能来油的截门全部关严,检查工作场所周围和下方是否有热力管道和其他热力设备,做好防火措施后方可开工。 ④ 班前班后,工作负责人应对工作现场进行防火检查,无问题后方可离去。 1.4施工现场防火: ① 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全厂已禁烟,吸烟出厂区。 ② 凡施工用火作业,施工前必须报物流管理部门批准。 ③ 施工现场人员下班后必须清理易燃物。 ④ 严禁在施工现场搭设竹棚,如需要必须做好安全措施,并报后勤管理部批准。 ⑤ 不允许在任何易燃物附近堆放生石灰。 ⑥ 施工中,严禁安装地下消防管道、消火栓附近随便挖沟、堆土、埋压、圈占或堵塞。 1. 5维修队维修间防火: ① 浸油的抹布、棉纱、严禁乱扔手套和其他易燃物品,要放在带盖的铁筒里,定期及时清理,以防自燃起火。 ② 班组和维修间严禁使用电炉取暖,更衣室严禁吸烟或明火作业。 ③ 照明设备,开关箱下方不允许存放易燃物品,以免受热或其它原因酿成火灾。 ④ 在室内刷漆或喷漆时,必须安装排风装置或打开门窗进行通风,使可燃气体及时排出室外,室内油漆溶剂只能保持当班使用量,不得多贮存。储存的油漆应存放在密封的铁箱中并上锁,严禁乱扔乱放。 ⑤ 油漆、喷漆等工作场所严禁烟火,周围5m内严禁明火作业。凡上面有气、电焊等明火作业时,不要同时在下面喷漆。 2电焊和气焊 1没有焊工证的人员不得进行焊接和切割工作。 2电焊机外壳必须接地,接地线应牢固连接在焊接物体上或附近,防止产生电火花。 3禁止使用有缺陷的焊接工具和设备。严禁将焊接导线搭放在氧气瓶、乙烘瓶、乙烘发生器、煤气、氢气、液化气等设备和管线上。 4乙烘和氧气软管应在操作过程中免受油脂或金属渣的影响。禁止把乙烘及氧气软管放在高温管道或电线上。不得把重物、热物压在软管上,也不得把软管放在运输道上,不得把软管和电焊用的导线敷设在一起。 5焊工应严格进行电焊、气焊“十不焊”制度。电焊、气焊“十不焊如下”: ① 不是电焊、气焊工不能焊接和切割。 ② 重点防火部位和重要部位未经消防部门批准,未落实消防安全措施不能焊割。 ③ 不知道焊接和切割位置及周围条件(如该处能否用明火,有否易燃易爆物品等)不能焊割。 ④ 不知道焊接和切割材料内部是否易燃、易爆的危险性不能焊割。 ⑤ 盛装过易燃、易爆的液体、气体的容器(如气瓶、油箱、槽车、储罐等)未经彻底清洗,在危险消除之前,不允许进行焊接和切割。 ⑥ 用可燃材料(如塑料、软木、玻璃钢、谷物草壳、沥青等)作保温层、冷却层、隔热等的部位,或火星飞溅到的地方,在采取切实可靠的安全措施之前,不允许进行焊接和切割。 ⑦ 焊割部位附近有易爆物品,在清洁或采取有效安全措施之前,不允许进行焊接和切割。 ⑧ 未经消防安全部门批准,不得在无火区域进行焊接和切割。 ⑨ 附近有与明火作业冲突的工作(如刷漆等)不能焊割。 ⑩ 室外作业时,大风超过五级时,不允许进行焊接和切割。 6地下室、在隧道和金属容器中进行焊接和切割操作期间,严禁通入纯氧气(氧气)用作调节或清扫空间。 7储存气瓶的仓库应耐火,门窗应向外开,装配的玻璃用毛玻璃或涂以白漆,地面平坦不滑,撞击时不会产生火花。 8储存气瓶仓库周围10m以内,不得堆置可燃物品,不得进行锻造、焊接等明火作业,也不得吸烟。容积较小的仓库(储存量在50个气瓶以下)与其它建筑物的距离应不小于25m;较大仓库与施工生产现场的距离不得小于50m,与住宅办公楼的距离不小于100mo 9仓库内应设架子,使气瓶垂直立放。空的气瓶可以平放堆叠,然而,每一层都应该用木制或金属形状的板填充,堆叠高度不得超过1. 5m以上距离。 10使用中的氧气瓶和乙炔瓶应垂直安全放置。