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热网工程施工管理办法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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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网工程施工管理办法(草案)
鉴于目前工程施工质量、成本、进度状况,为了今后在施工管理上更加合理并趋于完善,使工程质量更上一层档次,就我个人所积累的经验提出一点不成熟的意见。
任何事物都有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如若违反了其中的规律,只能是适得其反,自制矛盾.一个完整的热网工程也不例外,它的程序应为:
图纸会审→发布工程招标→投标单位审查→现场勘验→图纸答疑与设计交底→施工单位投标→确定施工单位并签订施工合同→施工组织设计报审→施工准备(机具材料进场、工程材料报验、技术交底)→开工报告报验(各类证明文件、证书报验)→工程开工→每道工序的自检、互检、专项报验检查→不可预见因素的现场签证→合格工序的隐蔽于保护→工程完工初检→竣工报验→竣工资料审查→工程决算
这些步骤每一项都是不可缺少的,各自都有其重要的作用;比如图纸会审可在施工前发现其技术上的错误以及与施工环境的不符,及时对图纸进行更改,避免开始施工时再来做设计变更,产生变更签证,增高成本费用;又如施工准备中的工程材料报验可及时发现材料的质量问题,可避免因材料质量问题造成运行故障,带来负面影响;施工准备中的技术交底可避免施工人员因对施工工艺的不了解、不明确造成施工质量不符合技术、规范要求而返工,影响施工进度;再如每道工序的自检、互检、专项报验检查可早期发现工程的施工质量问题,及时对有问题处进行整改,以确保工程的整体质量;还有竣工资料的审查,能保证工程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可追溯性,为工程移交后的检修提供了便利。综上所述可见规范工程施工管理的重要性。
目前管网运行公司工程部作为集团管网业主在各工程施工过程中对工程的质量、成本、进度“三大目标”进行督导,故而必须让其项目管理人员从工程早期介入,使项目管理人员对其所管理的工程有一个全面的认识,并牢牢掌握工程施工管理主动权,才能在今后的管理工作中抓住重点,做到有的放矢;为了充分发挥项目管理人员主观能动性,业主方应充分信任和放权给项目管理人员,且要大力支持项目管理人员,即使在管理中出现错误,业主方也应避开施工方人员后,给予指出与更正,以确立项目管理人员在施工方人员面前的威信,让其更好的对施工过程进行管理。
为了更加规范的管理好工程施工,现提出以下几点意见以供领导参考:
一、 工程前期准备的管理
1、图纸会审
1.1、图纸会审的目的
其目的有两个方面,一是使施工单位和各参建单位熟悉设计图纸,了解工程特点和设计意图,找出需要解决的技术难题,并制定结局方案;二是为了解决图纸中存在的问题,减少图纸的差错,将图纸中的质量隐患消灭在萌芽之中。
1.2、图纸会审的内容
、是否无证设计或越级设计;图纸是否经设计单位正式签署。
1.2。2、地下障碍是否探明,地下管线资料是否齐全。
、设计图纸与说明是否齐全,有无分期供图的时间表.
1.2。4、几个设计单位共同设计的图纸相互间有无矛盾;专业图纸之间、平立剖面图纸间有无矛盾;标注有无遗漏。
1。2.5、总平面与施工图的几何尺寸、平面位置、标高等是否一致.
、建筑结构与各专业图纸本身是否有差错及矛盾;结构图与建筑图的平面尺寸及标高是否一致;结构图与建筑图的表示方法是否清楚;是否符合制图标准。
、施工图中所列各种标准图册,施工单位是否具备。
1。2.8、材料来源有无保证,能否替换;图中所要求的条件能否满足;新材料、新技术的应用有无问题.
