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古罗芭集团
规范化管理文件
主题:古罗芭集团员工处罚制度
目的:为了促进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更好执行,严肃工作纪律,特制定本制度。
处罚涉及对象:公司所有员工。
处罚方式:1 .通报批评;
2 .一次性罚金;
3 .减薪;
4 .辞退;
主控部门:综合部
工作职责:
1.公司综合部负责对本规定实施过程进行监督执行,对惩罚事项具有审查权。
2.所有处罚决定的备案、人事记录,由部门汇总整理,每月月底报综合部。
3.公司各部门有权对本规定提出合理化整改建议。
4.财务部负责罚款金额的扣款。
5.公司各部门必须严格按本规定执行。
处罚事项分类:
一、凡具有以下行
2、为者之一者均视为严重违纪,公司可予以立即辞退,而无需支付任何补偿金:
1.一个月内累计过失超过三次,并且所列行为屡教不改,影响较大者;
2.一个月内累计迟到或早退五次以上者;
3.无故旷工超过三天者(包括三天);
4.伪造主要经历而被录用者,以及伪造其它重要之票据者;
5.试用期内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者;
6.私下打听别人的薪资标准或者传播小道消息影响公司形象者;
7.盗窃财物,挪用公款或骗取他人财物者,无论价值多少;
8.其它公司决定予以辞退的行为。
二、凡具有以下行为之一者,公司有权予以处罚:
1.迟到、早退、工作时间内擅自离岗、串岗、扎堆聊天者,扣罚20元/次;
2
3、忘考勤者,扣罚20元/次;
3.工作期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者(如:浏览网站、QQ聊天等),扣罚20元/次;
4.工作时间内没有佩戴工牌者,扣罚20元/次;
5.未打扫卫生或卫生打扫效果差,扣罚20元/次;
6.领导布置的工作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或者完成效果差,扣罚20元/次;
7.公司规定的其它处罚行为。
各部门应及时将惩罚结果报综合部备案,综合部部有权对处罚结果进行监督、检查。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青岛古罗芭集团综合部
2012.4.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