安设在露天的气瓶,应用帐棚或轻便的板棚遮护,以免受到阳光爆晒。乙炔气瓶禁止放在 高温设备附近,应距明火10m以上,使用中应与氧气瓶保持5m以上距离。 11乙烘气瓶上应装有阻火器,防止回火并经常检查,以防阻火器失灵。乙烘管道应装薄膜安全阀,安全阀应安装在安全可靠的地方,以免伤人及引起火灾。 12乙烘发生器应至少远离明火10m以上,不得放置在高压电线下面,不得进入机房,不得放置在太阳下曝晒,乙烘发生器附近严禁吸烟。乙烘发生器及其连接部件不得漏气,检查时应用肥皂水或检测仪,禁止用火。 13放置固定乙烘发生器的房间,应采用防爆型电气设备。同时,在房间内不得采用明火方法取暖,应采用蒸汽或热水采暖设备,且应与发生器至少相距Im。 14储存电石的仓库必须干燥、防水、防潮,应为二级耐火等级,仓库内不得设置水管和采暖管,并与乙烘发生器隔开,仓库内照明应用防爆型电气装置。 15交直流电焊机冒烟和着火时,应首先断开电源。着火时应用二氧化碳、1211灭火器灭火。电焊线冒烟、着火,应断开电源,使用二氧化碳灭火器或水沿焊丝喷水灭火。 16乙烘发生器、电石发生着火,应使用二氧化碳、用干粉灭火器或干砂灭火。禁止用水、泡沫灭火器灭火。 3易燃易爆物品的储存 1易燃易爆物品在受热、磨擦、震动、撞击、接触火源、日光爆晒、遇水受潮、接触空气、接触有机物等外来因素影响下,会引起燃烧、爆炸、腐蚀、灼伤、中毒等事故,为了保证危险品安全储存,不发生任何事故,必须将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在专门场所,设置“严禁烟火”标志,并有专人负责管理。管理人员应熟悉炸药的火灾危险性以及管理和储存方法,以及发生事故处理方法。 2易燃易爆物品不得放置在建筑物的地下室,半地下室。库房应有隔热降温和通风装置,并设置防爆型通风排气装置。 3不要在易燃易爆仓库内进行明火和产生火花的作业,若需要动火,必须执行动火工作票制度。 4易燃易爆物品进库,必须加强入库检验,若发现品牌不符,包装不合格,容器渗漏时,必须立即转移到安全地方或特殊房间进行治疗。 5易燃易爆危险品仓库内的所有电气设施应符合安全规定的防爆要求,每天下班前应切断电源,方可离开。 6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种类繁多,发生火灾,爆炸的原因也各不相同,扑救方法各异。每个储存和使用单位应根据储存的危险化学品类型、性质,制订现场防火与灭火规则。化学化验室易燃易爆品应根据储存、使用规定制定防火灭火规则。 4油处理室 1油处理室取决于所处理油的性质,选用合适的电气装置,我公司油处理为绝缘油和透平油,宜选用防爆型电器,也允许使用普通型电器。 2油处理间应按规定要求隔开,并有防火措施,室内应保持整洁,悬挂“严禁烟火”标志牌。 3油务工作人员在取、放、加油和滤油作业时,现场严禁烟火并有防火措施,确保机油不会从设备和地面泄漏。 4油处理室装设通风排风装置。油务烘间应有专人管理,加热温度最高不超过70°C,油务烘间在工作结束、离职前或员工离职前检查,关闭热源及防火门。 5油处理间动火维修必须实行动火票制度。 3汽车库内不得存放桶装的汽油、柴油。汽车载有桶装汽油、柴油时均不得进入汽车库停放。不要在车库中加油或从燃油箱中吸油。 4不得使用汽油清洁零件。 5汽车库、汽车维修现场火灾的扑救方法。 汽车库、汽车维修现场主要是油类着火,以轻水泡沫灭火器为主进行扑救,也可用二氧化碳、干粉灭火器进行扑救。当地面上发生石油火灾时,可以使用干砂或石棉布覆盖火灾,如火势危及油箱,应及时采用水喷雾灭火冷却,防止油箱爆炸,扩大火灾事故。 