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1语言文化一、“给”的来源关于“给”的来源,学界主要有三种观点,分别来自张惠英(1989)、太田辰夫(1953)和李宗江(1996),关于“给”的三种主要观点论据都很充分,但是都存在一定的缺陷。张惠英(1989)通过考察发现语音方面“给”和“乞”的古音非常相近,许多用“乞”字表示被动义、给予义,“乞”字都被“给”和“己”代替,但是“给”更容易被接受。“乞”字在清代逐渐消失,而恰好在这个时间点,表示被动义、给予义的“给”出现了。但存在一定的主观性,只是个人的设想,没有充分的论据让人信服。太田辰夫(1953)指出“给”字是来源于“馈”“归”。志村良治(1995)认为“给”是对“馈”的继承,从语
2、音角度证明了“给”和“馈”的关系。李宗江(1996)认为“给”字是由表示供给义的“给”ti引申出来的,但是在一些古典文献中很难解释“给”是表示供给义的,并不具备普遍性。“给”字式在江淮方言中使用频率较高,是一个最主要的、优势的有标记被动式类型。南京话作为江淮方言的代表,“给”字式不但出现在日常的口语交际中,还出现在一些民间文学作品中,如南京歌谣:例 1:菜呢?给虫吃了。虫呢?给鸡吃了。(你吃几碗饭)例 2:跑了没有二三步,又给牛桩绊倒了。(饿了老牛难耕耖)南京话中的“给”既有与普通话的“给”字句的共性特征,也有独特的个性特征。本文选取南京籍作家曹雪芹的红楼梦作为语料,分别从“给”字句的语法形式
3、、“给”字句的句法功能、“给”字句的句法功能、“给”字句的语义分析等方面对南京话中的“给”字句进行研究。二、“给”字句的语法形式吕叔湘(1982)将“给”分为动词、介词和助词三类。“给”的用法非常复杂,南京话中的“给”字句可以表示不同的语义,分别为给予义、使役义、处置义和被动义。(一)表示“给予义”的“给”字句朱德熙(1979)集中讨论了由动词“给”组成的表示给予义的四种句式:S1:NS+V1+给+N2+N1;S2:NS+V1+N1+给+N2;S3:NS+给+N2+V+N1;S4:NS+V+N2+N1。本文参照朱德熙先生提出的普通话中“给”字句的句式,对南京话中的“给”字句进行句式分类。1.S
4、1:S+V+给+NP1+NP2这个句式和朱德熙先生提出的第一个句式是相同的,在这个句式中,“给”后直接与 NP1 相联系,是真正意义上表示给予义的动词。如:例 3:我倒有这个心,只是没这样的能干人。你若教给我这法子,我大大的谢你。(第 25 回)2.S2:S+V+给+NP1在红楼梦中,S+V+给+NP1+NP2 中的 NP2 很少出现,但是“S+V+给+NP1”的句式是比较常见的。从红楼梦看南京话中的“给”字句孙轶鸣北华大学摘要:江淮方言中有大量的“给”字句,在民间文学作品中也有很多。“给”字句最早出现在南京籍作家曹雪芹的红楼梦中,在书中有许多的方言俗语,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南京话的特点。从“给
5、”的来源、“给”字句的语法形式、“给”字句的句法功能和“给”字句的语义分析四个方面分别对表给予义、表使役义、表被动义、表处置义的“给”字句进行分析。关键词:南京话;“给”字句;红楼梦;语法化作者简介:孙轶鸣(1998),女,汉族,江苏扬州人,硕士在读,研究方向: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122语言文化“给”涉及 S、NP1 和 NP2,NP2 所移动的方向是固定的,但是离开一定的语境,可能会发生改变。如:例 4:礼单都上了档子了,领谢名帖都交给各家的来人了,来人也各照例赏过,都让吃了饭去。(第11回)3.S3:S+给+NP1+NP2+VS3 句式就是朱德熙先生提出的“给”字句复杂句式的一种,S3句式
