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工艺纪律检查表分正式版
工艺纪律检查表
序号
检查
项目
标准分
检查内容
结 果
被检查人
实得分
1
文件和
资料
5
1. 工艺文件是否齐全、破损、
看不清,是否理解和被执行?
5
2. 工艺文件是否符合现场加工,
是否有指导性?
5
3. 作业流程是否清楚?
5
4. 生产记录单是否记录规范,
正确?
2
设备和
工装
5
1. 设备是否按规定进行定期维护,
是否正确填写记录?
5
2. 工位器具是否按要求配备?
5
3.工装夹具是否定期保养?
3
生产
5
1. 是否按要求进行自检,检验方法
是否正确?
5
2. 是否进行了首检?
5
3. 出现不合格时的流程是否熟悉,
是否会调整程序或夹具?
5
4. 操作员工是否按照工艺文件操作,
操作是否规范?
4
物流
5
1. 产品标识是否清楚,产品区域
是否清楚不易混料?
5
检验
5
1. 检具是否齐全,有效?
5
2. 产品是否有明确的检验状态?
5
3. 是否有关键数据?是否进行了
SPC控制?是否对异常点进行了分析?
6
区域5S
5
1. 现场是否有脏物、水渍等?
5
2. 产品放置是否整齐?
5
3. 产品是否按规定标识并区分放置?
7
安全
生产
5
1. 是否穿戴好安全防护用品?
5
2. 是否知道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安全防护设备是否正在使用?
被检查工位
综合得分
整改项目及完成期限
负责人:日期:
整改措施及完成情况
负责人:日期:
检查日期:检查人员:记录人:
工艺纪律管理制度
工艺纪律评分标准
详见《工艺纪律检查表》
1. 车间主任会同检验员,工艺科长根据工艺纪律要求每月对车间工艺纪律执行情况不定期检查一次,并将检查情况报制造部,品管部,技术部
2. 2. .在副总的领导下,技术、质管、生产等部门负责人不定期对有关车间的工艺纪律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按检查结果填写《工艺纪律检查表》并进行汇总,提出处理意见。
1工艺纪律
1.1生产车间班组要严格按照制订的工艺流程、工艺规程及机修组制订的安全规程进行生产和操作,任何部门和个人均无权擅自变更生产工艺。
1.2各产品工艺技术文件的变动更改,必须经公司技术部下达的书面修改通知书,经副总签字批准后方可生效。1.3由于产品的工艺、标准、材料和生产设备发生重大变化时,或原有工艺已不能适应产品质量要求时,应由技术部会同车间进行修订或补充,正式颁布后实行,否则必须按原工艺执行。擅自变动造成(重大)损失时,以违犯工艺纪律处理,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1.4在生产过程中,因材料或设备等原因影响生产工艺不能正常执行时,必须由生产车间写出书面申请,说明原因,经副总认可后方可改动。
1.5新进公司的员工,必须经过岗前技术培训,基本掌握本工序的工艺、设备、安全等方面技术要求后,在有经验工人指导下上岗操作生产。
1.6对不按工艺流程、工艺规程、设备规程,而随意变更生产程序和操作方法者,一律按违犯工艺纪律处理,并追究负责人的责任。
2.工艺纪律的执行
2.1工艺纪律由技术部会同制造部,品管部负责贯彻实施、监督执行,并对工艺执行部门进行抽查,填写检查记录,进行考核。
2.2工艺纪律平时由班、组长车间组织、进行检查,及时掌握工艺纪律执行情况。自动改进,不进行考核
2.3有关部门发现违犯工艺纪律的人或事时,上报制造部立即进行处理,情节严重的报副总经理处理
工艺纪律检查评分考核标准
一、总则:强化工艺纪律的执行与检查是确保产品质量的重要手段之一。本标准将根据公司工序质控点的检查记录和结论,对违反工艺纪律的人与事进行奖罚,旨在加强与提高员工对工艺纪律执行的重要性认识,同时找出改进之处,使企业产品质量持续提高,让用户满意。
