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仓库存货管理规定
一、范围 1
二、目的 1
三、职责 1
四、存货管理目标 1
五、管理流程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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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存货(物料卡)的建立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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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范围
适用于公司供应链全体职工。
二、目的
为了使仓库管理更完善规范化,为了能使成本核算更准确,物料能得到更好的控制与管理,特作出此管理流程。
三、职责
(1)计划部 负责公司存货管理
(2)仓管员 负责存货管理的执行,保证库存物料的账实一致性和库存物料的安全
(3)账务员 负责出入库的账务管理和账务异常处理
四、存货管理目标
(1)全面盘点、财务稽查盘点, A类、B类物料账物相符率应大于99%
(2)财务稽查盘点,C类物料账物相符率应大于95% (差异小于千分之五的不记)
五、管理规定
5.1库存ABC分类
计划部每季度应利用 ERP系统的"库存 ABC分析表",对库存物料进行ABC分类,更新品号 ABC等级码,计算周期为前 12 个月, ABC物料的分类办法为:
A类,前12个月,出入库金额占总出入库金额70%的材料(0-70%)
B类,前12个月,出入库金额占总出入库金额20%的材料(70%-90% )
C类,前12个月,出入库金额占总出入库金额10%的材料(90%-100%)
5.1.2 对于A 、B类物料仓库进行重点管控,保证A类、B类物料的账物相率达到99%以上。
5.1.3 财务部应不定期对A 、B类物料进行抽盘,对其账物相符率进行稽查。
物料编码
5.2.1 应遵循物料编码的唯一性,如发现库存同一物料不同编码或同一编码不同物料时,应及时反馈到研发部进行修正。
5.2.2 材料的存货单位应保持一致,如发现库存同一物料具有不同的存货单位(例如存货单位为卷,而实际送货为千克),应及时反馈到研发部修正。
5.2.3 仓库应按不同的材料属性、特性、价值、使用产品等,将同类材料放在同一区域、由仓管人员进行管理,不允许同一物料放置在多个区域,多个材料仓由不同的仓管人员负责管理。
5.2.4 除ERP系统仓位以外,仓库还应设置两个仓位,并规划区域,对出入库进行管控:
(1)研发样品仓:存放研发部打样物料,无正式品号,由研发部管理。
(2)供应商样品仓:存放物应商送样物料,存放期限为15天,如转为正式订单,则由PMC协调下达请购单,正常入库。如由于不合格或不需要,则在15天内由供应商取回,不取回的由仓库提报申请报废。
5.3存货出入库管理
5.3.1 凭单作业原则:
(1)仓管员对仓库每一项物料的出入库均应做到有凭有据,严禁在没有单据的情况下进行物料的收发作业,收发料时应仔细核对单据品号、品名、规格、数量与实物状况是否相符。
(2)收发料时,应核实单据中出入库仓位与实际出入库仓位是否相符,例如:仓管员在接收不良品返库时,单据退库仓位是否为不良品仓。
(3)材料的配套零部件(例如钣金件、配套线材、配套附件等),在收料和发料时,均需要核实配套物料是否齐全,仓库应建立配套件材料清单,以便于收料和发料人员核对配套物料的齐套性。
(4)出入库单据的签核和流转应符合【财务部】的要求。
5 先进先入原则:
(1)发料时应遵循先进先出原则,按物料标识上的入库日期信息,先入库的先发料。
(2)新物料入库后,仓管员应将旧物料摆放到易于取用的位置,以便于旧物料优先得到使用。
5 单据日结原则:
(1)仓管人员收到的出入库单据,在物料交接完成后,应立即将单据交账务员进账。
(2)账务员收到出入库单据后应及时对单据进行系统审核,确保系统数据的及时准确。
