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及索赔研究
建设工程索赔步骤
1、详读招标合同文件,审核承包商索赔要求的合同依据。逐项检察后认为,承包商有权提出相应的工期延长、工程量增加、各别单价调整等索赔要求,应对其具体索赔款项进行核算。在招标文件的"工程造价预算'部分中,对大桥工程的造价进行了具体的估算,预算工程总造价为8350万美元,工期为24个月。由此可见,承包商在竞争性公开招标过程中,编制投标书时将工程成本压得很低,并遗漏了一些成本项目,合同报价为7825万美元。它虽然在竞争中达到了中标的目的,但报价偏低525万美元,从一开始便埋下了亏损的隐患。虽然他编报的工期为24个月,与业主在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施工期一致。
2、依据施工过程中出现的状况,对工程成本进行可能状态分析。具体分析每一项新出现的索赔事项,核算在这些条件下进行施工可能形成的工程总造价。当然,在合计这些新的施工条件或干扰时,应排除:由于承包商的责任造成的成本增加;依据合同条款应由承包商承当的成本风险。通过分析,大桥工程的总成本可能达到9874万美元,所必须工期为28个月,即在原定24个月工期的基础上,延长工期4个月。
3、关于工期延误,向承包商提出反索赔要求。依据工程项目的可能状态分析,可同意给承包商工期延长4个月。关于其余拖期的2.5个月,依据合同条款,业主有权反索赔,即向承包商扣取误期损害赔偿费。按照合同规定,工期建成每延误1天按9.5万美元收取误期损害赔偿费,共计为722万美元。
4、处理索赔和反索赔事项,咨询工程师经过数次与承包商洽商,就索赔及反索赔事项达成协议,双方同意进行统筹处理。业主批准给承包商支付索赔款999万美元,批准延长施工期4个月;承包商向业主缴纳工程建设误期损害赔偿费722万美元;索赔款和反索赔款两相抵偿后,业主一次向承包商支付索赔款277万美元。
做好索赔与反索赔的应用
在索赔的实施过程中,索赔技巧分外重要。索赔技巧具体有以下几项,仅供参照:
1、要及早寻找索赔机会。 在投标报价时就应合计将来可能要发生索赔的问题, 要仔细研究合同条款和规范,仔细查勘施工现场,探究可能索赔的机会,在报价时要合计索赔的必须要。在进行单价分析时,把工程成本与投入资源的效率结合起来。这样,在施工过程中论证索赔原因时,可引用效率降低来论证索赔的依据。
2、商签好合同协议。在商签合同过程中,承包商应对显然把重大风险转嫁给承包商的合同条件提出修改的要求,对其达成修改的协议以"谈判纪要'形式写出,作为该合同条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3、对口头变更指令要得到确认。监理工程师经常乐于口头指令变更,承包商必须对监理工程师的口头指令予以书面确认,避免监理工程师矢口否认,拒绝承包商的索赔要求。
4、及时发出"索赔通知书'。一般合同规定,索赔事件发生后的一按时间内,承包商必须发出"索赔通知书',过期无效。
5、索赔报告要论证充足。索赔报告一定要令人信服,经得起推敲。这就要求承包商注意记录和积存储存相关资料,并可随时从中索取与索赔事件有关的证据资料。这些资料必须具体完整,只有具备高水平的文档管理信息系统,才干为索赔提供有利的证据。
6、索赔计算方法和费用要适当。索赔计算时采纳"附加成本法'容易被对方接受,因为这种方法只计算索赔事件引起的计划外的附加开支,计价项目具体,使经济索赔能较快得解决。另外索赔计价不能过高,而让对方发生反感,使索赔报告束之高阁,还有可能让业主准备严密的反索赔计划,从而使索赔工作更加复杂化。
反索赔的方面内容
(1)防止对方提出索赔。
防止自己违约,使自己完全按合同办事。通过强化工程管理,特别是合同管理,使对方找不到索赔的理由和依据。工程按合同顺利实施,没有损失发生,不必须提出索赔,合同双方没有争吵,达到很好的合作效果,皆大欢喜。但上述仅为一种理想状态,在合同实施中的干扰事件总是有的,许多干扰是承包商不能影响和控制的。干扰事件一经发生,就应着手研究,收集证据,一方面作索赔处理,另一方面又准备反击对方的索赔。这两手都不可缺少。在实际工程中干扰事件经常双方都有责任,许多承包商采用先发制人的策略,首先提出索赔。
(2)反击对方的索赔要求。
为了避免和减少损失,必须反击对方的索赔要求。对承包商来说,这个索赔要求可能来自业主、总(分)包商、联营成员、供应商等。用我方的索赔对抗(平衡)对方的索赔要求,使最终解决双方都作让步,互不支付。在工程过程中干扰事件的责任经常是双方的,对方也有失误和违约的行为,也有薄弱环节。抓住对方的失误,提出索赔,在最终索赔解决中双方都作让步。用索赔对抗索赔,是常用的反索赔手段。或者通过反驳对方的索赔报告,找出理由和证据,证实对方的索赔报告不符合事实状况、不符合合同规定、没有依据、计算不准确,以推卸或减轻自己的赔偿责任,使自己不受或少受损失。
基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反索赔原则则应该为:
反索赔的目的同样是使索赔要求(对方的)得到合理解决。无论是不符合实际损失的超额赔偿,还是通过强词夺理、对合理的索赔要求不承认,或赖着不赔,都不是索赔的合理解决。反索赔的原则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合同)为准绳,实事求是地认可合理的索赔要求,反驳、拒绝不合理的索赔要求,按合同法原则公平合理地解决索赔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