二、检查组组成:
检查组工作由技术部牵头,品管部和制造部等相关部门组成。每次检查,各部门至少要派出一名员工参与。
三、检查项目确定与频次:
3.1检查项目为企业工序质控点(见《工艺纪律检查记录表》);
3.2一般情况,工艺纪律检查为每月一次不定期抽查,如遇特殊情况可增加检查频次,如:
(1)质量严重不稳定;(2)用户有重大抱怨;(3)生产秩序较乱;(4)工艺发生重大变更;(5)使用较大量新员工;(6)新产品批产初期。
四、考核办法:
1、考核标准:每次工艺纪律检查总分设为100分,分值设置按各工序质控点来分配(详见《工艺纪律检查记录表》),由检查组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公正评分,最后由质量保证部统计汇总交由行政管理部作为考核的依据;
2、奖罚办法:
2.1相关奖励:
(1)奖励额度:
(2)奖励分配办法:
2.2相关处罚:
(1)处罚额度:
(2)处罚分配办法:
3、所有奖、罚款项全部从员工当月工资中支、扣。
4、每次工艺纪律检查结果及奖、罚决定将统一张榜公布。
5、日常工艺纪律检查由当班品管人员巡检,对违反纪律人员按情节当场开出违纪《扣款单》,处以 元罚款。如日常巡检中发现存在的问题比较突出,可增加每周抽检的频次
编号:HK-RZ-01
三 级,第4次修改
劳动纪律检查制度
下发日期:2010-04-01
执行日期:2010-04-01
1.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企业管理的基础工作,强化劳动纪律与相关的劳动秩序,促使各项工作安全、平稳有效地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2.劳动纪律规定
2.1严格执行作息时间
各岗位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公司作息时间。
2.2上下班管理
班车上班前5分钟到公司,下班后5分钟方可发车,员工上、下班车必须排队,做到井然有序。上下班车不按规定排队扣款50元/人次,不听劝阻者扣款100元/人次,员工所在部门负责人加扣50元/人次,厂区员工上下班排队秩序由中门门卫负责监督(具体要求执行公司《出入门车辆人员管理制度》),人力资源部监督检查;厂区外员工由人资部负责监督排队。
2.3厂区员工值班期间必须穿着工作服,进入装置必须配戴安全帽,后勤科室员工着装可参照集团《员工素养手册》、《员工着装与行为礼仪管理规定》执行。
2.4对于外出离厂办理业务、出差的员工,必须在台帐上进行详细登记,并由部门负责人、主管领导进行签批。主管领导无法签批时,报人力资源部备案。登记内容包括(外出员工姓名、外出事由、外出时间)。因特殊情况无法亲自登记的,由部门负责人代签,主管领导签批。没有签字的,给予员工旷工处理,给予部门负责人扣款100元/人次。
2.5职工遇事可请假或替班:凡本公司员工请假一律按《关于各类假期管理及所享受待遇的规定》办理手续;在未准假的情况下强行离岗或不上班者,按旷工计。
2.5.1对于请假员工,无论时间长短必须有请假条。请假条必须交人力资源部,无请假条的,按旷工处理,并给予部门负责人扣款200元/人次。
2.5.2职工替班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2.5.2.1相同岗位人员;
2.5.2.2当班替班人员最多2人;
2.5.2.3替班人员不得上连班(通宵或大夜连白班);
2.5.2.4学徒工不得替正式员工班;
2.5.2.5填写替班条,经本班班长及部门负责人批准后交生产调度。
若违反以上替班原则,对替班人处以扣款50元/项,加罚签批人50元/项。
