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格式:DOCX , 页数:11 ,大小:15.75KB ,
资源ID:9252987      下载积分:8 金币
验证码下载
登录下载
邮箱/手机:
验证码: 获取验证码
温馨提示:
支付成功后,系统会自动生成账号(用户名为邮箱或者手机号,密码是验证码),方便下次登录下载和查询订单;
特别说明:
请自助下载,系统不会自动发送文件的哦; 如果您已付费,想二次下载,请登录后访问:我的下载记录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开通VIP
 

温馨提示:由于个人手机设置不同,如果发现不能下载,请复制以下地址【https://www.zixin.com.cn/docdown/9252987.html】到电脑端继续下载(重复下载【60天内】不扣币)。

已注册用户请登录: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三方登录: 微信登录   QQ登录  

开通VIP折扣优惠下载文档

            查看会员权益                  [ 下载后找不到文档?]

填表反馈(24小时):  下载求助     关注领币    退款申请

开具发票请登录PC端进行申请。


权利声明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可先查看【教您几个在下载文档中可以更好的避免被坑】。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平台进行协调解决,联系【微信客服】、【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4009-655-100;投诉/维权电话:18658249818。

注意事项

本文(北京世纪奥威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与北京市海淀区爱心天歌艺术培训学校合作合同纠纷案.docx)为本站上传会员【a199****6536】主动上传,咨信网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咨信网(发送邮件至1219186828@qq.com、拔打电话4009-655-100或【 微信客服】、【 QQ客服】),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60天内】不扣币。 服务填表

北京世纪奥威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与北京市海淀区爱心天歌艺术培训学校合作合同纠纷案.docx

1、北京世纪奥威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与北京市海淀区爱心天歌艺术培训学校合作合同纠纷案 北京世纪奥威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与北京市海淀区爱心天歌艺术培训学校合作合同纠纷案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XX)二中民终字第20XX2号上诉人北京世纪奥威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丰台区丰华苑8号楼2103号。法定代表人郭磊,总经理。委托代理人吴屯,北京市智多鑫律师事务所律师。被上诉人北京市海淀区爱心天歌艺术培训学校,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4号。法定代表人白宝龙,校长。委托代理人范永莉,北京市焱杰律师事务所律师。上诉人北京世纪奥威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因与被上诉人北京市海淀区爱心天歌艺术培训学校合作合同纠纷

2、一案,不服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丰民初字第00715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XX年10月21日受理后,依法组成由法官陈红建担任审判长,法官李仁、种仁辉参加的合议庭审理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爱心天歌培训学校在原审中诉称:20XX年11月13日,爱心天歌培训学校与世纪奥威公司签订协议书,就合作开展“中华奥运小记者”选拔活动的相关事宜进行了约定。协议中明确世纪奥威公司是“中华奥运小记者”选拔活动的主办单位,爱心天歌培训学校为该活动的广东省的总承办单位。世纪奥威公司负责为爱心天歌培训学校提供相关文件,为爱心天歌培训学校创造性的开展工作给予积极支持,保证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转。协议签订后,爱心天

3、歌培训学校依约向世纪奥威公司交付了10万元的保证金,并积极进行活动前的准备工作。但由于世纪奥威公司无法提供开展活动所需的相关重要文件,爱心天歌培训学校虽然多次催要,但世纪奥威公司始终无法提供,造成此项活动至今无法开展,爱心天歌培训学校前期投入的费用也无法收回。故爱心天歌培训学校起诉,要求世纪奥威公司退还保证金10万元,赔偿经济损失35元并承担案件受理费用。世纪奥威公司辩称,爱心天歌培训学校的请求没有合同依据和法律依据,请求法院依法驳回。世纪奥威公司没有违约,世纪奥威公司已将相关文件给予了爱心天歌培训学校,而且爱心天歌培训学校也开展了活动。根据双方合同的约定,爱心天歌培训学校在这个活动过程中既有

4、盈利的机会也有亏损的风险。现在爱心天歌培训学校可能亏损了,指责世纪奥威公司是没有道理的。原审法院查明:20XX年5月16日,全国小记者培训指导中心发出关于开展中华奥运小记者系列活动的批复,批复决定:由世纪奥威公司代理开展中华奥运小记者系列活动,负责人郭磊。20XX年6月25日,中国少先队事业发展中心、全国小记者培训指导中心、中华奥运小记者系列活动办公室联合发出关于在全国少年儿童中选拔中华奥运小记者的通知。20XX年10月10日,办公室作出批复,同意爱心天歌培训学校会同深圳市力臻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共同开展中华奥运小记者系列活动。负责人白宝龙;授权区域:广东省;授权期限:20XX年11月13日起至2

5、0XX年8月31日止。20XX年11月13日,爱心天歌培训学校与世纪奥威公司签订协议约定:甲方是“中华奥运小记者”选拔活动的主办单位,乙方为该项活动在广东省的总承办单位;甲方为乙方提供相关的文件,为乙方创造性的开展工作给予积极支持,保证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转;乙方指定并向甲方提供在管辖区域内该活动的具体实施方案,负责该辖区小记者的选拔和相关活动的组织机构,保证各项工作的健康顺利发展;在本协议签署后1个工作日内,乙方一次性向甲方交纳10万元的保证金,用以约束乙方努力保证中华奥运小记者选拔活动在本赛区的成功开展,逾期不交,本协议作废;如因乙方原因造成本次活动在广东省不能进行,甲方不退还乙方的保证金,撤

