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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常态期疫情防控工作指引(参考)
本指引适用于医疗机构正常运行情况下的疫情防控工作,可结合实际细化疫 情防措施。
一、严格落实“四门”管理
(一)院区门管理
1. 所有进入院区人员均应规范佩戴医用外科罩,测量体温,保持安全距 离,注意咳嗽礼仪和手卫生。
2. 在满足正常通行需求的前提下,严格控制医疗机构入开放数量。所有 入院通道均设值守岗位,查验入院人员健康码、行程码、核酸检测结果,符合条 件者扫场所码后放行进入医院。
3. 设置独立临时留观处,对查验发现的特殊人群(高风险 区及重点地区 旅居史、异常码)实施就地管控,并及时上报医务、院感、公卫部门,非急需 就诊患者由所属县(市、区)指挥部联系所在社区接管。
(二)楼栋门管理
1. 门诊楼入处设置预检分诊台,安排有经验工作人员对 所有进入楼栋人 员核实查验健康码、行程码、核酸检测结果,测体温,符合条件者方可进入门 诊楼。对健康码异常和有高风险地区、重点地区旅居史人员实施就地管控,并上 报医务、院感、公卫部门和所属县(市、区)级指挥部。体温异常者、经评估需 就诊的异常码、有高风险地区、重点地区旅居史人员由专人陪同按固定路线送 至发热门诊(诊室)就诊并做好登记。
2. 住院部入处查验腕带、入院证或陪护证明,无关人员不得进入。住院 部患者所需外送物资进入病区应在大楼前交值守人员,通知病区工作人员领回。
(三)病区门管理
病区门实行24小时封闭式管理,住院患者及陪护除外出检 查或手术等特 殊情况外,不得随意进出病区。落实“非必要不陪护”、确需陪护的“一患一陪 护”,病区内严格控制病区间人员流动。
(四)病房门管理
督促患者及陪护不得串门聚集,控制病房间人员交叉流动。
二、门急诊、发热门诊管理
按照门诊风险等级分为红、黄、绿三区,严格落实分区管 理,各分区内医 疗活动原则上独立运行,区内人员减少流动,禁止跨区流动。红区为发热门诊 (成人、儿童)、核酸门诊;黄区为急诊(成人、儿童);绿区为其他门诊区域。
(一)发热门诊(诊室)管理
1. 加强发热门诊(诊室)入管理,严格落实患者及陪诊 预检分诊管理, 查验健康码、行程码、核酸检测结果,测体温。落实“非必要不陪诊”,病情需 要时一位患者最多一名陪诊。
2. 进入发热门诊患者及陪诊要佩戴医用防护罩,做好手 卫生,对于评 估风险较高的患者和陪诊,要着二级防护(医用防 护罩、 一次性隔离 衣、一次性圆帽、手套)就诊,排除新冠病毒感染前不得离开发热门诊诊室)
3. 发热门诊(诊室)接诊时实施“ 一诊室一医一患”,实行 特殊诊区 (室)和普通诊区(室)分区诊疗。特殊诊区(室) 一般选择相对独立的区
域设置诊室和留观室(单人单间,有独立卫 生间),用于接诊高风险患者(高风 险区及重点地区返回、封闭 区和管控区、健康码异常等患者),普通诊区(室) 用于接诊低风险(普通发热患者)。每天应对留观发热患者进行核酸检测。
4. 医护人员采取标准二级防护(常态化防控时根据工作需 要选择穿隔离 衣或防护服;出现本土疫情时,必须穿防护服), 医护人员防护用品每4小时 要更换一次。严格落实闭环管理,实行单人单间集中住宿管理,做到“两点一线”。
5. 患者、标本、医疗废物、织物等要安排专人按固定线路
完成,规范相关转运流程。
(二)急诊管理
1. 急诊预检分诊筛查出的体温异常者、经评估需就诊的异 常码、有高风 险地区、重点地区旅居史人员,由专人陪同按规定 路线转至发热门诊(诊室) 就诊。急诊与发热门诊(诊室)间人员单向流动,排查结果未明确时患者及陪诊 不得返回急诊。
2. 患者和陪诊在急诊留观期间应佩戴医用外科罩,做好手卫生,避免聚 集,防止交叉感染。留观期间患者和陪诊要落实一天两次健康码、行程码查验, 如行程码出现新增高风险地区旅居史,要立即将患者和陪护转至隔离留观室并 上报医务、院感、公卫部门。
3. 患者与医务人员通道、急诊与普通门诊通道要严格分开,急诊区域严格 落实通道管理,患者和陪护不得随意出入。
4. 急诊区域要设置单独核酸采样间,供抢救或留观患者及其陪诊进行核酸 采样,不得在留观室或院内其他采样点采样。
5. 不能提供有效核酸检测证明且急需接受治疗的患者按照风险人员处 置,划定专门的诊疗区域,指定分检室、手术室救 治。医务人员采取二级防护, 手术患者由污染电梯转运至负压手 术间或感染手术间,至多1名陪护在污染区 等候,手术完成后患者转运回病区隔离病房,要规划转运路线,手术完成后要 及时安排消杀。
(三)门诊管理
1. 线上实行严格分时段预约挂号就诊,线下严格落实预检分诊后挂号。 落实分时段接诊,加强候诊和叫号管理,严格落实“一医一患一诊室”,避免人 员聚集。