2.6周六、周日轮休部门将周末值班表于每周五下午4:00前交人力资源部,若遇特殊情况需变更必须提前通知人力资源部,对于不报、迟报部门给予扣款50元/次。人力资源部每周六、周日对各中层部门值班情况进行检查。
2.7严禁在除经理层办公室、接待室、餐厅(生产区外)的公司内其他任何地方吸烟,发现烟头扣隶属单位100元/个,烟盒200元/个。
2.8严禁携带烟火进入公司,进入公司办理业务的外部人员由保卫科值班人员通知其不得携带烟火,并将其烟火暂存于保卫值班室,对于未能及时通知并携带烟火的对当班保卫人员扣款100元/次。
2.9不准在办公、生产装置区域骑自行车(特殊批准的除外)、摩托车,违反规定者扣款100元/次。
3.检查内容及处理标准
3.1 抽烟:扣款1000元/人/次,部门负责人扣款500元。
3.2 睡岗:扣款600元/人次,班组长扣款300元,当晚车间内值班领导扣款300元。
3.3迟到:扣款100元/人次,迟到超过半小时按照旷工计,当日因迟到超过半小时而不上班者,加扣100元。连续旷工15天以上或者年度内累计旷工30天以上,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3.4早退:扣款100元/人次,早退超过半小时按照旷工计。
3.5旷工:扣款100元/天,当月若有旷工,绩效工资、津贴工资全部扣除,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扣30%/天,直至扣完。
3.6脱岗: 工作时间离开本工作岗位超过15分钟为脱岗,扣款100元/次,超过半小时按旷工计。
3.7串岗: 工作时间离开工作岗位到其他工作岗位或工作场所从事与本岗位无关的事为串岗,扣款100元/次,超过半小时按旷工计。
3.8职工在岗干与本岗位工作无关的事(如打扑克、织毛衣、听音乐、看与本岗位无关的书籍、玩游戏、登录与工作无关的网站等),扣款100元/次。
3.9酒后上岗:上班前不能饮酒(经主管领导特批的工作接待除外),严禁酒后上岗,违反规定者扣款500元/次。
3.10若当班违纪职工不听班组长劝阻,一经落实,对违纪人按规定的两倍扣款,不再对班组长进行加罚。
3.11为加强管理人员的监督力度,对以上检查内容推行单位负责制与管理联带责任制,各单位所受奖惩,其直接上级要另加奖/惩激励结果的50%,其当班中层另受奖惩结果的50%,二者属同一人时只执行50%。管理人员所受联带责任必须自行承担,如有发现加到职工身上者,给予加倍扣款、并劝勉一个月处理,给予警告处分。
3.12班组长如有违纪现象,按规定的两倍扣款;若中层领导违纪,按普通职工违纪的两倍扣款;若公司领导违纪,按普通职工违纪的四倍扣款。
3.13年违纪率排名公司前两位的车间、前两位的科室,取消本单位当年先进评选资格;每季度员工无违纪情况且全勤单位按照20元/人进行奖励。
4.检查方式及要求
4.1各中层单位技术员以上管理人员作为本单位劳动纪律管理的直接责任人,有权按照公司规定对本单位纪律进行检查并予以奖惩。
4.2生产车间技术员以上管理人员夜间值班检查规定:
4.2.1值班技术员以上管理人员值班时间为24小时,值班期间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自脱岗离岗,并按时(17:00——19:00、3:00——5:00)到生产调度室签到。
4.2.2值班技术员以上管理人员小夜、大夜班不定期巡检分别至少两次,到本部门所有岗位签名并做好巡检记录;
4.2.3各生产车间及有倒班人员的科室要在本部门每一个岗位建立专门(人力资源部规定统一格式)的夜间查岗记录本,以备本车间中层及科室中层签到,同时保存完好以备相关管理部门查阅。每周人力资源部收上周签到表审核检查,凡不签到、漏签、替签者扣款200元/次,一月内累计两次扣除当月全部工资、相关补助。
