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一、本章用于规范员工人事档案的建档、保存、借阅使用,为员工的任职、晋升、提薪提供可靠依据等。
二、员工自报到当日起,综合办应为员工建立员工档案,并统一管理。
三、员工人事档案分类如下:按是否为试用期,分为正式员工类档案和试用期员工类档案;按员工是否在职,分为在职员工档案和离职员工档案两种。由综合办按员工所属部门及员工类别独立归档。
四、员工档案主要是对员工在本职工作的经历、能力、异动、奖惩及培训情况的记载,不包括员工在当地人事局(劳动局、街道)存档的人事关系档案所列示的内容。
五、员工档案一经建立,相关资料概不退还员工本人(含员工离职时)。员工档案中所需资料包括:
(一)《应聘人员履历表》(含面试记录);
(二)备用个人一寸免冠彩色近照;
(三)身份证复印件;
(四)最高学历证书复印件;
(五)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
(六)试用协议书;
(七)保守公司机密商业承诺书;
(八)员工转正申请表(附个人鉴定);
(九)与人事关系相关的资料;
(十)与社会统筹相关的资料;
(十一)劳动合同书;
(十二)内部调动审批表;
(十三)奖励或违纪记录;
(十四)员工任免通知;
(十五)工作总结;
(十六)终止劳动合同书;
(十七)员工离职审批表;
(十八)其它资料。
六、人事档案的装订:
(一)人事资料统一以A4纸为标准整理;
(二)依档案材料分类目录顺序排列,每类资料依形成时间为序;
(三)将装订好的人事档案放入写好姓名和员工编号的标准档案袋;
(四)将档案袋按部门别、职务别、入司时间分别在档案柜中分类编号存档。
七、人事档案的管理:
(一)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综合办设专人进行集中管理,杜绝各种形式泄露档案、资料中的相关内容;
(二)人事档案应设专柜保存并按要求顺序(以部门为单位)排放;
(三)未经允许,禁止携带员工档案离开公司;
(四)定期检查,发现员工档案资料有丢失情况时,要及时采取措施完善。
(五)经批准可以销毁的员工档案和不需要归档的材料,要指定专人进行销毁,不得当废纸处理。
八、人事档案借阅的要求:
员工档案为企业内部档案,未经允许一律不得外借;
九、离职员工的档案处理:
离职员工档案保存期为三年,期满后造册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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