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作经营协议书 合作股东人员以下: 姓 名: 身份证号码: 姓 名: 身份证号码: 姓 名: 身份证号码: 姓 名: 身份证号码: 姓 名: 身份证号码: 姓 名: 身份证号码: 上述合作人经过充足协商, 本着公平、 平等、 互利标准自愿签订合作协议以下: 第一条 合作宗旨: 共同合作、 正当经营、 利益共享、 风险公担; 第二条 合作名称_________
2、经营地址: ___________ 第三条 合作经营项目和范围: 经营足浴、 按摩和洗浴。 第四条 合作期限, 自__年__月__日起, 至__年__月__日止, 共__年。 第五条 出资金额、 方法、 期限。 (一)出资金额: 合作人 以自有现金方法出资, 累计人民币_____元; 合作人 以自有现金方法出资, 累计人民币_____元; 合作人 以自有现金方法出资, 累计人民币_____元; 合作人 以自有现金方法出资, 累计人民币_____元; 合作人 以自有现金方法出资, 累计人民币_____元;
3、 合作人 以自有现金方法出资, 累计人民币_____元; (二)合作人出资, 于___年__月__日以前交齐。 (三) 各合作人出资所占总投资百分比, 作为确定盈余分配和债务负担基础。 (四)、 合作期间各合作人出资为共有财产, 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作终止后, 各合作人出资仍为个人全部, 到时给予返还。 第六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负担。 合作各方共同经营、 共同劳动, 共担风险, 共负盈亏。 (一)盈余分配: 以按各合作人出资所占总投资百分比为依据分配。 (二)债务负担: 合作债务先以合作财产偿还, 合作财产不足清偿时, 各合作人出资所占总投资百
4、分比为依据负担。 (尤其提醒: 盈余分配与债务负担能够约定按各合作人各自投资或者平均分配。未约定分担百分比, 由各合作人按投资分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后, 另一方应该按百分比在10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应负担部分。) 第七条 入伙、 退伙、 出资转让。 (一)入伙。 1. 新合作人入伙, 必需经全体合作人同意; 2. 认可并签署本合作协议; 3. 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 入伙新合作人与原合作人享受相同权利, 负担相同责任。入伙新合作人对入伙前合作债务负担连带责任。 (二)退伙。 1. 自愿退伙。合作经营期限内, 有下列情形之一时, 合作人能够退伙:
5、 ①合作协议约定退伙事由出现; ②经全体合作人同意退伙; ③发生合作人难以继续参与合作事由。 合作协议未约定合作企业经营期限, 合作人在不给合作企业事务实施造成不利影响情况下, 能够退伙, 但应该提前30日通知其她合作人。合作人私自退伙给合作造成损失, 应该赔偿损失。 2. 当然退伙。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 当然退伙: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③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强实施在合作企业中全部财产份额。 以上情形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3. 除名退伙。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 经其她
6、合作人一致同意, 能够决议将其除名: ①未推行出资义务; ②因有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作企业造成损失; ③实施合作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④其她 。 对合作人除名决议应该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 除名生效, 被除名人退伙。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 能够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 向人民法院起诉。 合作人退伙后, 其她合作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合作财产情况进行结算。 (三) 出资转让。许可合作人转让其在合作中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相同条件下, 合作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作人以外第三人转让, 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 不然以退伙对待转
7、让人。合作人以外第三人受让合作企业财产份额, 经修改合作协议即成为合作企业合作人。 第八条 合作责任人及合作事务实施。 (一)全体合作人共同实施合作企业事务, 同时作以下分工: (二)全体合作人决定, 委托合作责任人 , 其权限为: 1. 对外开展业务, 签订协议; 2. 对合作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3. 出售合作产品(货物)、 购进常见货物; 4. 支付合作债务; 5. 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合作人权利和义务。 (一)合作人权利: 1. 合作事务经营权、 决定权和监督权, 合作经
8、营活动由合作人共同决定, 不管出资多少, 每个人都有表决权, 在意见不一致情况下按少数服从多数标准决定。 2. 合作人享受合作利益分配权, 合作人分配合作利益应以协议约定进行, 合作经营积累财产归合作人共有; (二)合作人义务: 1. 根据合作协议约定维护合作财产统一; 2. 分担合作经营损失债务; 3. 为合作债务负担连带责任。 第十条 严禁行为。 (一)未经全体合作人同意, 严禁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义超出权限进行业务活动; (二) 严禁合作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作竞争业务; 第十一条 在合作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情况下, 死亡合作人继承人,
9、能够退继承人应继承财产份额, 也可依据经全体合作人同意, 接纳继承人为新合作人继续经营。 第十二条 合作终止和清算。 (一) 合作因下列情形解散: 1. 合作期限届满; 2. 全体合作人同意终止合作关系; 3. 合作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5. 被依法撤销; 6. 出现法律、 行政法规要求合作解散其她原因。 (二)合作清算: 1. 合作解散后应该进行清算, 并通知债权人。 2. 合作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 按下列次序清偿: 合作所欠招用职职员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作所欠税款;合作债务;返还合作人出资。 3. 清偿后如有剩下, 则
10、按本协议第六条第一款措施进行分配。 6. 清算时合作有亏损, 合作财产不足清偿部分, 依本协议第六条第二款措施办理。各合作人应负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 合作人因为负担连带责任, 所清偿数额超出其应该负担数额时, 有权向其她合作人追偿。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一)合作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 应该赔偿由此给其她合作人造成损失;假如逾期____年仍未缴足出资, 按退伙处理。 (二)合作人未经其她合作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 假如她合作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合作人, 可按退伙处理, 转让人应赔偿其她合作人所以而造成损失。 (三)合作人私自以其在合作企业中财产份额做其她合
11、作经营范围以外买卖、 抵押、 转让、 赠与等其她行为, 其行为无效, 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她合作人造成损失, 负担赔偿责任。 (四)合作人违反本协议造成合作损失, 应该对其她合作人负担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 协议争议处理方法。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相关一切争议, 合作人之间共同协商, 如协商不成, 可按相关法律程序实施。 第十五条 其她。 (一) 经协商一致, 合作人能够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 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 以补充、 修改后内容为准。 (二)需要制订相关财务管理、 营销或其她具体制度, 在本协议约束下, 另行协商制订。 (三)本协议一式___份, 合作人各执一份。 (四)本协议经全体合作人署名、 盖章后生效。 合作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章)) 签约时间: ____年___月___日 签约地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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