1。2。9、各地下管道、运输道路相互间有无矛盾,布置是否合理。
1。2.10、施工安全、环境卫生有无保证。
因此项目管理员与施工方管理人员必须参加图纸会审,认真仔细阅读图纸,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反馈给设计人员,及早对图纸进行修改,减少变更费用;若施工方管理人员不参与图纸会审,在实际施工中发现图纸有误,产生的一切变更费用应由施工单位承担。
2、现场勘验
2.1、现场勘验的目的与内容
熟悉施工现场的环境、地形面貌,了解地下障碍与各种线路走向情况,避免盲目施工,以利在施工中控制管线高程及合理避让障碍,减少不必要的费用。
3、设计交底
3.1、设计交底的目的
其目的是对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正确贯彻设计意图,加深对设计文件特点、难点、疑点的理解,掌握关键工程部位的质量要求,确保工程质量。
3.2、设计交底的内容
施工图设计文件总体介绍,设计的意图说明,特殊的工艺要求,各专业在施工中的难点、疑点和容易发生的问题说明,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等对设计图纸疑问的解释等。
若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在现场勘验、设计交底、图纸答疑会上均不提出异议,则表明设计合理、图纸无误,工程开工后必须照图施工,今后在施工中发现图纸有误或有障碍无法施工需要变更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因此所延误的工期,应由施工单位自己调整作业方法进行补救.
4、施工单位的选择
对施工单位的选择不能只看商务标书,更重要的是要看其技术标书的内容和考核其真实的施工能力。
技术标书的内容应包括施工单位的营业执照、施工资质证书、企业法人编码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各类管理人员的资质证书、各种特殊工种人员的操作证、初步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主要查看以上证书是否真实有效、是否借挂他人执照证书、证书与现场人员是否吻合、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中的进度计划是否与招标文件中的要求一致、各种措施方案是否切实可行、人员机具的配备是否得当、各种作业方法、施工工艺是否符合国家制定的各种规程规范、施工程序是否合理。
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能力考核绝不是只看其标书中的施工业绩,更重要的是看其在施工现场配备的管理人员,是否能很好的对工程质量、施工成本、工程进度进行控制;是否能够读懂并理解施工图纸;对工艺上的技术要求能领会贯彻,独当一面;现场施工队伍人员是否是施工单位长期固定工人,而非临时拼凑的队伍;坚决杜绝将工程转包他人施工.
5、施工合同
施工合同必须符合国家及政府有关部门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性文件;
合同的内容必须详细、具体、细致,能采用标准合同范本的应尽量采用,语言要精炼,不能含糊其辞、模棱两可;
合同工期必须满足建设方要求的合理工期;
合同施工范围必须符合设计文件中界定的范围,不得随意增减工程量;
各方责任必须在合同中界定清楚,以免决算期相互推诿责任。
6、前期资料
前期资料要完整,它包括投标文件、工程施工合同、图纸会审与设计交底记录、施工组织设计与报审表、首批工程材料/购配件/设配报审表、开工报告及报审表、施工技术交底记录、人员机具到场情况记录;各种审批手续要齐全。
二、工程施工管理
1、施工措施
施工措施包括施工质量保证措施、施工技术要求措施、施工进度保证措施、安全用电措施,施工安全防护措施、环境保护措施、雨季施工措施、成品保护措施、地下管线保护措施等,下面将分别说明。
1.1施工质量保证措施
承包单位在工程施工前应根据施工过程质量控制的要求,列出
质量控制点明细表,表中详细地列出各质量控制点的名称或控制内容、检验标准及方法,提交业主专业工程师审查批准,在此基础上实施质量预控;并针对影响工程质量的五大因素(人、机、料、法、环)制定不同的措施方案.
特殊工种操作人员必须持有合格有效的上岗证书,禁止无证上岗。
每一道工序在施工操作时都必须严格按照施工规程规范去作业,严禁不按规程规范野蛮施工。
每一道工序都要有详细的施工纪录;前后两道工序之间要有交接纪录.
每道工序施工完操作者必须先行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才能下交;后一道工序操作者必须对前一道工序进行互检,互检合格后方能通知专业质检员检验;质检员检验合格后才能通知专门的检验单位和人员来进行检验并填写工序报验单;在专门的检验单位和人员检验合格后并批复工序报验单后才能进入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1。2施工技术要求措施
每一位施工人员都必须认真熟读和领会设计图上的技术要求,
熟练掌握各种施工工艺,在施工操作中严格按照图纸上的要求和各种施工规程规范去作业,控制好各种工艺的公差要求,使各工序都控制在公差范围内;对技术难点施工时要作专项纪录,必须做到有源可查.
