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产品检验管理制度
一 产品出厂检验留样制度
(一)样品的保留由样品的分析检验岗位负责,在有效 保存期内要根据保留样品的特性妥善保管样品。
(二)保留样品的容器(包括口袋)要清洁,必要时密封 以防变质,保留的样品要做好标识,要按批次或先后顺序摆 放整齐以便查找。
(三)样品保留量要根据样品全面分析用量而定,不少 于两次全分析量,样品保留根据标准需要。
(四)成品样品:保留三个月。
(五)样品过保存期后,根据其质量变坏程度观察,并 做出清理。如留样期满产品质量已交质,应作报废处理。 二 产品出厂检验记录制度
(一)目的和适用范围
对最终
2、产品的质量特性进行检验和试验,以确保未经检 验和试验的产品或不合格产品不出厂销售。
适用于对最终产品的检验和试验。
(二)职责 1.化验室负责产品的检验和试验,并负责检验和试验的
委托。 2.相关部门负责协助质量化验员进行最终产品的检验
和试验。
(
3、三)工作程序
1. 最终产品的检验和试验是全面考核产品质量是否满 足客户的重要手段。必须严格按产品技术文件、标准、检验 要求进行检验和试验。
2.产品完工后,由生产车间通知化验员进行最终产品的 检验和试验,并做好检验和试验记录。
3. 与最终产品相关的检验和试验未完成或未通过时,不 能进行产品的最终检验和试验。
4.如有合同要求时,应与用户和第三方一起对产品进行 检验和试验。检验和试验过程中发现的质量总是必须得到解 决后才能发货。
5. 当某些检验和试验项目企业不能进行时,委托有资格 的单位进行检验和试验。
6. 最终检验和试验项目完成后,由质检员和质量负责人 判定最终产品是
4、否合格, 如产品判定为合格, 出具检验报告, 填写“产品合格证”等入库销售手续。如判定为不合格,按 《不合格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处理。
7. 每一次检验和试验,化验员都应做好检验和试验记录, 记录应及时、完整、清晰,并能准确地反映出最终产品实际 质量状况。
三 检验项目应与食品安全标准规定的项目一致
检验项目:
虾油:感官、氯化钠、菌落总数、大肠菌群、净含量、标 签
虾酱:感官特性、氨基酸态氮、食盐、总固形物、挥发性 盐基氮、菌落总数、大肠菌群、净含量、标签
四 委托检验制度
企业如委托其他检验机构实施产品出厂检验的,应选择 有资质的检验机构,并签订委托检验协议,明确委托检验产 品种类、项目内容,做好委托检验记录。 “*”号检验项目应 每年不少于两次的委托检验。
五 过程检验
针对食品生产过程中的关键控制环节,质检科负责对关 键环节控制参数、操作人员操作情况等进行过程检验,依据 关键环节的具体情况,检验频次控制在 1-4 小时 1 次,并做 好过程检验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