2. 门诊各科室分诊台负责诊区入管理及预检分诊。就诊 患者复测体温, 复查健康码、行程码,并凭挂号凭证或预约凭证进入诊区,候诊期间要保持间距、 规范佩戴医用外科罩。
3. 门诊预检分诊筛查出的体温异常者、经评估需就诊的异常码、有高风险 地区、重点地区旅居史人员,就近陪同至单独区 域隔离,上报医务、院感、公 卫部门后由专人按规定路线转运至 发热门诊(诊室)排查。门诊与发热门诊(诊 室)只能单向流动,排查结果未明确时患者及家属不得返回门诊。
4. 住院与门诊患者开展实验室检验和放射、超声等检查时,要分地点或分 时段进行,避免人员交叉。
5. 各科室、各部门结合工作岗位风险,参照《医疗机构内 新型冠状病毒 感染预防与控制技术指南》(第三版)确定个人防护要求并严格执行。
6. 医护人员接诊要落实首诊负责制,详细询问患者流行病 学史、旅居史 等,并在病历中如实记录。排查出的异常患者要就 近在单独区域隔离等待,并 安排专人将其送至发热门诊(诊室)就诊。
三、病区管理
(一)落实住院病区24小时封闭管理,除手术、检查等情 况,住院患者 及陪护不得随意进出病区。住院患者及陪护因手术、检查需要离开病房的,须 有工作人员全程陪同,并提供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严禁外来人员探视、 送餐等。
(二)所有新入院患者及陪护进入病区前,要在住院楼栋及 病区入处测 量体温、扫场所码、查验健康码和行程码、出示24小时核酸阴性证明、住院患 者腕带、陪护证明或住院证。
(三)严格落实住院患者不探视、非必要不陪护。因病情评估确需陪护的, 应开具陪护证,并严格落实一患一陪护的要求,并固定一名陪护人员,无特殊 情况中途不得更换。陪护人员应当 做好健康状况和基本信息登记,做好个人防 护和手卫生,严格限制行进路线和活动范围。
(四)各病区要设置不少于2间的隔离病房,根据疫情防控 形势确定床位 开放规模。隔离病房应设置在通风良好相对独立区域,带有独立卫生间,标识 明确。除污染区(隔离病房)外还要设有潜在污染区,用于医务人员脱卸防护用 品。
(五)住院期间患者及陪护需按《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近期重点人群新冠病 毒核酸检测的通知》要求进行核酸检测。
(六)病区工作人员要每日对在院患者及陪护进行健康监测,查验健康码, 并排查7日内是否有高风险及国内重点地区旅居 史,发现异常患者要立即转入 隔离病房并上报医务、院感、公卫部门。
(七)科室各病区医务人员要尽量固定,减少不同病区人员流动。
四、人员管理
(一)急诊、门诊、住院部各区工作人员采取相对固定管理,禁止不同区间 人员随意流动。
(二)院内各类人员要严格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规定 核酸检测频次进行核酸检测,落实“应检尽检”。
(三)各科室要设置一名健康监测员,督促科室人员通过微信或OA进行“每 日健康上报”打卡,有异常情况及时上报公卫科,并立即完善流行病史信息。
(四)落实全员感染防控培训制度,培训对象应覆盖全体医 务人员以及管 理、安保、后勤(包括外包服务)和陪护人员,培 训内容针对不同岗位特点设 定,并组织培训及效果考核。通过持 续培训,使医务人员熟练掌握新冠病毒感 染的防控知识与技能,具备排查新冠肺炎的意识和能力,使所有人员掌握标准 预防要求、落实基础感染防控措施。
五、环境清洁消毒与采样
医疗机构按照《医院空气净化管理规范》要求,加强诊疗环境的通风管理, 有条件的可进行空气消毒。严格执行《医疗机构 消毒技术规范》,做好医疗器 械、器具和物品等的清洁消毒,做到一人一用一消毒;加强对诊疗环境(物体 表面、地面等)的消 毒管理,对于重点部门高频率接触的物体表面要增加消毒 次数。 严格患者呼吸道分泌物、排泄物、呕吐物的处理,严格终末消毒。
定期开展门急诊、发热门诊、住院病区、实验室、检查室、电梯、取物处等 风险部位的环境采样监测。
六、规范医疗废物处置
规范医疗废物处置管理,应严格遵循国家颁布的《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 《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和文件要求执行。
七、物资储备
各类应急防疫物资储备量应至少满足全院一周使用,确保物资储备充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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