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剥肋滚轧直螺纹钢筋连接技术指南 1、接头位置 数字北京大厦工程,直径大于或等于16mm钢筋的均采用机械连接(剥肋滚轧直螺纹连接),基础底板钢筋接头为一级等强连接,接头位置不受限制,但同一截面内,接头钢筋面积占总面积的百分率不得大于25%。其它部位钢筋接头连接强度均不低于二级等强连接,且钢筋接头百分率不应超过50%。 2、连接套筒的标记 滚轧直螺纹连接套筒标记显示在连接套筒上,由名称代号,特征代号及主参数代号组成: G-表示滚轧直螺纹钢筋连接接头; F-表示“正反丝扣型的连接接头,其适用于两端均不能转动情况下的连接; Y-表示“异径型”的连接接头,其适用于两根不同直径的钢筋
2、连接; K-表示“扩口型”的连接接头,其使用施工中安装时难于对中的两根钢筋之间的连接; S-表示“加锁母型”的连接接头。其使用与钢筋完全不能活动,通过转动连接套筒连接两根钢筋,然后用锁母锁紧套筒的连接。 3、钢筋丝头的加工 3.1钢筋下料 下料前,检查钢筋待加工螺纹的端部是否有弯曲现象,如有弯曲,应予以调直。 应使用无齿锯下料,不得使用气割或其它热加工方法切断钢筋。 为保证钢筋连接时钢筋丝头在连接套筒中的对顶效果,下料切割端面应与轴线垂直,钢筋端部不得出现马蹄形。 3.2丝头加工 (1)加工流程 参见钢筋丝头加工的人员必须进行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操作。工艺流程
3、如下: 钢筋端面平头→滚轧螺纹加工→丝头质量检验→带帽保护→丝头质量抽查→存放待用 (2)操作要点: (1)钢筋端面平头。平头的目的是让钢筋端面与母材轴线方向垂直。宜采用砂轮切割机或其它专用设备,严禁气割; (2)滚轧螺纹加工。使用钢筋滚轧直螺纹机将待连接钢筋的端头加工成螺纹; (3)丝头质量检验。操作者对加工丝头的质量进行检查; (4)带帽保护。用专用的钢筋丝头保护帽或连接套筒对钢筋丝头进行保护,防止螺纹被磕碰或被污物污染; (5)丝头质量抽查。对自检和合格的丝头进行抽样检查; (6)存放待用。按规格型号机类型进行分类码放。 3.3钢筋丝头的要求 (1)钢筋丝头有效螺纹中
4、径的圆柱度(每个螺纹的中径)误差不得超过0.20mm; (2)为保证钢筋丝头与连接套筒的旋合长度,丝头有效螺纹长度应不小于1/2连接套筒长度,且允许误差为+2P(P为一个丝扣长度); (3)钢筋丝头加工后,端面会出现凹陷现象,这种现象是螺纹滚轧加工固有的现象,对螺纹连接性能基本无影响; (4)剥肋滚轧钢筋丝头应注意剥肋长度与滚丝长度的关系,避免剥肋长度过长对接头性能产生影响,合理控制剥肋直径,尽可能减少对钢筋承载截面的损伤; (5)钢筋丝头加工时应使用水性润滑液不得使用油形润滑液; (6)钢筋丝头加工完应尽快使用否则应采取防锈措施。 3.4对丝头的外形质量检测 (1)钢筋丝头有效
5、螺纹中牙顶宽大于0.3P的不完整螺纹,累计长度不得超过两个螺纹周长; (2)螺纹长度应不小于1/2连接套筒长度; (3)用专用螺纹环通规检验,其环通规应能顺利的旋入;用专用环止规旋入长度不得超过3P; (4)现场抽样检查合格率为100%。 4、钢筋连接 4.1标准型钢筋接头 (1)检查连接套筒是否与被连接钢筋规格相符;检查钢筋丝头螺纹合连接套筒内螺纹是否干净、完好无损; (2)将连接套筒旋入一端被连接钢筋的钢筋丝头; (3)将另一根被连接钢筋的钢筋丝头旋入套筒,并使两根钢筋端头在套筒中对顶; (4)反向旋转连接套筒,调整连接套筒两端钢筋的丝头外露有效螺纹数量使其相等,且连接套
6、筒单边外露有效螺纹不超过2P; (5)用专用的工作扳手或管钳旋转钢筋,使两根被连接钢筋的钢筋丝头在连接套筒中间对顶锁紧。 4.2正反丝扣型钢筋接头 (1)检查连接套筒是否与被连接钢筋规格相符;检查钢筋丝头螺纹合连接套筒内螺纹是否干净、完好无损; (2)将两根被连接的钢筋移动至连接套筒两端口,旋转连接套筒使两根钢筋顺利的旋入套筒; (3)当钢筋丝头旋入连接套筒一半时,观察连接套筒两端外露未旋入钢筋丝头螺纹的数量。当钢筋丝头外露数值大于1P时,及时旋转外露长度较长的一根钢筋,调整至两端外露丝扣相等,继续旋转连接套筒直至钢筋丝头在套筒中建对顶; (4)确定连接套筒两端有外露螺纹且数量相等
7、后用专用的工作扳手旋转连接套筒,使两根连接钢筋的丝头在连接套筒中间对顶锁紧。 5、接头的抗拉强度 接头等级 Ⅰ级 Ⅱ级 Ⅲ级 抗拉强度 f0mst≥f0st≥1.10 fuk f0mst≥fuk f0mst≥1.35fyk 注:f0mst-接头试件实际抗拉强度; f0st -接头试件中钢筋抗拉强度实测值; fuk -钢筋抗拉强度标准值; fyk -钢筋屈服强度标准值。 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全文) 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企〔2012〕1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安
8、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中央管理企业: 为了建立企业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加强安全生产费用管理,保障企业安全生产资金投入,维护企业、职工以及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有关决定,财政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制定了《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 财政部 安全监管总局 二○一二年二月十四日 附件: 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建立企业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