6、是连动结构,“给”后接的是双宾结构,同时也是兼语句。如:例 5:宝玉笑道:“什么冷香丸,这么好闻?好姐姐,给我一丸尝尝。”(第 8 回)4.S4:S+V+NP2+给+NP1S4 和 S1-S3 不同的是动词 V 的位置是插入结构之中,而不是在结构前或者结构后加上,主语将 NP2 传递给 NP1。如:例 6:也罢,拿我这个给他,算谢他的罢。(第27 回)(二)表示“使役义”的“给”字句由于“给”本身的给予义已经开始虚化,这为“给”引申义的发展提供了有利条件,从而促使表使役义的“给”的出现,表使役义的“给”有“使、让”的意思。1.S5:给+NP1+VS5 所表示“给”的使役义的句式在红楼梦中数量比
7、较多,蒋绍愚(2003)指出表使役义的“给”有两层意义,一是表示使对方做某件事,二是表示容许对方做某种动作。如:例 7:你既说不吃,这会子说好吃,也不给你吃了。(第 35 回)2.S6:V+NP2+给+NP1+VS6 句式的后半部分和表使役的“让/叫+兼语+V”是一样的,所以在 S6 结构中的 NP1 相当于使役句中的兼语。如:例8:正经更还坐不上来,又弄个贼来给我们看守。(第 61 回)(三)表示“被动义”的“给”字句“给”的被动义最早是在红楼梦中发现的,在南京话中也有许多“给”字式表示被动。“给”的使役式和被动式非常接近,“给”的使役义进一步语法化表示被动义。红楼梦中的“给”字句兼表使役和
8、被动,句式通常为“NP2+给+NP1+V”,如:例 9:但晴雯那丫头,我看他甚好,言谈针线都不及他,将来只他还可以给宝玉使唤的。(第78 回)(四)表示“处置义”的“给”字句王力先生是最早提出处置式的,他指出处置式就是用助词“把”(或“将”)字,把目的语提到叙述词的前面。在红楼梦中,表处置义的结构是“给+NP 受事+V”,但是例句不是很多,如:例 10:袭人笑道:“你们不用白忙,我自然知道,果子也不用摆了,不敢乱给东西吃。”(第 6 回)三、“给”字句的句法功能(一)表给予义的“给”字句句法分析虽然 S1-S4 句式中的“给”都是表示给予义,但是它们的语法功能并不相同。S1 是主谓双宾结构,当
9、动词 V 含有给予义时,介词“给”只引出给予的对象;当动词 V 不含有给予义时,介词“给”在引出给予的对象的同时也兼表给予这一动作行为。S2 句式是一个典型的主谓宾结构,经常使用的动词 V 有“交、推、摔、教、传、送”等,有的在书面语中已经不使用,在方言中会使用。S3 句式是一个双宾兼语句,“给”在这个结构中是动词,因而构成了一个连动结构。出现在这个结构中的动词V一般都是感官动词,比如“看、尝、听”等。S4 和 S1 句式可以相互转换,它们所表示的意义相同。S4 中的“给”是动词,具有给予义。而在该结构中动词 V 不一定含有给予义,它本身包含的是取得或制作之义,在时间上有先后关系且不能随意调换
10、。(二)表使役义的“给”字句句法分析红楼梦中表使役句的“给”字句有“给+NP1+V”和“V+NP2+给+NP1+V”两种句式,其中“给+NP1+V”数量较多。“给+NP1+V”是兼语句,表使役义的“给”是从表给予义的“给”语法化而来的,NP1 既是使役行为的承受者,又是后面动作行为的发出者。“V+NP2+给+NP1+V”是一个复杂句式,NP2移到了“给”之前。“给+NP1+V”的结构和使役句“让/叫+NP 兼语+V”的结构是一样的。NP1 和使役句中的兼语有着相同的句法功能,所以“给”带有使役色彩。(三)表被动义的“给”字句句法分析在“NP2+给+NP1+V”结构中,“给”相当于“被”,表被动
11、义的结构和表使役义的后半部分的语法结构是一样的,二者的不同主要在动词上的选择有所不同,能够进入被动句格式的动词只能是及物动词,而能进入使役句格式的动词可以是及物动词,也可以是不及物动词。123语言文化(四)表处置义的“给”字句句法分析红楼梦中表处置义的“给”字句是“给+NP受事+V”的结构,表处置义的“给”是从表使动义的“给”虚化而来的,由动词虚化成了介词。“给+NP受事+V”结构引出了动词V的宾语NP,并将宾语提前。王力先生认为口语里的处置式要满足五个条件,但红楼梦中的“给”处置式并不完全满足处置式的条件,但是已经具备了一定的演化基础。四、“给”字句的语义分析(一)表给予义的“给”字句语义分