4.2.4车间值班人员值班期间必须完成规定检查奖惩情况(多于40人以上的部门值班人员每月完成不少于(车间总人数/10)条、少于或等于40人的部门值班人员每月完成不少于(车间总人数/5)条,做好纪律检查台帐,台帐中记好值班领导、违纪人员、违纪时间、违纪事件及处理情况等,完成情况每人每月每少一条扣款50元,每多一条奖励20元。
本中层单位内部检查人员将奖惩情况做好《检查台帐》,公司将不再另行通报。
扣款金额经本单位负责人签字同意在《检查台帐》上做好记录,可自由支配(各部门需每月交人力资源部予以备案),并于每月结束后第一周在本单位内部公示,人力资源部按月进行抽查,发现未按照规定实施或弄虚作假的部门,对责任人予以扣款200元/次。
本部门管理人员所查违纪现象不计入本单位年度违纪率的计算,并不承担相应的联带责任。
每季度统计各中层单位值班人员、值班期间员工违纪率,取优前两名奖励200元/人;取差后两名扣款200元/人。由人力资源部负责于季度结束后第一周统计公示。
4.3科室中层夜间值班检查规定
4.3.1夜间由办公室安排的科室值班中层对在岗员工及其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在两日内交人力资源部处理,否则视为无效。
4.3.2值班人员小夜、大夜到每一个部门至少一个岗位(不能多次固定在同一岗位)
各巡检两次,并做好签到记录。若遇特殊情况(出差或遇探伤等)不能到现场签字,务必于当日值班下午5:00前到人力资源部备案并经当日值班领导同意。
4.3.3值班时间为24小时,值班期间不得离开公司,并到带班领导处报到。
4.3.4每班每月必须完成至少1条/月/人(不低于50元),对未完成个人按照未完成数额的2倍予以扣款。
4.3.5值班人必须对所查内容进行落实,若因落实不到位造成错罚者所扣款项从值班人工资中扣除,所查内容不计入当月指标。
4.4车间及科室夜间值班领导值班期间若有业务只能在餐厅招待,严禁喝酒、外出吃饭等违纪行为。
5.科室夜间值班、人力资源部所查劳动纪律扣款,各部门不得计入绩效考核成绩。
6.中层领导值完班后经主管领导同意后第二天下午可休息半天。
7.科室日常管理中可参照“-4.2.7”规定执行,以加强自我管理。
8.本规定由人力资源部制定、监督实施并负责解释。
9.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凡既有类似规章制度自行终止,与本制度抵触的规定以本制度为准。
山东海科化工集团
二○一○年四月一日
工艺纪律检查表
序号
检查
项目
标准分
检查内容
结果
被检查人
实得分
1
文件和
资料
5
5. 工艺文件是否齐全、破损、
看不清,是否理解和被执行?
5
6. 工艺文件是否符合现场加工,
是否有指导性?
5
7. 作业流程是否清楚?
5
8. 生产记录单是否记录规范,
正确?
2
设备和
工装
5
2. 设备是否按规定进行定期维护,
是否正确填写记录?
5
2. 工位器具是否按要求配备?
5
3.工装夹具是否定期保养?
3
生产
5
5. 是否按要求进行自检,检验方法
是否正确?
5
6. 是否进行了首检?
5
7. 出现不合格时的流程是否熟悉,
是否会调整程序或夹具?
5
8. 操作员工是否按照工艺文件操作,
操作是否规范?
4
物流
5
2. 产品标识是否清楚,产品区域
是否清楚不易混料?
5
检验
5
4. 检具是否齐全,有效?
5
5. 产品是否有明确的检验状态?
5
6. 是否有关键数据?是否进行了
SPC控制?是否对异常点进行了分析?
6
区域5S
5
4. 现场是否有脏物、水渍等?
5
5. 产品放置是否整齐?
5
6. 产品是否按规定标识并区分放置?
7
安全
生产
5
3. 是否穿戴好安全防护用品?
5
4. 是否知道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安全防护设备是否正在使用?
