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夯机安全操作规程.doc

上传人:丰**** 文档编号:10027876 上传时间:2025-04-18 格式:DOC 页数:6 大小:16.54KB 下载积分:6 金币
下载 相关 举报
夯机安全操作规程.doc_第1页
第1页 / 共6页
夯机安全操作规程.doc_第2页
第2页 / 共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夯机安全操作规程 1、公司对所有施工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强化安意识,保证员工的生命安全和机械设备的优良运转。〔开工前进行一次全体施工人员的安全培训,人员调入要进行间独的培训方可上岗〕。 2、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着工作服,戴安全帽、戴防护眼镜、穿钢头鞋,注意个人仪态,维护公司形象。 3、强夯施工过程中履行一机一个指挥的原则,指挥员除着工作服,戴安全帽、戴防护眼镜、穿钢头鞋外还必须穿反光背心。 4、担任强夯作业的主机,应按照强夯等级的要求经过计算选用。用履带式起重机作主机的,应执行履带式起重机的有关规定。 6、夯机空载运转,检查行走、回转、起重等各机构的制动器、安全限位、防护装置等确认正常后,方可作业。 7、任何人员上吊臂、平衡臂的高空部位检查或修理时,必须佩戴安全带。 8、夯机的作业场地应平整,门架底座与夯机着地部位应坚持水平,当下沉超过100mm时,应重新垫高。 9、强夯机械的六架、横梁、脱钩器等主要结构和部件的材料及制作质量,应经过严格检查,对不符合制定要求的,不得使用。 10、夯机在工作状态时,起重臂仰用应置于70。,梯形门架支腿不得前后错位,门架支腿在未支稳垫实前,不得提锤。 11、变幻夯位后,应重新检查门架支腿,确认稳固可靠,然后再将锤提升100~300mm,检查整机的稳定性,确认可靠后,方可作业。 12、夯锤下落后,在吊钩尚未降到夯锤吊环四周前,操作人员不得提前下坑挂钩。从坑中提锤时,严禁挂钩人员站在锤上随锤提升。 13、夯锤必须留有通气孔,通气孔在作业中的堵塞现象或锤顶堆积物过多时,必须及时清理,严禁任何人钻入孔底或站在锤下进行清理。 14、当夯坑内有积水或因粘土产生的锤底吸附力增大时,应采用措施排除,不得强行提锤。 15、转移夯点时,夯锤应由辅机协助转移,门架随夯机移动前,支腿离地面高度不得超过500mm。 16、作业后,应将夯锤下降,放实在地面上。在非作业时严禁将锤悬挂在空中。 17、严禁无证上岗,严禁酒后作业,严禁非专业人员操作。 18、所有起重设备要有足够的安全系数,不得超负荷运行。 19、强夯机的各部位连接要安全可靠,防止意外事故。 20、施工人员进入现场要戴安全帽,夯击时要离开夯击中心20M以上。 21、六级以上大风或台风及气温过低时,不能进行强夯作业,夜间没有相应的措施不能施工。 22、强夯机的臂杆脱钩器等主要结构和部件的材料及制作质量,必须经过严格检查,凡不符合制定要求的一律不得使用。 23、夯锤上升接近高度时,必须强化观察,防止自动脱钩器生灵,或夯锤上升过高而发生事故。 24、夯锤上升时,不得旋转,如发生旋转时,应马上停止起落,及时采用措施使其恢复正常状态后再进行工作。 25、夯锤在起吊过程中,严禁中途变速及倒转,如遇特别状况,须拉开脱钩器,待锤落下后再采用措施。 26、夯锤落下后,在脱钩器尚未降至夯锤吊环四周前操作人员不得提前下坑立杆、挂钩,从坑中提锤时,严禁挂钩人员站在锤上随锤上升。 27、夯坑底面出现倾斜时,应及时处理或回填,不得强行夯击。 28、挂钩人员在完成挂钩工作后应站在安全位置,观察夯锤的提升状况,等待下次挂钩。 29、两台起重机同在一个场地进行作业时,应坚持两机之间任何接近部位〔包括吊起的重物〕距离不得小于20米。 