1.3施工进度保证措施
为了确保工程能按期完工,必须在开工前制定详细工程进度计
划,并须用图表画出来(横道图或网络图),张挂于现场办公点,使每一个施工人员都能了解个人所干的工序应在何时实施、何时完工、何时可采用流水作业、何处可搭接施工、哪道工序必须等上道工序完工后才能实施,若工期延误,应采用何种作业方法将工期追回。
1。4安全用电措施
施工现场用电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制定的《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
全技术规范》(JGJ46-2005),必须由持有合格有效的专业电工操作证的人员来作业,所有用电设备均应配有独立的配电箱,且设有分项断路器,并应装有牢固的接地保护,在用电设备附近应设有明显的安全警示牌.
1.5施工安全防护措施
施工单位必须对所有人员进行分级安全教育;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制定的《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施工现场周边要设告示、警示牌,要设立防护隔离带;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戴安全帽;危险作业、明火作业要安排专职监护人员在旁监护,明火作业现场要安放消防灭火器材;深基坑、易塌方处必须先做好安全支护后才能进行施工作业;须封闭施工处,必须采用挡板封闭。
1.6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单位必须做好施工区域周边的植被保护工作,不得随意损毁;施工机具与材料须堆放整齐,不得影响道路通行;地下积水必须按规定排放到指定位置;夜间施工必须采取降噪措施,严格遵守国家制定的施工场届噪声限值的规定;对施工区域须做好环境卫生工作,严禁随意焚烧施工垃圾。
1.7雨季施工措施
在雨季施工要做好现场材料和工作区的防雨及排水工作,确保现场材料不被积水浸泡,工作区要及时排除积水,以防泡槽造成塌方,严禁冒雨施工,以避免造成雷电伤害。
1。8成品保护措施
已完工段要认真填好纪录,做好成品保护工作,须封闭的地方要及时封闭,并要作出明显标记,要安排专人经常巡视,以防被平行施工单位损坏或填埋。
1。9地下管线保护措施
施工前要详细了解地下管线的埋深走向,严格遵守地下各种管线间隔距离施工规范标准;在管线复杂地段必须使用人工开挖,严禁使用机械开挖;遇到施工阻碍,要主动与它方业主取得联系协调避让,严禁恶意损毁他人管线。
2、施工作业
所有作业人员在进入施工现场时,必须穿戴好各种防护用品;施工作业必须严格遵守各种规程规范进行操作,必须服从现场管理人员的合理指挥;作业结束须认真检查,填写作业纪录;专业检查合格后再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工序之间的交接要有详细的交接纪录;夜间施工要备足照明设备;起吊重物要有专职安全员在现场监护;合理安排流水、搭接作业,避免工序之间相互影响造成工期延误。
3、工程施工资料
工程施工资料包括:
投标文件;
工程承包合同;
工程安全合同;
企业营业执照;
企业资质证书;
安全生产许可证;
压力容器、管道安装许可证;
企业法人编码证书;
项目经理、现场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技术员、质检员、安全员资质证书;
测量员、电工、焊工、起重工操作证;
施工平面图;
图纸会审记录;
设计交底记录;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作业技术交底;
工程联系函;
工程变更单;
设计变更文件;
工程例会纪录;
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
开工报告;
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
材料清单;
各种材料质量证明文件、合格证;
工序报验申请表;
隐蔽工程检查验收记录;
标高测量纪录;
顶管记录;
管道安装检查记录;
补偿器安装记录;
阀门安装检查记录;
工序质量评定表;
焊缝无损伤探伤检测报告;
水压试验记录;
暖管、吹扫记录;
气密性实验记录;
管道抽真空记录;
设备调试初运行记录;
工程竣工验收申请;
竣工验收报告;
质量保修书;
及各种通知单、回复单、申请表。
施工单位须在施工现场安排专职资料员,对现场的所有情况进行详细的记录,并须做到所有施工资料的真实、准确、可靠、及时、完整、可追溯性。
三、工程竣工验收及后期服务
施工单位在工程完工后必须履行竣工验收手续,认真填报各种报表,对专业质检部门要求整改的地方要认真及时地进行整改,有不符合合同、设计、规范要求的地方必须按各种要求进行返工重做,直到完全符合要求.