被检查工位
综合得分
整改项目及完成期限
负责人:日期:
整改措施及完成情况
负责人:日期:
检查日期:检查人员:记录人:
工艺纪律管理制度
工艺纪律评分标准
详见《工艺纪律检查表》
3. 车间主任会同检验员,工艺科长根据工艺纪律要求每月对车间工艺纪律执行情况不定期检查一次,并将检查情况报制造部,品管部,技术部
4. 2. .在副总的领导下,技术、质管、生产等部门负责人不定期对有关车间的工艺纪律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按检查结果填写《工艺纪律检查表》并进行汇总,提出处理意见。
1工艺纪律
1.1生产车间班组要严格按照制订的工艺流程、工艺规程及机修组制订的安全规程进行生产和操作,任何部门和个人均无权擅自变更生产工艺。
1.2各产品工艺技术文件的变动更改,必须经公司技术部下达的书面修改通知书,经副总签字批准后方可生效。
1.3由于产品的工艺、标准、材料和生产设备发生重大变化时,或原有工艺已不能适应产品质量要求时,应由技术部会同车间进行修订或补充,正式颁布后实行,否则必须按原工艺执行。擅自变动造成(重大)损失时,以违犯工艺纪律处理,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1.4在生产过程中,因材料或设备等原因影响生产工艺不能正常执行时,必须由生产车间写出书面申请,说明原因,经副总认可后方可改动。
1.5新进公司的员工,必须经过岗前技术培训,基本掌握本工序的工艺、设备、安全等方面技术要求后,在有经验工人指导下上岗操作生产。
1.6对不按工艺流程、工艺规程、设备规程,而随意变更生产程序和操作方法者,一律按违犯工艺纪律处理,并追究负责人的责任。
2.工艺纪律的执行
2.1工艺纪律由技术部会同制造部,品管部负责贯彻实施、监督执行,并对工艺执行部门进行抽查,填写检查记录,进行考核。
2.2工艺纪律平时由班、组长车间组织、进行检查,及时掌握工艺纪律执行情况。自动改进,不进行考核
2.3有关部门发现违犯工艺纪律的人或事时,上报制造部立即进行处理,情节严重的报副总经理处理
工艺纪律检查评分考核标准
一、总则:强化工艺纪律的执行与检查是确保产品质量的重要手段之一。本标准将根据公司工序质控点的检查记录和结论,对违反工艺纪律的人与事进行奖罚,旨在加强与提高员工对工艺纪律执行的重要性认识,同时找出改进之处,使企业产品质量持续提高,让用户满意。
二、检查组组成:
检查组工作由技术部牵头,品管部和制造部等相关部门组成。每次检查,各部门至少要派出一名员工参与。
三、检查项目确定与频次:
3.1检查项目为企业工序质控点(见《工艺纪律检查记录表》);
3.2一般情况,工艺纪律检查为每月一次不定期抽查,如遇特殊情况可增加检查频次,如:
(1)质量严重不稳定;(2)用户有重大抱怨;(3)生产秩序较乱;(4)工艺发生重大变更;(5)使用较大量新员工;(6)新产品批产初期。
四、考核办法:
1、考核标准:每次工艺纪律检查总分设为100分,分值设置按各工序质控点来分配(详见《工艺纪律检查记录表》),由检查组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公正评分,最后由质量保证部统计汇总交由行政管理部作为考核的依据;
2、奖罚办法:
2.1相关奖励:
(1)奖励额度:
(2)奖励分配办法:
2.2相关处罚:
(1)处罚额度:
(2)处罚分配办法:
3、所有奖、罚款项全部从员工当月工资中支、扣。
4、每次工艺纪律检查结果及奖、罚决定将统一张榜公布。
5、日常工艺纪律检查由当班品管人员巡检,对违反纪律人员按情节当场开出违纪《扣款单》,处以 元罚款。如日常巡检中发现存在的问题比较突出,可增加每周抽检的频次
工作纪律考核
一、考勤制度:全体工作人员要自觉遵守上下班纪律,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擅离工作岗位。全体职工上下班实行打卡考勤。凡迟到超过10分钟视作迟到,下班提前10分钟视为早退(早退与迟到同等处理),超过30分钟视作脱
岗,超过一小时视作无故旷工半天,未行请假手续休假按旷工处理。迟到(月超过10次以上)扣2分/次,脱岗扣5分/次,旷工扣20分/次并扣同等天数的日工资。
