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双滚筒电牵引采煤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一章 上岗条件
第一条 采煤机司机必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第二条 采煤机司机必必须掌握所操作采煤机的构造、性能、工作原理和生产工艺,并做到会操作、会维护、会保养、会排除一般性故障。
第二章 安全规定
第三条 采煤机司机必必须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及本操作规程。
第四条 采煤机司机作业前必必须认真进行本岗位的危险源辨识,并严格执行“手指口述〞。
第五条 采煤机司机必必须配备齐全、完好的劳作保护用品,且佩戴专用防护眼镜。
第六条 采煤机司机与刮板输送机司机等相关工种密切配合,按顺序开、停机。
第七条 采煤工作面倾角大于15°时,必必须安设可靠的防滑装置。
第八条 严禁用采煤机拖拉、推顶、起吊其它设备和物料。
第九条 碰到超过采煤机截割硬度指标的岩石或夹矸时,必必须采纳相应措施,严禁强行截割。
第十条 采煤机作业范围内瓦斯浓度达到0.8%时,必必须停机,瓦斯浓度达到1.3%时,必必须切断采煤机电源,停止工作,撤出人员。
第十一条 采煤机正常割煤或行走生产过程中,至少应配备两名采煤机司机,配备两台遥控器,否则不准割煤或行走。
第十二条 除授权人员外,任何人不得更改采煤机相关运行参数。
第十三条 采煤机所有机械、液压、电气保护装置必必须齐全完好,动作灵敏可靠,严禁甩掉保护装置。
第十四条 无冷却水、喷雾水或水压、流量达不到要求时严禁开机。
第十五条 严禁在缺油、无油的状况下启动采煤机。
第十六条 非紧急状况下,严禁带负荷操作采煤机主隔离手柄。
第十七条 采煤机因故暂停时,必必须断开主隔离开关和离合器。采煤机停止工作或检修时,必必须切断电源,断开真空磁力启动器的隔离开关,并闭锁刮板输送机。
第三章 操作准备
第十八条 采煤机司机必必须备齐常用工器具和易损配件。
第十九条 检查采煤机运行通道是否畅通,刮板输送机的弯曲段是否符合规定,了解工作面顶、底板及支护状况。
第二十条 了解上一班采煤机运行状况及存在问题。
第二十一条 采煤机运行前的检查。
〔一〕检查采煤机隔离开关是否在断电位置,采煤机各手柄、按钮、旋转开关是否在“零〞位,机械动作是否灵活可靠。
〔二〕检查采煤机各零部件是否齐全、完好,各连接件是否齐全、紧固、可靠。
〔三〕检查截齿是否齐全、完好,安装是否牢固,对缺少、磨损的截齿必必须及时补充、改换。
〔四〕检查各润滑部位油位是否正常。
〔五〕检查各密封部位是否有渗油、漏油现象。
〔六〕检查拖缆装置、电缆夹、电缆是否有损坏、刮卡,水管是否有破裂现象。
〔七〕检查各喷雾、冷却系统是否齐全、完好。
〔八〕检查各种仪表是否完好。
〔九〕检查采煤机四周环境,确认对人员无危险和机器转动范围内无障碍物。
第四章 正常操作
第二十二条 开机操作步骤:
〔一〕向四周人员发出开机警示信号。
〔二〕通知控制台专职电工给采煤机送电;通知泵站司机开启喷雾泵。
〔三〕解除采煤机对刮板输送机的闭锁并发出刮板输送机启动信号。
〔四〕打开采煤机的供水阀,确保冷却水流量和压力正常。
〔五〕待刮板输送机运转正常后将采煤机隔离开关手柄旋转到“合〞位。
〔六〕先启动采煤机油泵电机,再合上左、右截割电机离合器手柄,分别启动左、右截割电机并查看显示屏幕及各种指示显示是否正常。
