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格式:DOC , 页数:12 ,大小:47KB ,
资源ID:9859864      下载积分:8 金币
快捷注册下载
登录下载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快捷下载时,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如填写123,账号就是123,密码也是123。
特别说明:
请自助下载,系统不会自动发送文件的哦; 如果您已付费,想二次下载,请登录后访问:我的下载记录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开通VIP
 

温馨提示:由于个人手机设置不同,如果发现不能下载,请复制以下地址【https://www.zixin.com.cn/docdown/9859864.html】到电脑端继续下载(重复下载【60天内】不扣币)。

已注册用户请登录: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三方登录: 微信登录   QQ登录  

开通VIP折扣优惠下载文档

            查看会员权益                  [ 下载后找不到文档?]

填表反馈(24小时):  下载求助     关注领币    退款申请

开具发票请登录PC端进行申请

   平台协调中心        【在线客服】        免费申请共赢上传

权利声明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可先查看【教您几个在下载文档中可以更好的避免被坑】。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平台进行协调解决,联系【微信客服】、【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0574-28810668;投诉电话:18658249818。

注意事项

本文(三指定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在两个专项治理和节能减排督.doc)为本站上传会员【精***】主动上传,咨信网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咨信网(发送邮件至1219186828@qq.com、拔打电话4009-655-100或【 微信客服】、【 QQ客服】),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60天内】不扣币。 服务填表

三指定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在两个专项治理和节能减排督.doc

1、 三指定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在两个专项治理和节能减排督 12 2020年6月23日 资料内容仅供参考,如有不当或者侵权,请联系本人改正或者删除。 附件: 浙江省供电企业用户受电工程”三指定” 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国家电监会关于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供电企业用户受电工程”三指定”专项治理工作的部署, 为做好此项工作, 结合浙江实际, 制定如下实

2、施方案: 一、 工作目标 ( 一) 依法打击和惩治用户受电工程中的不法行为, 规范电力市场秩序; ( 二) 依法保护电力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 ( 三) 维护有关法律法规严肃性, 为深化电力体制改革营造良好环境。 二、 专项治理内容 ( 一) 在供电企业指定设计单位方面 1..供电企业直接指明、 确定、 认定或者限定用户受电工程的设计单位, 剥夺用户选择设计单位权力权利的行为; 2..供电企业经过口头、 书面或者公示等方式, 向用户推荐或者限定特定的设计单位, 限制用户选择设计单位权利力的行为; 3..供电企业授意特定的设计单位介入报装申请、 现场

3、勘查和供电方案提供等用电报装环节, 影响用户选择设计单位的行为; 4..供电企业在供电方案中未明确引入电源、 计量方式、 电网架设方式、 无功补偿等设计所需要的必要信息, 影响用户选择设计单位的行为; 5..供电企业经过接电点的远近、 供电能力不足等手段增加用户投资成本, 影响用户选择设计单位的行为; 6..在治理过程中发现的其它指定设计单位的行为。 ( 二) 在供电企业指定施工单位方面 1..供电企业直接指明、 确定、 认定或者限定用户受电工程的施工单位, 剥夺用户选择施工单位权利的行为; 2..供电企业经过口头、 书面或者公示等方式, 向用户推荐或者限定

4、特定的施工单位, 限制用户选择施工单位权利的行为; 3..供电企业授意特定的施工单位介入报装申请、 现场勘查和供电方案提供等用电报装环节, 影响用户选择施工单位的行为; 4..供电企业无正当理由未在国家规定的期限内审核或者审核经过设计文件, 迫使用户选择特定施工单位的行为; 5..供电企业以不合理的供电方案或者无故提高设计审查标准增加用户受电工程造价, 引导用户为降低成本选择特定施工单位的行为; 6..供电企业在接电时, 以不正当理由, 让用户选择特定施工单位进行接电施工并收取利益的行为; 7..供电企业自行设置施工准入条件, 导致用户只能选择特定施工单位的