在质保期中对合同圈定范围内的所有工程承担责任,在运行期出要派人进行值守或定期巡视,出现问题要及时派人进行处理,确保建设方的正常使用。
四、管理职责
1、项目经理部职责
1。1 项目经理部是项目实施的直接组织者,直接对工程质量、成本、进度、安全等负全责并进行控制,以及对施工方进行严格管理和有效控制,保证工程顺利实施。
1。2 项目经理部应参予组织工程施工的招投标工作。
1。3项目经理部应参予对施工单位的选择和考察工作.
1.4项目经理部应参予对工程施工成本进行核算和实施控制。
1。5项目经理部应负责协调好工程内外部的协调工作.
1。6项目经理部应负责组织工程的初验收和初调试运行,及对报验资料的签认。
项目经理部主要职责是代表集团对工程实施管理。
若要将一个工程管理好,首先要从工程的立项、项目可行性、项目的初始设计、项目的投资、项目的规划报建入手,要做好上述工作工程部就需主动与集团工程管理部、质量安全部、审计监察部、热力设计院、管网技术部等部门保持联系,经常沟通相互交换见解,以达共识。
2、工程部职责
2。1 用户投资项目由工程部根据集团市场部委托任务书负责与用户进行总包合同谈判,集团投资项目由工程部负责编制造价预算书,报送集团审计监察部审定。
2.2负责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协调工作。
2.3用户投资项目施工图纸由工程部负责协调集团市场部向用户领取,移交给技术部。
2.4负责组织分包单位招标工作,编制招标控制价。
2.5 负责工程资料的审核和整理工作.
2.6 负责组织工程竣工初验收工作。
2.7 负责对工程施工决算的初步审核及申报管理工作.
2.8 负责工程主材的统计与报送.
3、技术部职责
3.1 集团投资项目施工图纸由技术部负责向集团工程管理部或热力工程设计院领取.
3。2 负责办理用户投资项目管线及市政、园林、交警等单位的报建手续。
3.3 负责协调集团工程管理部办理集团投资项目管线及市政、园林、交警等单位的报建手续.
3.4 负责组织编制招标文件、工程现场踏勘、分包单位招标答疑会、招投标资料存档,以及与分包单位进行合同签订等工作。
3.5 施工现场若出现障碍需变更时,项目经理应及时通知技术部人员,由技术部联系设计院到现场出具变更方案.
4、服务所职责
4。1 抽调专人进入项目经理部参与施工现场管理工作,并承担项目现场管理员的职责。
4。2各服务所应承担负责本所所辖区域内的工程中的联系人角色,主动与工程相关各方进行沟通。。
4.3 参与分包单位的考察和招投标工作.
4。4 负责提供工程在本所所辖区域内的最合理施工时间与地下管线走向、埋深等信息。
4.5 负责向集团调度中心办理停供汽手续。
5、项目经理职责
5。1负责对工程的质量、成本、进度、安全进行全方位的控制。
5.2协调好各方关系,确保工程进度.
5.3负责对每一道工序的验收和资料的签认.
5。4负责对工程量的最终签认并如实核签工程签证量。
5.5有权对违反技术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的施工下达停工令,并要求其进行整改。
5。6有权对因环境条件影响管线走向及无法施工而需设计变更的工程提出个人见解。
5。7参加工程验收,对工程质量提出个人意见。
6、项目现场管理员(施工员)职责
6。1做好跟班旁站工作,严格监督每道工序的作业质量。
6.2发现有违反技术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的施工作业,要及时制止,并须及时向项目经理部报告.