7接待中心、食堂、单身公寓 7.1接待中心客房和单身公寓的防火措施: ① 客房内的所有装饰材料应为不燃材料或阻燃材料,窗帘一类的丝棉织品,应经过防火处理: ② 除了客房内固有的电器外,乘客还可以使用吹风机、电动剃须刀等日常生活用的小型电器外,禁止使用其他电器设备,尤其是电热设备; ③ 乘客和访客应明确规定:禁止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凡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要立即交服务员专门储存,妥善保管。 ④ 客房内应配有禁止卧躺吸烟的标志,内部消防安全指南,如紧急疏散索引图和住宿说明。 ⑤ 服务员应经常向旅客宣传,不要躺在床上吸烟,不要乱扔烟头和烟蒂,应自觉放在烟灰缸内。入睡前应将音响、电视机等关闭,人离开客房时,应将房内电器关掉; ⑥ 服务员应保持高度警惕,在整理房间时要仔细检查,烟灰缸中未熄灭的烟头不得倒入垃圾袋,平时应不断巡视查看,发现火险隐患应及时采取措施,对酒后的旅客尤应特别注意。 ⑦ 酒店负责监控和日常维护客房和接待中心走廊的烟雾感应自动报警系统,发生报警应及时检查火警情况,并进行初期火灾的灭火。 ⑧ 接待中心客房及走廊感烟自动报警系统缺陷处理、定期试验由后勤管理部负责,宾馆配合。 7.2餐厅、厨房防火措施: ① 餐厅内不得乱拉临时电气线路,有必要增加照明设备和装饰灯,如彩灯,应按规定安装。 ② 厨房内易燃气体管道,法兰接头、仪表、阀门必须定期检查,防止泄漏。发现易燃气体泄漏时,首先应关闭阀门,及时通风,严禁明火和启动电源开关。 ③ 工作结束后,操作人员应及时关闭厨房所有阀门,切断气源、电源和火源后方能离开。 7.3接待中心、食堂电气设备防火措施: ① 接待中心、食堂所有电气设备的安装和接线应符合《低压电气安装规程》的规定。 ② 在增添大容量的电气设备时,应重新设计线路,并经过有关供电、消防部门审核、同意,方可进行安装和使用。严禁未经允许增加电路上的容量,以防过载引起火灾。 ③ 建筑物内不允许使用铝导线,应采用铜芯导线,敷设线路进入夹层或闷顶内,应穿管敷设并将接线盒封闭。 ④ 客房内的台灯、壁灯、落地灯和厨房内的电冰箱、绞肉机、蔬菜切碎机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应有可靠的接地保护,床头柜内设有音响、灯光、电视等控制设备的,应做好防火隔热处理。 ⑤ 灯具表面的高温不得靠近易燃物,碘鸨灯、荧光灯(包括镇流器)等,不应直接安装在可燃物上,厨房、洗衣房等潮湿地方应采用防潮灯具。 ⑥ 电气设备、移动电器、避雷器和其他设备的接地装置的绝缘和接地电阻应每年至少测试两次。 7.4接待中心、严格控制食堂明火,维修施工中电气、焊割、喷灯、烤漆等动火作业,均须报后勤管理部批准,签发动火工作票,并清除周围的可燃物,派专人监护,同时备用灭火器材。 7. 5在防火墙、在不可燃地板和其他防火分区上,不得任意开凿洞孔。安装电气设备必须开孔时,空隙应用非燃烧材料封堵。 7. 6接待中心、单身公寓及食堂的每层楼面应挂平面图,楼梯和通道应配备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装在墙面上的地肢灯最大距离不超过20m,距地面不应大于Im。 7. 7不允许在疏散楼梯和通道上设置其他设施和堆放材料,也不准在楼道间增设铺位,以防影响紧急情况下的安全疏散。 