二、请销假制度:每月假期6天,国家法定假另外,一般当月假期当月休完。职工休假2天以内向科组长(分院向副院长)请假,休假时科组内工作应事先安排调济好,并经具体负责的副院长、科组长批准方可休假,如未调济好(3人以上岗位尽可能保证每天2人以上人员上班)、未请假或不服从调济休假按旷工处理;超过2天休假者应提出申请报经科组长签字,经院分管负责人同意方可休假。副院长、科组长休假向院长请假,院长公私外出请假按县卫计委规定请假。事假为无薪假。凡因病不能上班者,可先口头请假,事后补办请假手续(病假需附二级以上医院证明),病假超1个月以上的,报上级批准后请假。外出开会、办事、培训等要提前或回来后及时补办考勤情况说明,经院长审批后交办公室。产假、婚假、丧假、病假按劳动法规定休假。遇有下列情况(特殊情况经委领导批准)不得休假:①在完成上级交办的中心任务时;②需要组织力量抢险救灾期间;③接到上级交办的特殊任务时。
三、岗位制度:各岗位要根据作息时间到岗上班。要保持科室整洁,物品摆放整齐有序。工作时间不办私事,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各种娱乐活动、打游戏、炒股、聊天、看网络电视电影等)。工作时间不串岗。上班时间科室不得无故关门。禁止带酒意上班。服务热情周到,态度和蔼可亲,无“生、冷、硬、顶、推、拖”等现象。工作上要团结同
事,互相尊重,互相配合,互相帮助。工作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扣5分/次(如暗访查岗发现,所有责任有当事者承担)。串岗、科室无故关门扣1分/次。科室卫生差扣2分/次。带酒意上班扣5分/次。经核实服务态度差的扣10分/次,被投诉到上级的经查实的扣40分/次或按上级规定处
理。同事之间不团结影响工作的扣10分/次。推诿服务对象的扣10分/次。科组长帮助组内人员弄虚作假扣10分/次,情节严重者撤消科组长职务。
四、值班交接班及其他制度:严格按时交接班。东城值中班人员值班日可提前1.5小时打卡回家吃中饭,下午同接班者交班后打卡下班。坝口值班人员可在值班第二天上午11:30分打卡后休息。值班人员未按时交接班扣20分/次。工作人员要服从科室负责人分配,各科室服从全局部署,不服从工作调度的扣50分/次,情节严重的扣发当月绩效及津
贴。为了便于联系工作,全院职工应确保24小时通讯畅
通,通讯不畅通扣2分/次。按时参加学习培训、各级会
议,认真做好学习笔记,会议、学习培训纪律参照考勤制
度。不按要求完成学习笔记扣5分/次,并通报批评。
五、下村工作制度:下村工作人员必须自觉遵守工作制度、八项规定等工作纪律,不得借下村名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下村人员要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完成工作任务并做好下村纪录。下村人员如因下村影响到本人休息的当天可以适当休息(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下村补助20元/天。下村时间不遵守下村工作纪律的扣10分/次,情节严重的经院长办公会讨论严肃处理。
六、奖惩制度:提倡当月假期当月休完,如主动超勤每天奖30元(每月考勤费中列支),如因工作需要的超勤每季度或年终将依据单位经济状况作适当补助。因临时及特殊工作需要加班及因工作需租用私车的,需填写申报单,经分管领导审核,院长审批后,参照石卫计字[2021]1号文件执行(从每月考勤费中列支)。每年评选出3-5名先进个人作适当经济奖励。对全年扣20分以上的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扣50分以上的当年考核为不称职(此类情形的并按石卫计字[2021]1号文件中干部作风问题责任追究办法执行)。
以上规定执行情况按月统计,各科室负责人负责登记,每月10前将上月考勤表连同打卡记录交办公室考核汇总,经考核后作为绩效工资及考勤费发放的依据之一。本制度自二O一六年一月一日起实行,同时原制度与现制度不符的以现制度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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