6.3对所有报验资料在核实后据实签认。
6.4对所有工程量和临时工程签证量认真复核。
6.5参与工程的初步调试和初步验收。
7、材料员职责
材料员负责材料统计工作,并经项目经理审核后上报材料进度计划,还需直接负责组织材料到场的验收工作。
五、奖惩办法
1、在考察施工单位时,应重点考察其是否有自己的资质、是否有具备现场管理经验且具有一定资质证书的管理人员、是否有自己的施工队伍并有一定数量的持证技术工人,若不具备上述条件的施工单位,应不允许其参加工程的投标工作。如若弄虚作假挂靠他人资质,借用他人管理人员和临时拼凑施工队、雇佣施工作业人员者,应坚决取缔其在建设市场承包工程的权利。
2、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必须严格按照合同执行,各自承担职责范围内责任和应尽义务;施工单位不得将工程拆解进行分包,一经发现可终止合同,施工单位必须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费用。
3、施工单位比须按程序及时呈报各种报验手续和资料,如若不能及时呈报各种报验手续和资料,则视为缺陷工程,对施工单位处以工程承包价的10%作为罚款。
4、施工单位在每道工序作业完工后,必须及时通报项目管理员和甲方现场施工员到场进行验收,在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的作业,并将已完工序隐蔽;若不通知项目管理员和甲方现场施工员到场进行验收,就擅自进行下一道工序作业和将已完工序隐蔽,项目管理员和甲方现场施工员有权让其停工,并要求将已隐蔽部位开剥进行检验;若有不合格项,施工单位必须进行返工,直至验收合格为止;其间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均由施工单位承担,所延误的工期由施工单位采取相应措施追回,同时应对施工单位处以工程承包价的5%作为罚款。
5、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若不符合技术与规范要求,在现场项目管理人员口头提出或下达整改通知后,不听劝告也不进行整改的,对施工单位按每项处以2000.00元罚款。
6、施工单位的施工作业若不符合安全操作规程,且不听现场项目管理人员劝告也不进行整改的,现场项目管理人员有权让其停工,并对施工单位处以2000.00元罚款。
7、施工单位对到达施工现场的所有工程材料必须按要求给以保护,严防工程材料被损坏及雨水浸泡,若发生上述现象,由施工单位负责维修和控干水分,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并对施工单位处以工程承包价的5%作为罚款.
8、工程完工必须及时按程序办理竣工验收,验收合格才能进行移交,验收不合格须及时进行整改,直到验收合格,所产生的整改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若不经验收就移交给使用方使用,一经发现立即停止使用,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施工单位承担,对施工单位处以工程承包价的10%作为罚款。
9、工程保质期期间,工程施工单位必须要派人进行值守或定期巡视,出现问题要及时派人进行处理,以确保使用方的正常使用;若出现问题施工单位不能派人进行处理,不管是谁的责任,扣除施工单位的质保金,并处以工程承包价的10%作为罚款;由他人来处理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及其罚款从下一个工程承包费用中扣除。
10、工程提前完工,按每提前一天奖励1000.00元对施工单位进行奖励;若工程延误,且责任在施工方,对施工单位按每延误一天处以2000.00元罚款。
11、工程竣工一次性验收合格的,按工程承包价的2%对施工单位进行奖励.
12、工程保质期内未出现任何质量事故的在质保期满后,按工程承包价的2%对施工单位进行奖励.
13、对施工单位所报的工程前期资料,项目经理应在两个工作日内审批完毕,每拖延一天对项目经理处以50。00元罚款。
14、项目经理和现场施工员若对施工单位所报的资料、工程量、临时签证不据实认真审核,经查证后与现场实际量不符时,对项目经理个人处以200.00元罚款,对现场施工员处以100。00元罚款。
15、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若不符合技术与规范要求,现场项目管理人员未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被专职质检部门发现后,对项目经理部处以1000。00元罚款,对项目经理个人处以200.00元罚款,对现场施工员处以100.00元罚款。
16、施工单位的施工作业若不符合安全操作规程,现场项目管理人员不劝告也不要求进行整改,任由施工人员继续冒险作业,经专职安全部门发现后,对项目经理部处以1000。00元罚款,对项目经理个人处以200.00元罚款,对现场施工员处以100。00元罚款。
17、因现场项目管理人员的认真负责,及时发现质量或安全重大隐患,及时督导施工单位采取措施,避免了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的发生,一次性对项目经理部给以2000.00元奖励,对项目经理个人给以500。00元奖励,对现场施工员给以200。00元奖励。
18、因现场项目管理人员的认真负责,使工程一次性验收合格,并被评为优质工程,一次性对项目经理部给以1000.00元奖励,对项目经理个人给以200。00元奖励,对现场施工员给以100。00元奖励。
公路工程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章)
二○○六年二月十六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路工程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公路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路工程施工招标实行资格预审的,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公路工程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是指招标人在发出投标邀请前,对潜在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的审查。只有通过资格预审的潜在投标人,方可取得投标资格.