(3)账务人员负责清查系统未审核出入库单据以及审核异常单据。
(4)单据账务处理流程和单据日结管理制度参照【(4)】管理制度。
5.4存货(物料卡)的建立
5一物一卡原则:仓库所有物料均应建立有"物料卡","物料卡"记录每项物料详细的出入库情况,是核查账物差异的重要依据,仓管员务必按要求执行。
5.4.2 "物料卡"上应记录如下信息:
(1)材料基本信息,应包括:材料品号、品名、规格、单位。
(2)材料收发信息,应包括:出入库单别单号、出入库日期、出入库数量、结存数量、操作仓管。
(3)盘点结存信息,在盘点后应记录盘有,日期、实盘结存数量。
5.4.3 "物料卡"的填写应规范整沽,日常操作中应保持"物料卡"的整体清洁。
5.4.4 每项材料产生出入库的当天,应将材料的出入库情况记录在"物资收发卡"上,最长不得超过24小时,以保证出入库数据的及时准确。
5.4.5 存放于货架上的物料,应将"物料卡"与物料一并摆放,一一对应。
5.4.6 存放于地面或卡板的物料,可将"物料卡"建档存放或建流水账。
5.4.7 每一张"物料卡"记录满后,应将其整理归档,不得随意丢弃和作废。
5.4.8 仓库主管对"物料卡"的建立、数据准确进行检查。
存货区域和标识
5.5.1 仓库"待检区","不良品区",应有明显的区域划分和标识,其中不良品区还应包括:
(1)来料不良退货区
(2)自损不良返工区
(3)待报废区
5.5.2 仓管员在出入库时应核对供应商物料标识、半成品物料标识、检验标识,并在收发料及存放过程中保护好标识的完整性。
5.5.3 货架区域应在货架上标明货架存放的物料的标识。
5.5.4 应保管好包装箱上的物料标识,如因包装损坏、发料尾数等原因,原标识不能被保持的,仓管员应对物料进行重新标识。
超期存货复检
5.6.1 为确保存货物料的质量,对超过一定存储期的物料,必须重新送品质部检验,判断是否符合质量要求。
5.6.2 仓管员每季度清查一次库存,对库存超过6个月以上以及超过有效期的物料,编制"库存复检材料清单"交品质,品质部收到"库存复检材料清单"后,安排检验人员进行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
5.6.3 如检验合格,则由品质部更新"IQC检验合格证"。如检验不合格,按不合品处置程序进行处理。
5.6.4 成品入库后,在出货前或有客户需求前必须检验,因客户订单变更或取消订单导致库龄超6个月的,由仓管提交清单给PMC评审拆解,将原材料返仓。
5.7呆滞物料
5.7.1 呆滞物料:本公司定义为超过6个月以上物料,以库存的最近出入库日计算,库龄大于6个月的。
5.7.2 由PMC编制呆滞物料明细表,提交给销售部、研发部、品质部等对呆滞物料的产生原因、 处置办法进行评审和分析。
5.7.3 呆滞物料的处理分为:
(1)库存保留:经评估,未来有需求的材料,可继续保留该材料库存。
(2)市场消耗:对老旧产品或客户特制产品,在三个月内由PMC、销售部协同对物料进行消 耗,如三个月未能消耗完,则进行提报申请报废处理。
(3)报废:经评估,材料无法再用的,则采取报废处理,由仓库编制"报废单",进行报废和销毁。
(4)转为它用:辅料可由生产领用,特殊物料可转到品质部、研发部做样品。
5.8储存安全和环境
5.8.1 物料外箱应及时封口,尽量避免将产品裸露在外,所有货物应遵循90度和 180度摆放原则,不得随意摆放。
5.8.2 仓库限高线高度为:钣金物料堆放高度不得超过米,非钣金物料堆放不得超过米,泡棉/泡沫等较轻物料堆放高度不得超过3米,存放货物不得超过限高线。
5.8.3 物料摆放应上轻下重,上小下宽,不可超过包装标识规定的堆码层数限制,避免重物压损,钣金物料堆放高度不得超过米,非钣金物料堆放不得超过 米;其它部门物料摆放高度以其它部门规定为准。
5.8.4 存储区域需做好防火、防盗、防潮、防尘、防压、防损、防静电等措施,确保物料品质及安全。
5.8.5 仓库执行7S标准(整理、整顿、清扫、清洁、素养、安全、节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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