〔七〕调整摇臂至适当高度,待采煤机滚筒旋转正常以后,选择牵引方向,按下“牵启〞按钮,牵引启动。
第二十三条 正常运行
〔一〕割煤过程中,采煤机司机应精力集中,随时注意观察顶底板、煤层变化、刮板输送机载荷及支架支护等状况,及时调整采煤机运行状态。
〔二〕左摇臂升降:可在左端头站或左遥控发射机上操作,按“左升〞则左摇臂升,按“左降〞则左摇臂降。
〔三〕右摇臂升降:可在右端头站或右遥控发射机上操作,按“右升〞则右摇臂升,按“右降〞则右摇臂降。
〔四〕牵引启动:按下电控箱上的“牵启〞按钮,牵引启动。初始状态给定速度为零〔大倾角状态下变频器设定一定值的初始频率即预牵力,使采煤机预牵引力与下滑力平衡,确保煤机初始状态速度为零〕,由加、减速按钮调整牵引速度。
〔五〕牵引方向:按下“向左〞或“向右〞按钮。牵引过程中换向时,必必须先将采煤机减速至零,方可按下相应的方向按钮。
〔六〕牵引停止:可以在电控箱、左右端头站或遥控发射机处按下“牵停〞 按钮,牵引速度自动为零。
〔七〕按任意遥控器上的“向左〞键或“向右〞键可选择采煤机的牵引方向和调整采煤机牵引速度,释放后牵引方向和速度将保持。
〔八〕按任意遥控器上的“牵停〞键可使采煤机牵引停止。
〔九〕方式选择:按下“方式〞按钮,采煤机运行于调动状态,速度可在同意范围内调节,调动速度只能用于空车调车用,严禁用于割煤。
〔十〕显示:按下“显示〞按钮可显示存储的运行参数,连续按下可循环显示,放开后可自动回到正常屏幕。
第二十四条 正常停机
〔一〕采煤机必必须牵引到支护完好、无片帮的适当位置方可停机;
〔二〕将采煤机降至低速后,按下遥控器上的“牵停〞键停止牵引;
〔三〕停止左、右截割电机后,将两滚筒降至底板位置,分开离合器,然后停止油泵;
〔四〕按电控箱(兼闭锁)或左、右端头站(不兼闭锁)或左、右遥控发射机(不闭锁)“停机〞按钮,停止采煤机主机;
〔五〕将采煤机主隔离开关置于“分〞位,并闭锁;
〔六〕通知控制台专职电工切断采煤机电源并闭锁;通知泵站司机停止喷雾泵后,关闭采煤机上的供水阀。
第二十五条 紧急停机
出现冒顶、严重片帮、采煤机掉道、拖缆或电缆夹板损坏及危及人身安全等紧急状况时,可采纳以下任意一种方法紧急停机:
〔一〕按下任一遥控器上的“急停〞键。
〔二〕按下采煤机控制面板上或左右端头站上“主停〞按钮。
〔三〕按先导回路“主停〞按钮(SBT)断开先导回路。
〔四〕断开采煤机主隔离开关。
第五章 注意事项
第二十六条 采煤机不得带负荷启动。启动截割电机之前,必必须先将两截割滚筒离开机窝和顶底板,同时不得与其他设备互相干涉。启动破碎机之前,必必须确保破碎机滚筒处无大块煤和矸石等物料堵塞。
第二十七条 启动截割电机之前,为了使摇臂各部位齿轮、轴承得到合格润滑,应将两个摇臂升降2-3次,使润滑油能够流向摇臂各部位。
第二十八条 改换、检修采煤机电源电缆或电机电缆后,必必须单电机空载点动试运转,确保电机转动方向正确。
第二十九条 采煤机运行过程中,如发现以下问题,必必须马上停机检查,待问题处理后方可开机割煤:
〔一〕采煤机电缆夹、电缆和水管刮卡受力、侧向翻转、脱离电缆槽及电缆槽内有块煤或矸石。
〔二〕采煤机单个滚筒截齿缺少、损坏超过3个。
〔三〕采煤机电流、温度、牵引速度等数值发生异常变化或有其他警告。
〔四〕各润滑部位润滑或油位及油质异常。
〔五〕冷却水流量、压力达不到要求。
〔六〕遥控器操作失灵,急停开关不起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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