第四条潜在投标人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营业执照、具有与招标项目相应的施工资质和施工能力的施工企业。
第五条资格预审工作由招标人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
第六条 资格预审工作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不得实行地方保护和行业保护,不得对不同地区、不同行业的潜在投标人设定不同的资格标准.
第二章资格预审程序和要求
第七条资格预审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招标人编制资格预审文件;
(二)发布资格预审公告;
(三)出售资格预审文件;
(四)潜在投标人编制并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五)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评审;
(六)编写资格评审报告;
(七)发出资格预审结果通知.
第八条资格预审文件应当载明以下主要内容:
(一)资格预审公告;
(二)资格预审须知;
(三)资格预审申请表格式;
(四)有关附件:工程概况、各标段详细情况、计划工期、实施要求、建设环境与条件、招标时间安排等。
招标人应根据工程实际,科学划分标段,合理确定资格标准。
第九条资格预审公告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一)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
(二)招标项目和各标段的基本情况;
(三)各标段投标人的合格条件和资质要求;
(四)获得资格预审文件的办法、时间、地点和费用;
(五)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地点和截止时间;
(六)招标人认为应当告知的其他事项.
资格预审公告应在国家指定的媒介上公开发布.公告中不得含有限制具备条件的潜在投标人购买资格预审文件的内容.
第十条资格预审须知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一)潜在投标人可以申请资格预审的标段数量,以及可以通过资格预审的标段数量;
(二)对潜在投标人的施工经验、施工能力(包括人员、设备和财务状况)、管理能力和履约信誉等的要求;
(三)对工程分包、子公司施工、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
(四)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编制和递交要求(包括编制格式、内容、签署、装订、密封及递交方式、份数、时间、地点等);
(五)资格预审文件的修改和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澄清的要求;
(六)资格预审方法、评审标准(包括符合性条件、强制性标准、评分标准等)和合格标准;
(七)资格审查结果的告知方式和时间;
(八)招标人和潜在投标人分别享有的权利;
(九)招标人认为应当告知的其他事项。
第十一条招标人应当按照资格预审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出售资格预审文件.自资格预审文件出售之日起至停止出售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第十二条资格预审文件的售价应当合理,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具备条件的,可以通过信息网络发售资格预审文件.
第十三条招标人应当合理确定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编制时间,自开始发售资格预审文件之日起至潜在投标人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4个工作日.
第十四条招标人如需对已出售的资格预审文件进行补充、说明、勘误或者局部修正,应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之日7日前以编号的补遗书的形式通知所有已购买资格预审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对已出售的资格预审文件进行补充、说明、勘误或者局部修正的内容,为资格预审文件的组成部分.