7.8接待中心、单身公寓和食堂的经理、部门经理和所有员工,均应经过消防训练,了解掌握在发生火灾时,本岗位和本部门采取的应急措施,制定应急疏散灭火作战预案。 7.9接待中心、单身公寓、食堂在夜间应留有足够的应急力量,以便在发生火灾时及时进行扑救,组织和指导旅客和其他人员的安全疏散。 7. 10接待中心的重点消防部位应配备足够数量的消防设备,客房及楼梯应装置自动报警。 8门诊部 8.1门诊防火措施: ① 不要在药房中储存太多易燃液体注射剂,互相抵触互相作用的药品,应分开放置,废弃的纸盒、说明书等可燃品,应集中放在一处,每天及时处理。中药房内草药不得大量长期堆积,以防自燃。 ② 电气设备的安装必须由正规电工按规范要求合理安装,电工应定期对电气设备、开关、线路等进行检查,凡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及时进行维修或更换,不准乱拉临时电线。 ③ 治疗用红外光谱仪和其他电热仪器,不可靠近窗帘、被褥等可燃物,并应有专人管理,用后切断电源、确保安全。 ④ 门诊部应严格控制明火、病房、门诊室、检查室、治疗室、药房等处禁止吸烟。 ⑤ 处理污染的药棉、手术后绷带和废弃物品烧伤,须选择安全地点进行,专人管理,防止引燃周围可燃物。 ⑥ 门诊应配备相应的消防设备。 9非生产建筑 9.1非生产建筑是指除生产建筑物,前文所叙的各室外,主要大、中型会议室和办公室,其防火措施和灭火规则是: 9. 1. 1大、中型会议室 ① 大、中型会议室装修前必须到物流管理部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并使用合格的装璜材料,禁止使用易燃、可燃物质。 ② 装设的电气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的要求,不允许采用铝芯绝缘导线,铺设的线路和夹层吊顶时,应穿金属套管或用非燃硬塑料管保护,电线的截面积,应适当选大,导线的安全截止流量和实际负载之间留有一定的裕度。 ③ 大、中型会议室应有两个以上的紧急出,疏散通道严禁堵塞,窗帘、幕布要经过防火处理。 ④ 大、中型会议室应配备一定数量的C02、1211灭火器,并要定期进行检查、保养,使其完整好用。 9. 1. 2办公室 ① 办公室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② 办公室禁止吸烟。 ③ 用过的废纸、文件和其他易燃物应每天及时清理。 ④ 定期检查电源开关、插座及照明设备,防止短路、发生火灾。 ⑤ 各种计算机、传真机线路连接良好,下班后或不使用时及时关闭电源,周围不得存放可燃物。 ⑥ 每天工作前应进行室内检查,确无问题后,关闭电源、门窗,方可离开。 9.2大、中型会议室和办公室消防规则: ① 楼层火灾不论发生在哪个部位,都必须估计到表面燃烧,有可能窜入内部结构、下部燃烧可能已沿着可燃结构发展到上层。 ② 通风孔关闭,电源切断。 ③ 灭火时尽量使用喷水流,保护火源周围,同时有驱散烟雾的作用。 ④ 火灾扑灭后,要对火场周围做详细的检查,尤其是火源上部和夹层与夹层的结合部位,防止火沿夹层燃烧到上层。 10施工现场及临时工棚 10.1施工场所禁止吸烟和动用明火,操作用火必须经物流管理部门批准,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 10.2使用危险物质,如电气设备和油漆,必须符合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严格防火措施,确保施工安全,禁止违章作业。 