9、制,加强安全生产费用管理,保障企业安全生产资金投入,维护企业、职工以及社会公共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直接从事煤炭生产、非煤矿山开采、建设工程施工、危险品生产与储存、交通运输、烟花爆竹生产、冶金、机械制造、武器装备研制生产与试验(含民用航空及核燃料)的企业以及其他经济组织(以下简称企业)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安全生产费用(以下简称安全费用)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在成
10、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或者项目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 安全费用按照“企业提取、政府监管、确保需要、规范使用”的原则进行管理。 第四条 本办法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煤炭生产是指煤炭资源开采作业有关活动。 非煤矿山开采是指石油和天然气、煤层气(地面开采)、金属矿、非金属矿及其他矿产资源的勘探作业和生产、选矿、闭坑及尾矿库运行、闭库等有关活动。 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井巷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及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以及矿山建设。 危险品是指列入国家标准《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和《危险化学品目录》的物品。 烟花爆竹是指烟花爆
11、竹制品和用于生产烟花爆竹的民用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等物品。 交通运输包括道路运输、水路运输、铁路运输、管道运输。道路运输是指以机动车为交通工具的旅客和货物运输;水路运输是指以运输船舶为工具的旅客和货物运输及港口装卸、堆存;铁路运输是指以火车为工具的旅客和货物运输(包括高铁和城际铁路);管道运输是指以管道为工具的液体和气体物资运输。 冶金是指金属矿物的冶炼以及压延加工有关活动,包括:黑色金属、有色金属、黄金等的冶炼生产和加工处理活动,以及炭素、耐火材料等与主工艺流程配套的辅助工艺环节的生产。 机械制造是指各种动力机械、冶金矿山机械、运输机械、农业机械、工具、仪器、仪表、特种设
12、备、大中型船舶、石油炼化装备及其他机械设备的制造活动。 武器装备研制生产与试验,包括武器装备和弹药的科研、生产、试验、储运、销毁、维修保障等。 提取冶炼工程第九条 交通运输企业以上年度实际营业收入为计提依据,按照以下标准平均逐月提取: (一)普通货运业务按照1%提取; (二)客运业务、管道运输、危险品等特殊货运业务按照1.5%提取。 爆竹弹箭综合防突热害地压监测 第二十一条 交通运输企业安全费用应当按照以下范围使用: (一)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不含“三同时”要求初期投入的安全设施),包括道路、水路、铁路、管道运输设施设备和装卸工具安全状况检测及维护系统
13、运输设施设备和装卸工具附属安全设备等支出; (二)购置、安装和使用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船舶通信导航定位和自动识别系统、电子海图等支出; (三)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支出和应急演练支出; (四)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 (五)安全生产检查、评价(不包括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评价)、咨询和标准化建设支出; (六)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 (七)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 (八)安全生产适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支出; (九)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支出; (十)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爆竹 第二十七条 企业提取的安全费用应当专户核算,按规定范围安排使用,不得挤占、挪用。年度结余资金结转下年度使用,当年计提安全费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费用渠道列支。 主要承担安全管理责任的集团公司经过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可以对所属企业提取的安全费用按照一定比例集中管理,统筹使用。 提取事业单位爆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