12、析S3 和 S4 句式中表给予义的“给”都是动词,“给”的基本含义决定了 S3 和 S4 的深层语义结构。“给”是三价动词,联系了施事 S、与事 NP2 和受事 NP3。S1和S2中的“给”是介词,主要的语义功能是标记。在 S1 和 S2 中,“给”都是出现在 NP1 之前,单从结构上无法看出 NP1 和动词之间的语义关系。因为介词“给”的主要语义功能就是进行标记,因而 NP1 在句子结构中的语义关系就显示出来了,如:例 11:你若教给我这法子,我大大的谢你。(第25 回)(二)表使役义和被动义的“给”字句语义分析太田辰夫对汉语使役兼表被动的解释是:使役和被动的区别不在于客观事物本身,而是给予
13、主观判断。无论是北方方言还是南方方言,都有给予动词表被动的例子。在红楼梦中,表使役义的“给”字句和表被动义的“给”字句的表义基本相同,但是使役句和被动句的内部语义关系却不相同:使役句为 N 施事+给+兼语+VP 施动,被动句为 N 受事+给+兼语+VP 受动。使役句和被动句可以相互转化,只要将使役句中的主语变为受事,“给”字句就变成了被动句。如果“给”后的 VP 发生变化时,“给”原来表示给予的词义会发生改变。此外,给予动词后所接的直接宾语是谓词时,“给”的词义也会发生改变。在“给+VP”和“给+N+VP”中,当 VP 是及物性且表示受动时,该结构就会变成被动结构。当主语表示受事时,整个句子就
14、是被动句。(三)表处置义的“给”字句语义分析在“给+NP 受事+V”结构中,“给”表示的是处置标记。“给”的处置对象可以出现也可以不出现,当处置对象出现时,“给”就相当于“把”,当处置对象不出现时,那么受事成分也不会出现。在 红楼梦中并没有第一种情况,第二种情况的例句有一些。如:例 12:他就说了一个海上方,又给了一包末药作引子。(第 7 回)处置标记后面的成分必须是有定的,而例 12 中的给予物是无定的,无法满足处置式的条件,但是已经有了向处置式语法化的趋势。尽管在红楼梦中还没有标准的“给”的处置式,但是具有了一定的演化基础和演化条件。结语本文以红楼梦为研究对象,并对其中的“给”字句进行分析
15、,将其分为给予义、使役义、被动义、处置义四种类型。在红楼梦中,“给”字句经历了一个语法化的过程,即从给予义语法化为使役义,再从使役义语法化为被动义。通过研究发现“给”没有完全语法化为处置义,但是已经有了演变的基础。本文主要侧重从红楼梦中分析“给”字句,语料来源单一,缺少与其他语料的对比研究,在以后的学习中可以进行更深入的分析。参考文献:1张惠英.说“给”和“乞”J.中国语文,1989(05):378-382.2张延俊.试论“给”字被动式的方言背景J.方言,2010(04):378-381.3吕叔湘.现代汉语八百词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2.4朱德熙.与动词“给”相关的句法问题J.方言,1979(02):81-87.5吴福祥,洪波.语法化与语法研究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5.6王力.王力文集(第一卷)中国语法理论M.济南:山东教育出版社,1984.7朱德熙.语法讲义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2.8石毓智.兼表被动和处置的“给”的语法化J.世界汉语教学,2004(03):1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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