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格式:DOCX , 页数:6 ,大小:19.41KB ,
资源ID:9198504      下载积分:10 金币
验证码下载
登录下载
邮箱/手机:
图形码:
验证码: 获取验证码
温馨提示:
支付成功后,系统会自动生成账号(用户名为邮箱或者手机号,密码是验证码),方便下次登录下载和查询订单;
特别说明:
请自助下载,系统不会自动发送文件的哦; 如果您已付费,想二次下载,请登录后访问:我的下载记录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开通VIP
 

温馨提示:由于个人手机设置不同,如果发现不能下载,请复制以下地址【https://www.zixin.com.cn/docdown/9198504.html】到电脑端继续下载(重复下载【60天内】不扣币)。

已注册用户请登录: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三方登录: 微信登录   QQ登录  

开通VIP折扣优惠下载文档

            查看会员权益                  [ 下载后找不到文档?]

填表反馈(24小时):  下载求助     关注领币    退款申请

开具发票请登录PC端进行申请。


权利声明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可先查看【教您几个在下载文档中可以更好的避免被坑】。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平台进行协调解决,联系【微信客服】、【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4009-655-100;投诉/维权电话:18658249818。

注意事项

本文(劳务用工管理规定.docx)为本站上传会员【仙人****88】主动上传,咨信网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咨信网(发送邮件至1219186828@qq.com、拔打电话4009-655-100或【 微信客服】、【 QQ客服】),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60天内】不扣币。 服务填表

劳务用工管理规定.docx

1、劳务用工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规范和完善集团公司劳动管理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深圳经济特区劳务工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劳务工是指集团公司总部、以及下属企业所招用的且达不到专业技术人员聘用条件的员工。招用劳务工的部门和企业通称用人单位。 第三条 用人单位对劳务工的使用具有决定权,集团公司人事部(以下简称人事部)则行使监督权。 第四条 招用劳务工应坚持因事设岗、以岗定责、以责定酬以及“先公司、后社会”的原则。 第五条 劳务工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 年满十八周岁,最高年龄不准超过四十岁; 二、 身体健

2、康; 三、 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四、 能遵纪守法; 五、 有较熟练的工作技能; 六、 具有各种合法证件。 第六条 用人单位必须与劳务工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文本采用深圳市劳动局编制的劳动合同书或各用人单位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订的劳动合同书(协议书),劳务工试用期为一个月,合同期限为一年或以完成一定的工作量为期限。 第七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务工应公开招录,全面考核,择优录用。属于管理岗位的劳务工,在招用前必须填报“招用劳务工计划审批表”,经集团公司审批同意后方可招用。 为稳定集团公司员工队伍,各用人单位在招用劳务工时,应尽量优先录用集团公司内部待岗的员工及待业的员工配偶,这部分人员

3、年龄可放宽至四十五岁。在试用期满合格后签订正式合同时,集团公司给予一次性补助(每一名1500元)。 第八条 用人单位每季度末须向集团公司人事部填报“使用劳务工情况登记表”(附表)。集团公司人事部对用人单位使用劳务工情况实行不定期检查,对违反本规定使用劳务工的,应限期清退和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应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 第九条 国家规定的法定节日为有薪假日,劳务工享受国家法定的节日休假。因施工生产不能正常休假的,各单位可自行安排调休。 第十条 劳务工的工资由用人单位按其工作岗位、技术水平以及劳动成绩等来确定,但不得低于深圳市人民政府公布的当年最低工资标准。 第十一条 集团公司总部招

4、用的劳务工月工资标准如下: 工作年限 专业技术工种 一般工种 试用期间 800元 600元 正式使用期 1200~1400元 800~1000元 集团公司总部的劳务工试用期满后还享受本企业服务工龄工资和降温费。总部劳务工月工资标准只是作为下属企业参考,各用人单位可制定符合本企业实际的工资标准,但最高不得超过聘用人员的工资标准。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原则上每月定期发放一次工资,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发放时,要在做好员工思想工作的前提下方能延期,但最长不超过一个月,不得借故克扣或拖延发放工资,违者集团公司各职能部门有权责令补发;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可处以单位主要领导500~

5、1000元罚款,同时追究行政责任。 第十三条 各用人单位使用的劳务工应按规定给予办理暂住证手续。对于稳定的技术工种及担任重要管理工作的人员,各单位可根据有关政策和集团公司的要求决定给予参加社会保险。 第十四条 劳务工遵守劳动纪律且完成工作(生产)任务成绩显著的,用人单位可以向上浮动工资的形式进行奖励。 劳务工违反劳动纪律,完成工作(生产)任务较差的,用人单位可以向下浮动工资的形式进行处罚直至辞退。 第十五条 发生工伤事故,其工伤事故的报告、调查、处理办法按照深天健质安委字[1994]第011号《天健公司工伤事故报告、调查、处理若干规定》和深天健质安委字[1997]第003号《天健

6、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施工生产安全管理暂行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因公受伤或死亡的待遇按照《深圳市工伤保险条例》和《广东省企业职工假期待遇死亡抚恤待遇暂行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一、 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 工作失职,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的; 三、 不遵守劳动纪律,经教育不改造成恶劣影响的; 四、 劳务工以欺诈手段骗取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的; 五、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因以上原因被用人单位辞退的劳务工,集团公司范围内的企业不得重新招用。 第十八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一次性发给劳

7、务工补偿费: 一、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因用人单位调整、撤并或裁员而无法调剂安排工作的; 三、患严重疾病或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无法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四、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支付劳动报酬的。 一次性补助费标准按劳务工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发给劳务工一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发;不满半年的,发给半个月的月工资,但发给的一次性补助费最多不超过12个月。月工资标准以该劳务工解除劳动合同前三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 符合上述二、三项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必须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务工。否则,还应当支付劳务工一个月的工资补偿金。 第十九

8、条 劳务工在试用期满后需要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第二十条 劳务工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约定而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务工应赔偿用人单位下列损失: 一、 用人单位招收录用所支付的费用; 二、 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的费用; 三、 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四、 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第二十一条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向集团公司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或不愿意调解,当事人可以直接向当地政府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二条 本规定由人事部负责解释

9、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附表:《使用劳务工情况登记表》 《招用劳务工计划审批表》 使用劳务工情况登记表 单位名称(盖章): 序号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籍贯 文化程度 工种(岗位) 进本企业时间 合同期限(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10、 填报人(劳资员): 招用劳务工计划审批表 用人单位名称(盖章): 本 次 招 用 岗 位 本 次 招 用 人 数 男 名 女 名 招用理由或原因 招用条件目标范围 单位领导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人事部 审批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5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9-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