6、销授权;后果严重的,甲方将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当日,爱心天歌培训学校将10万元保证金交给世纪奥威公司。20XX年12月3日,爱心天歌培训学校法定代表人白宝龙飞赴深圳与信息公司签订合作协议书,约定双方共同承办广东赛区的“中华奥运小记者系列活动”,同时授权张健新负责该活动在广东赛区的选拔工作。当日,广东省赛区召开会议并制作出总体工作方案。20XX年12月16日,中华奥运小记者系列活动办公室发出重要通知,通知要求:不得使用“全国少工委和中国记协主办或发起”、“北京奥组委支持”等字样,以及擅用北京奥运会标志等行为,否则,一经查实,将收回有关授权,不退还保证金。后因世纪奥威公司未能提供出相关批准文件,中

7、华奥运小记者系列活动在广东赛区未能举办。为承办该活动,培训学校支付白宝龙、张健新差旅费9770元,支付印刷各种票据、表格以及打印、复印等费用共计元。本案在原审法院审理过程中,中华奥运小记者活动北京赛区承办机构广东省广告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向原审法院出具证明,证明“因活动主办方中华奥运小记者活动办公室郭磊同志一直未能提供合法有效的奥组委批件,致使该活动在北京赛区乃至全国其他省份未能正常开展”。上述事实,有爱心天歌培训学校提供的协议书、收据、通知、批复、合作协议书、授权书、证明、机票、印刷费发票、打印费发票、复印费发票,世纪奥威公司提供的协议书、批复、请示、通知、便条、广东省赛区总体工作方案、工

8、作会议纪要及双方当事人陈述在案佐证。原审法院认为:爱心天歌培训学校与世纪奥威公司之间签订的协议书,系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且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为有效协议。双方当事人均应依约履行各自义务。双方的协议书约定,世纪奥威公司负责提供相关文件,保证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转,虽然双方未明确“相关文件”的具体名称、内容,但能够“保证各项工作正常运转”是前提,而正是由于世纪奥威公司未能提供“相关文件”的这一违约行为,造成了爱心天歌培训学校在广东省赛区的活动虽然做了准备,但没有举办成功,这一点北京赛区的承办机构广东省广告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也已证明。另一方面,世纪奥威公司在庭审中曾表示,其他赛区的

9、活动没有“相关文件”都已举办成功,但在原审法院的要求下,世纪奥威公司一直未能提供出其他赛区成功举办活动的相关证据。以上正反两方面都说明,世纪奥威公司未能提供“相关文件”,更未能“保证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转”,其行为已构成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爱心天歌培训学校据此要求世纪奥威公司退还保证金的请求,理由正当,原审法院予以支持。爱心天歌培训学校要求世纪奥威公司赔偿损失的请求,原审法院认为,对于白宝龙、张健新的往返交通费以及为承办活动花费的打印、印刷票据、表格等费用,属合理部分,应当予以支持,对于加油、餐费、维修费等其他费用,未能证明其关联性,原审法院不予支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之

10、规定,判决:一、北京世纪奥威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退还北京爱心天歌艺术培训学校保证金十万元;二、北京世纪奥威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北京爱心天歌艺术培训学校各项损失一万二千四百九十二元四角;三、驳回北京爱心天歌艺术培训学校的其他诉讼请求。世纪奥威公司不服原审法院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其主要上诉理由是:原审法院判决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1、世纪奥威公司已按照合同约定向爱心天歌培训学校提供了相关文件,不存在违约行为;2、原审法院要求世纪奥威公司提供在其他省市已成功举办的证据,违反举证责任的分配原则。请求二审法院撤销原审判决,驳回爱心天歌培训学校的诉讼请求

11、一、二审诉讼费由爱心天歌培训学校承担。爱心天歌培训学校服从原审法院判决。其针对世纪奥威公司的上诉理由答辩称:这项活动冠以“奥运小记者活动”,按照国务院和北京市的相关规定,应当通过奥组委的批准。世纪奥威公司拿不出奥组委的批准文件,使得这项活动不能正常开展。另外,世纪奥威公司说活动在其他地方都举办成功了,原审法院要求其举证证明正是遵循了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是正确的。请求二审法院驳回世纪奥威公司的上诉请求。本院经审理查明的事实与原审法院查明的事实一致。本院认为:爱心天歌培训学校与世纪奥威公司之间签订的协议书,不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且系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应认定为有效协议。双方当事

12、人均应依约履行各自义务。双方的协议书已明确约定,世纪奥威公司负责提供“相关文件”,来保证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转,虽然双方未明确“相关文件”的具体名称、内容,但由于该项活动涉及冠以中华奥运小记者选拔活动,其名称使用了奥林匹克标志。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规定,未经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许可,不得使用奥林匹克标志。世纪奥威公司未能提供奥组委的批准文件,即可认定其违约。原审法院要求世纪奥威公司提供出其他赛区成功举办活动的相关证据,符合“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爱心天歌培训学校据此要求世纪奥威公司退还保证金的请求,理由正当,原审法院予以支持并无不当。世纪奥威公司的上诉理由因无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本院不予采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第项之规定,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一审案件受理费二千九百零二元,由北京市海淀区爱心天歌艺术培训学校负担三百七十四元,北京世纪奥威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负担二千五百二十八元;二审案件受理费二千五百五十元,由北京世纪奥威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审判长陈红建审判员李仁审判员种仁辉二九 年 十二 月 十八 日书记员王静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5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9-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gzh.png    weibo.png    LOFTER.png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