10.3因施工需要搭设的临时工棚,应符合防火要求,禁止使用易燃材料。 10.4施工材料的存放、保管,应符合防火安全要求,易燃材料必须专库储存;化学易燃物品和压缩可燃性气体容器等,应按其性质设置专用库分类存放;使用后的废弃物料应及时消除。建设工棚内不准做为仓库使用,不准堆放可燃、易燃材料。 10.5不准在临时工棚内明火作业,工棚内安装电气设备应符合要求,不准有裸露部分(线与接头)灯泡不得超过100W,且远离可燃物。 10.6施工中使用化学易燃物品时,应限额领用,禁止明火与化学易燃品交叉作业;禁止在作业场所分装、调配易燃品。 10.7施工现场,未经后勤管理部批准,任何人不得在施工现场内住宿。 10.8施工场地应设消防通道,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和安排足够的消防水源。 11 一般物品仓库 11.1仓库是生产及生活物资集中的地方,必须做好以防火为重点的安全工作,物资堆垛后保持整齐、规则,堆垛和屋顶、照明灯具、墙壁、梁柱以及堆垛之间都要按规定留出一定的防火间距。 11.2库内物资必须分类贮存,凡性能相同或互相抵触的物品,不能放在同一库内。 11.3严格仓库警卫制度,对闲杂及外来人员和车辆入库要严格进行检查登记,进入库内要交出火种,仓库内外要有明显的“严禁烟火”标志。 11.4仓库内严禁动用明火和吸烟,如因工作需要必须动火,应经后勤管理部和上级领导批准并办理动火工作票,采取有效的防火措施。 11.5仓库要实行三级查库制度。艮"仓库负责人每天要对仓库全面检查一次;下班时保管员要检查货物,关好门窗,切断电源;夜间值班人员要在库外巡逻检查。 11.6班组库房油漆、溶剂以及其他可燃易燃液体贮存时,以不超过一日用量为宜,放置在密闭的容器内,并挂安全标志牌,禁止吸烟和明火,库内要加强通风。 供应部的油脂库房,乙烘气库房,严格按本规程易燃易爆物品的贮存章节执行。 12临时用工及其它 11生产现场的临时用工,在安全规程考试合格后,均应经消防培训考试合格,方可录用,重点防火部位的临时用工人员,还应报后勤管理部部备案。 12外单位来生产区内工作时,应由负责该项工作的本厂人员讲清消防管理的有关规定,对消防设施及灭火器,严禁埋压圈占及损坏,需拆除的探头及消防报警装置必须经后勤管理部同意。 13使用后的废弃料应及时清除,清扫卫生的尘土垃圾严禁倒入消防沙箱内,不准将废抹布、棉纱或其它物品塞入消防栓箱内及消防沙箱内。 14消防沙箱内的沙土严禁动用,更不许将浸油的沙土重新倒入箱内。 15任何人发现消防设施及消防器材的损坏,都应及时报后勤管理部。 13消防设备系统及消防器材的划分 11根据山西阳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生产设备管辖(分工)范围划分规定》及我公司消防责任制规定,对全公司消防设施及器材进行划分。 12全公司消防设施由后勤管理部管理,消防设施的改动、消防水管路的安装改进维护工作应经后勤管理部批准,由设施所在单位施工,消防设备器材的采购由后勤管理部负责,消防水主管道由劳动公司负责维护。 13全公司移动式灭火器,由后勤管理部管理监督、保养、检查、维护、配备在所属设备专业区域内的灭火器,所属专业单位应负责保管与卫生的擦拭,遇有火警或火灾,有使用权,但事后应报告后勤管理部。 14按阳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设备系统划分原则”全公司主消防水系统及全公司地下消火栓由劳动公司负责维护,按流向送入被送专业的墙内第一道焊归该专业维护。 