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或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单位少于三家的,招标人应重新组织资格预审或经有关部门批准采取邀请招标方式。
第三章资格预审申请
第十五条潜在投标人应当按照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编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并应载明以下内容:
(一)营业执照;
(二)相关工程施工资质证书;
(三)法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公证书;
(四)财务资信和能力的证明文件(包括近三年来财务平衡表及财务审计情况等);
(五)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与主要技术人员的简历、相关资格证书及业绩证明,并按要求提供备选人员的相关信息;
(六)拟用于完成投标项目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
(七)初步的施工组织计划,包括质量保证体系、安全管理措施等内容;
(八)近五年来完成的类似工程施工业绩情况及履约信誉的证明材料;
(九)目前正在承担和已经中标的全部工程情况;
(十)资产构成情况及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
(十一)潜在投标人若存在工程分包、分公司施工或以联合体形式投标,应符合第十七、十八、十九条要求;
(十二)招标人要求的其他相关文件。
第十六条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正本)应加盖法人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应当密封,并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送达招标人。
第十七条潜在投标人如有工程分包计划,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分包人应具备与其分包工程内容相适应的资质和施工能力;
(二)提供分包人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人员、设备等资料表以及拟分包的工作量。
第十八条潜在投标人如由所属分公司承担施工,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明确具体承担施工的分公司名称及负责施工的主要内容;
(二)该分公司不得再以任何形式参加该标段的资格预审;
(三)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应提供分公司施工经验、施工能力(包括人员、设备)、管理能力和履约信誉等方面的资料。
第十九条潜在投标人如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预审,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联合体主办人应具备与所投标段工程内容相适应的施工资质,成员单位应具备与所承担工程内容相适应的施工资质。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施工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施工资质等级;
(二)联合体主办人所承担的工程量必须超过总工程量的50%;
(三)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以其他联合体成员的名义申请同一标段的资格预审;
(四)提交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共同签订的联合体协议,明确主办人及成员单位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当承担的责任。
第二十条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同时申请同一标段的资格预审.
第二十一条凡投资参股招标项目或承担招标项目代建工作的法人单位不得申请该项目的资格预审。
第二十二条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按要求送达后,在规定的递交截止时间前,潜在投标人可以撤回申请文件或修改申请文件。如需修改申请文件,应当以正式函件提出并作出说明.
修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正式函件是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部分,其形式要求、密封方式、送达时间,应符合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
第二十三条对于按时送达并符合密封要求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应当向潜在投标人出具签收证明,并妥善保管,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不得开启。
第二十四条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或未按要求密封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为无效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第四章资格评审
第二十五条资格评审工作由招标人组建的资格评审委员会负责。
第二十六条资格评审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专家人数应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二分之一.
第二十七条资格评审委员会的专家从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或省级交通主管部门设立的评标专家库中抽取。
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进入资格评审委员会:
(一)与潜在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有近亲属关系的人员;
(二)当地交通主管部门或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三)与潜在投标人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评审的人员;
(四)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资格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在评审工作结束前应当保密。
第二十八条资格评审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第二十九条资格评审委员会成员不得私下接触潜在投标人,不得收受潜在投标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透露资格评审的有关情况。
第三十条资格评审方法分强制性资格条件评审法和综合评分法两种。招标人可根据工程特点和潜在投标人的数量选择合适的评审方法。
第三十一条对潜在投标人的资格评审,应当严格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载明的资格预审的条件、标准和方法进行。不得采用抽签、摇号等博彩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第三十二条资格评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符合性检查;
(二)强制性资格条件评审或综合评分;
(三)澄清与核实。
第三十三条通过符合性检查的主要条件:
(一)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组成完整;
(二)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正本应加盖潜在投标人法人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三)潜在投标人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公证书有效;