5、行为; 8..在治理过程中发现的其它指定施工单位的行为。 ( 三) 在供电企业指定设备材料供应单位方面 1..供电企业直接指明、 确定、 认定或者限定用户受电工程的设备材料供应单位, 剥夺用户选择设备材料供应单位权利的行为; 2..供电企业经过口头、 书面或者公示等方式, 向用户推荐或者限定特定的设备材料供应单位, 限制用户选择设备材料供应单位权利的行为; 3..供电企业经过指定设计、 施工单位, 以工程总承包等形式, 指定设备材料供应单位的行为; 4..在治理过程中发现的其它指定设备材料供应单位的行为。 ( 四) 其它方面 供电企业对自主选择设计单位、

6、 施工单位和设备材料供应单位的用户, 在设计审查、 中间检查、 竣工检验和装表接电等环节采用不同标准、 设置障碍, 使用户被迫改变选择供电企业的关联企业, 或影响到其它用户的选择权的行为。 供电企业经过设计单位在给用户的设计图纸中限定设备生产( 供应) 厂家或者设备型号; 供电企业直接或者间接指定设计、 施工和设备材料供应单位, 在用户受电工程中造成造价严重虚高, 损害用户利益等行为。 三、 专项治理时间安排 ( 一) 动员部署阶段( 4月20日-30日) 根据国家电监会专项治理工作的部署和要求, 制定《浙江省供电企业用户受电工程”三指定”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召开浙江省有关电力

7、企业专项治理工作部署会议。 ( 二) 自查自纠阶段( 5月1日-7月31日) 1..浙江省电力公司、 各市县供电企业根据专项治理工作要求, 制定具体工作方案, 落实工作措施, 明确工作责任, 认真组织自查; 2..浙江省电力公司、 各市县供电企业对自查中发现的有关问题, 要在7月20日前纠正; 3..浙江省电力公司、 各市县供电企业要在7月30日前将自查自纠情况书面报告我办。 ( 三) 重点抽查阶段( 8月1日—10月31日) 在浙江省电力公司、 各市县供电企业自查自纠基础上, 国家电监会稽查局会同我办集中排查, 对未按有关规定和专项治理要求整改的违规问题立案调查,

8、 依法处理。 ( 四) 整改提高阶段( 11月1日—12月31日) 1..浙江省电力公司、 各市县供电企业针对专项治理中存在的问题, 要按照国家电监会的有关规定, 采取有效措施, 完善有关制度, 规范受电工程市场行为。 2..认真总结浙江省专项治理工作, 发布专项监管通报。 四、 专项治理工作要求 ( 一) 要加强对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浙江省电力公司和各市县供电企业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治理工作, 要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以单位领导为组长的专项治理领导小组, 全面负责领导和协调专项治理工作的开展; 要利用网络和供电营业场所公开受电工程办理依据、 程序、 结果及收费标准, 自觉

9、接受社会监督。 ( 二) 要认真抓好自查自纠阶段的各项工作。自查自纠是此次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一环, 各有关电力企业要对有关制度、 流程、 招投标、 工程建设现场管理和验收接电等各个环节, 组织深入排查, 杜绝搞形式、 走过场; 对自查出的问题要在规定时间内自纠。为加强对自查自纠工作的监督, 我办将组织力量深入企业、 深入现场, 加大对重点企业、 重点环节、 重出项目督查的力度。对自查工作开展不力, 对违规问题不在规定时间内自纠的, 将立案稽查, 严肃依法处理。 ( 三) 要积极配合电力监管机构开展工作。专项治理是电力监管机构依法开展的监管行为。各有关电力企业要按照专项治理工作的要求, 及时

10、 准确、 真实地向电力监管机构提供工作方案和有关材料; 要认真配合电力监管机构开展现场督查和相关稽查; 要及时报告专项治理工作的动态和工作情况, 保证专项治理相关工作的顺利开展。 ( 四) 要建立和完善规范受电工程市场行为的长效机制。各有关电力企业要根据电力监管的有关规定, 以及此次专项治理中发现的问题, 认真总结经验和教训, 建立健全相关制度, 杜绝”三指定”现象的重复和反弹, 进一步规范供电市场秩序, 维护电力投资者和电力用户的合法权益, 切实履行应有的社会责任。 主题词: 电力 供电 三指定△ 治理 方案 通知 抄送: 国家电监会, 华东电监局。 杭州电监办综合处 4月20日印发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6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0574-28810668  投诉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