30、起重机司机必须有优良的视力和听力,并了解所操作机械的构造和性能,熟悉操作规程,保养方法和安全要求知识。 31、操作中要听从指挥人员的信号,当信号不明或不清对,或可能引起事故时,应暂停操作,不得盲目开车或起吊。 32、吊装工作场所应有足够的空间,要注意四周及上空有无障碍物。夯机不得在架空输电线路下工作,在架空输电线路一侧工作时,应坚持安全距离。在雨雾天工作时,安全距离应适当加大。 33、在易燃易爆四周,一般不应进行起吊作业。特别不应使易燃物靠近排气管。夯机加油时,严禁吸烟和接近明火。 34、夯机吊装应站在平坦坚实并与沟槽、基坑坚持适当距离的地面上。假设地面松软或不平常,应夯实整平,并且道木垫实。 35、起吊物件应拉溜绳,速度要均匀,操作要平稳,禁止忽快忽慢和突然刹车。作反向操作时,必须待吊车停稳后再换向运转,禁止突然变幻方向。 36、夯机吊着重物回转时,应慢速进行,速度不应超过规定值。禁止在斜坡处吊重物回转。 37、起吊物件上禁止站人,起吊时不准在吊臂或吊起的重物下站人。 38、空负荷运行时,吊钩与地面间距不得少于2米;带负荷运行时,重物必须高于运行路线上最高障碍物0.5米以上。 40、起吊重物严禁自由下落,应用手刹或脚刹控制缓慢下降。 41、钢丝绳在卷筒上要排列整齐,当吊钩放到最低位置时,卷筒上至少应保留4圈钢丝绳。起吊中禁止用手触摸钢丝绳和滑轮。 42、夯机在坡道上行走时,禁止溜放滑行。行走时需要换向,必须在吊车停住以后进行。 43、两车或多车抬吊时,必须有统-指挥,动作配合协调,吊重应分配合理,不得超过单机同意重货的80%。 44、停止工作时,必须刹住制动器。工作完毕,吊钩和吊杆应放在规定的妥当位置。所有控制手柄应放到零位。并关门上钡。 46、电动履带式吊车移动时,不得强拉硬拽电缆线,应由戴绝缘防护手套的人员拿着跟车转动。 47、重物提升,应先吊离地面100~300毫米进行试吊,无问题后方可起吊。 48、开车前,必须鸣铃或报警,操作中接近人时,亦应给以断续铃或报警。 49、操作应按指挥信号进行,对紧急停车信号,不管何人发出都应马上执行。 50、司机进行维护保养时,应切断主电源并挂上警示牌或加锁,如有未消除的故障,应通知接班司机。 51、有下述状况之一时 , 司机不应进行操作 : 1〕结构或零部件有影响安全工作的缺陷或损伤,如制动器安全装置失灵,吊钩螺母防松装置损坏、钢丝绳损伤达到报废标准等; 2〕捆绑吊挂不牢或不平衡而可能滑动,重物棱角处与钢丝绳之间未加衬垫等; 3〕被吊物体上有人或浮置物; 4〕工作场地昏暗,无法看清场地、被吊物状况和指挥信号等。 52、起重机工作时,不得进行检查和修理。 53、所吊重物接近或达到额定起重能力时,吊运前应检查制动器,并用小高度、短行程起吊后,再平稳地吊运 ; 54、安全检验和检查周期要求 以下状况应对起重机按有关标准检验合格: 1〕正常工作的起重机,每两年进行一次; 2〕经过大修、新安装及改造过的起重机,在交付使用前 ; 3〕闲置时间超过一年的起重机,在重新使用前; 4〕经过暴风、地震和重大事故后,可能使强度、刚度、构件的稳定性和机构的重要性等受到损害的起重机。 55、工作繁重、环境恶劣时,常常性检查周期每月不得少于一次,定期检查周期每年不得少于一次。 56、员工对安全措施未落实或认为对生命安全有影响的工作,有权提出异议并停止此项工作,等安全措施落实或检定安全后再开始工作
展开阅读全文

开通  VIP会员、SVIP会员  优惠大
下载10份以上建议开通VIP会员
下载20份以上建议开通SVIP会员


开通VIP      成为共赢上传

当前位置:首页 > 品牌综合 > 行业标准/行业规范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6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0574-28810668  投诉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