15发电部应对配备在一单元控制室、二单元控制室、网控值班室的移动式灭火器负管理责任。对1#—4#机组的消防水系统纳入巡回检查范围,特别是高压消防水系统在启动停止过程中应按相关规程严格执行。 16机炉车间应对1#—4#机组汽机Om, 3m, 16m, 22m除氧器平台、#1—4电梯及行车、锅炉16m、燃烧器平台至炉顶灭火器及消防水系统负管理责任,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并报告后勤管理部。 17电气车间应对电气场所配备的消防器材及灭火器负管理责任。包括1#—4#机主变压器、1#—4#机组6KV配电室、380V配电室、1#一4#机组电缆夹层、1#—4#机组UPS、1#—4#机组发电机小间、1#—4#机组继电器室、1#—4#机组220V蓄电池、1#—4#机组110V蓄电池室、1#—4#机组电缆沟、升压站、网控楼及相关的变压器、配电室、通讯楼及车间班组工作间等。 18炉辅车间应对1#—4#炉零米配备的消防器材、灭火器及消防水系统以及除灰控制室、变压器、配电室、整流变等处所辖设备负管理维护责任、有问题及时处理或报告后勤管理部。 19热控车间应对配备在1#—2#单元电子间、1#—2#工程师站及标准间车间库房等的灭火器负管理责任。 110化学车间应对配备在化学控制室、水处理制氢站、油化验室、酸库、中和泵房、精处理、循环泵房、空压机泵房、污水泵房、化学办公楼等的灭火器负管理责任,对本辖区内的消防水系统负维护责任。 111输煤车间应对#1-10皮带、输煤控制室、车间办公楼、输煤变压器备用变配电室、斗轮机等处的灭火器负管理责任,对输煤系统的消防设施、消防栓、消防枪、水龙带应负管理责任与维护责任。 112煤场喷洒系统母管归劳动服务中心,喷洒装置归输煤车间,以各喷洒保温井上方来水门下法兰为界,支管与母管间焊归劳动服务中心。 113供应部应对配备在1、2、3、4号库房、油脂库和本部办公场所的移动式灭火器及消防设施负管理责任,配备在棚库及1、2、3、4号库房的消防水系统归物业中心维护。 114供应部应对配备在南北磅房、车库燃煤化验室及办公场所的灭火器负管理责任。 115维护楼、化学办公楼、通讯楼、网控楼、输煤办公楼、供应部办公楼及库房、阳光公司办公楼、单身公寓、食堂、接待中心、消防队、车库以及公司大门等后勤部分的消防水系统归物业中心负责维护。 116 1#—4#主变压器水喷淋装置,以汽机房内外为界,机房内的雨淋阀归机炉车间维护,汽机房外的水喷淋归劳动服务中心维护。 117灭火器应放置显眼干燥便于存取的地方,全公司移动式灭火器实行“三定”管理,即定存放地点与位置,定配置种类与数量,定管理专人与责任。 118 1#—4#汽机房0m、3m、16m、22m除氧器平台1#—4#锅炉侧0m、16m、及以上部分至炉顶的灭火器,灭火器箱及所有消防栓箱内外的卫生清扫工作,由承包该区域卫生的卫生清扫队负责,同时对卫生区域的消防设施与器材的管理,与按各设备专业划分的专业单位负同等责任。
展开阅读全文

开通  VIP会员、SVIP会员  优惠大
下载10份以上建议开通VIP会员
下载20份以上建议开通SVIP会员


开通VIP      成为共赢上传

当前位置:首页 > 包罗万象 > 大杂烩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5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9-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