(四)潜在投标人的施工资质满足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
(五)潜在投标人没有正受到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正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六)潜在投标人没有正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
(七)潜在投标人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评审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
(八)潜在投标人符合本办法第十七条至第二十一条规定;
(九)潜在投标人没有提供虚假材料。
符合以上条件的,方可进入下一阶段的评审。
第三十四条采用强制性资格条件评审法的,招标人应按照标段内容和特点,对潜在投标人的施工经验、财务能力、施工能力、管理能力和履约信誉等资格条件,制定强制性的量化标准。只有全部满足强制性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才可通过资格审查。评审结论分“通过"和“未通过”两种。
第三十五条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招标人应对潜在投标人的施工经验、财务能力、施工能力、管理能力、施工组织和履约信誉等资格条件,制定可以量化的评分标准,并明确通过资格审查的最低总得分值.只有总得分超过规定的最低总得分值的潜在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对重要的资格条件也可制定最低资格条件要求,不符合最低资格条件的,不得通过资格审查。计算得分时应以评审委员会的打分平均值确定,该平均值以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
第三十六条综合评分法采用百分制,评分内容和权重分值划分如下:
(一)类似工程施工经验分值范围15—25;
(二)财务能力分值范围10-20;
(三)拟投入本标段的主要机械设备分值范围10—20;
(四)拟投入本标段的主要人员资历分值范围15-25;
(五)初步施工组织计划分值范围10—15;
(六)履约信誉分值范围15—25。
第三十七条资格评审委员会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不明确之处,可通过招标人要求潜在投标人进行澄清,但不应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的理由。如潜在投标人不按照招标人的要求进行澄清,其资格审查可不予通过。澄清应以书面材料为主,一般不得直接接触潜在投标人。
第三十八条资格评审委员会在审查潜在投标人的主要人员资历和施工业绩、信誉时,应当通过省级以上交通主管部门设立的交通行业施工企业信息网进行查询;若潜在投标人所提供信息与企业信息网上的相关内容不符,经核实存在虚假、夸大的内容,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第三十九条对联合体进行资格评审时,其施工能力为主办人和各成员单位施工能力之和.对含分包人的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评审时,其施工能力为潜在投标人和分包人施工能力之和。
第四十条对通过资格评审的潜在投标人明显偏少的标段,在征得潜在投标人同意的情况下,评审委员会可以对通过评审的潜在投标人申请的标段进行调整。经调整后,合格的潜在投标人仍少于三家的,招标人应重新组织资格预审或经有关部门批准采取邀请招标方式。
第五章资格评审报告
第四十一条资格评审工作结束后,由资格评审委员会编制资格评审报告,其内容包括:
(一)工程项目概述;
(二)资格审查工作简介;
(三)资格审查结果;
(四)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主要理由及相关附件证明;
(五)资格评审表等附件.
第四十二条招标人应在资格评审工作结束后15日内,按项目管理权限,将资格评审报告报交通主管部门备案。
第四十三条交通主管部门在收到资格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未提出异议的,招标人可向通过资格审查的潜在投标人发出投标邀请书,向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潜在投标人告知资格审查结果。
第四十四条招标人不得向他人透露已通过资格审查的潜在投标人名称、数量,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
第四十五条资格预审工作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招标人负责组织重新评审。
(一)由于招标人提供给资格评审委员会的信息有误或不完整,导致评审结果出现重大偏差的;
(二)由于评审委员会的原因导致评审结果出现重大偏差的;
(三)由于潜在投标人有违法违规行为,导致评审结果无效的。
第六章附则
第四十六条 对于公路工程附属设施以及工程规模较小、技术较简单、工期特别紧的工程或潜在投标人数量较少的,招标人如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四十七条利用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外国政府贷款和采用合资、合作、独资方式融资的公路项目,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十八条本办法由交通部负责解释.
第四十九条本办法自2006年5月1日起施行。交通部1997年8月1日发布的《公路工程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办法》(交公路发[1997]451号)同时废止.
XX轨道交通工程建设
施工方案审批管理办法
(暂 行)
XX地下铁道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分公司
二0XX年X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1
第二章 施工组织设计 1
第三章 施工方案 2
第四章 后 则 2
附件: 4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建立施工方案审批和评审制度,明确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
的审批流程,进一步规范方案报批和评审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是根据国家建设工程管理的有关规定,并结合XX地铁工
程的特点和实际情况而制定的.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XX地铁工程所有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特殊工程、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及检测、监测、测量等施工方案的申报、审批和评审。
第二章 施工组织设计
第四条 施工组织设计必须由项目经理组织项目经理部在工程开工之前编制完成,必须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审核签字。
第五条 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以下内容:
1、工程概况;
2、施工部署:
3、施工方案;
4、施工进度计划;
5、资源供应计划;
6、施工准备工作计划;
7、施工平面图;
8、技术组织措施计划;
9、项目风险管理;
10、信息管理;
11、技术经济指标分项.
第六条 施工组织设计分为两类,即标段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子)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如果标段内所有(子)单位工程同时开工,只需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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