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格式:DOCX , 页数:8 ,大小:16.21KB ,
资源ID:8874254      下载积分:10 金币
快捷注册下载
登录下载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快捷下载时,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如填写123,账号就是123,密码也是123。
特别说明:
请自助下载,系统不会自动发送文件的哦; 如果您已付费,想二次下载,请登录后访问:我的下载记录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开通VIP
 

温馨提示:由于个人手机设置不同,如果发现不能下载,请复制以下地址【https://www.zixin.com.cn/docdown/8874254.html】到电脑端继续下载(重复下载【60天内】不扣币)。

已注册用户请登录: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三方登录: 微信登录   QQ登录  

开通VIP折扣优惠下载文档

            查看会员权益                  [ 下载后找不到文档?]

填表反馈(24小时):  下载求助     关注领币    退款申请

开具发票请登录PC端进行申请

   平台协调中心        【在线客服】        免费申请共赢上传

权利声明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可先查看【教您几个在下载文档中可以更好的避免被坑】。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平台进行协调解决,联系【微信客服】、【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0574-28810668;投诉电话:18658249818。

注意事项

本文(器材质量认定申请书(含注意事项)-国家广播电影电视.docx)为本站上传会员【xrp****65】主动上传,咨信网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咨信网(发送邮件至1219186828@qq.com、拔打电话4009-655-100或【 微信客服】、【 QQ客服】),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60天内】不扣币。 服务填表

器材质量认定申请书(含注意事项)-国家广播电影电视.docx

1、 广 播 影 视 设 备 器 材 入 网 认 定 申 请 书 申请单位: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制 一、注意事项 1、 凡遵守广播电视行业有关管理规定的国内外广播电视设备器材生产企业均可自愿申请广播电视设备器材入网认定; 2、 广播电视设备器材入网认定申请书由申请单位用中文如实打印填写,不得涂改; 3、 本申请书无法定代表人签字及申请单位盖章无效; 4、 本申请书中所列内容如发生变更,申请单位应及时上报; 5

2、 申请企业取得入网认定证书以后,须保证产品质量不低于认定时的水平,并随时接受审批单位的检查。 一、企业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与营业执照上的应一致) 企业地址: (与营业执照上的应一致) 邮政编码: 企业法定代表人姓名: 职务: 电话: 企业联系人姓名: 职务: 电话: 传真: 手机: 企业成立时

3、间:(与营业执照上的应一致) 工商企业营业执照登记号:(与营业执照上的应一致) 商标注册登记号或受理号:(与商标登记证上的应一致) 被委托生产企业名称: 被委托生产企业地址: 邮政编码: 被委托生产企业法定代表人姓名: 职务 电话: 被委托生产企业联系人姓名: 职务: 电话: 传真: 手机: 被委托生产企业成立时间:

4、 被委托生产企业法人证书编号: 被委托生产企业营业执照登记号: 境外企业代理机构(代表处)名称: 境外企业代理机构(代表处)有效证照号: 境外企业代理机构(代表处) 地 址: 邮政编码: 境外企业代理机构(代表处)法定代表人 姓 名: 电 话: 境外企业代理机构(代表处) 联系人姓名: 电 话: 手 机: 传 真: 企业基本情况简介(包括开发、研究):

5、 被委托生产企业基本情况简介: 二、申请入网认定产品情况 产品名称:(应与国家广电总局广发技字[2003]816号文件内的产品名录相符,并须根据国家或行业标准对产品的分类定义将名称具体细化;如属于新产品,其名称应与其产品功能相一致,不应有夸大或不相关的用语。具体可到“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网站,在办事程序目录下查找。) 规格型号:(申请多个产品时,应将产品名称与规格型号一一对应。) 产地: 原认定产品型号: 原入网认定证书编号: 执行国家(行业)标准名称、编号:(不要写批准单位、日期、

6、实施日期) 企业标准备案单位:(如果使用企业标准应到当地质监部门备案并提交企标与行标的区别的说明,如果使用行标,此栏不用填写。) 目前由广电总局指定的检测机构有以下七家,请在认可的测试能力范围之内自行选择一家检测测试机构(各机构测试能力参见总局网站《广电总局关于对广播电视设备器材入网认定工作办事程序进行调整的通告》的附件),新产品的检测由广电总局指定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1、 国家广电总局规划院广播电视计量检测中心 □ 2、 国家广电总局广播电视信息安全测评中心 □ 3、 国家广电总局电影技术质量

7、检测所 □ 4、 国家广电总局广播科学研究院广播电视检测中心 □ 5、 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无线电处 □ 6、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国家广播电视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三所) □ 7、 信息产业部信息传输线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 三、申请入网认定产品主要部件和配件的名称、型号及生产厂家(包括被委托方):

8、 四、申请入网认定产品的生产情况 主要的生产设备名称、型号及生产厂家(包括被委托方): 主要的测试设备名称、型号及生产厂家(包括被委托方): 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名) 申请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五、受理机构情况(受理机构填写) 受理机构名称:广电总局广播电视设备器材入网认定(

9、 )受理中心 受理机构地址:北京市复兴门外大街2号 邮政编码:100866 联系人姓名: 电话: 传真: 受理机构意见: 年 月 日(盖章) 申请广播电视设备器材入网认定报送材料清单 1、广播电视设备器材入网认定申请书; 2、有效质量体系认证证书的复印件或符合GB/T19000(ISO9000)系列标准的企业质量保证体系的有关文件;需注意: (1)通过ISO认证的申请企业,提供ISO证书复印件。 质量管理体系认

10、证证书是否过期。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是否包含本申请产品。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所证明的企业是否含申请单位。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证明地址与营业执照上的住址不一致,请出示不一致的证明。 (2)没有通过ISO认证的申请企业,提供有效的质量手册。 3、产品的技术资料(产品使用说明书、功能介绍、性能指标、原理框图及产品外观照片、产品的企业标准以及企业标准和相关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区别的说明等);需注意: (1) 产品功能介绍、产品说明书、产品原理框图、产品照片、产品性能指标。 (2) 产品说明书、照片的名称应与申请书上是否一致。产品型号在说明书、照片中是否体现。 (3)企业标准应到当地

11、质监部门备案;企业标准与国标(行标)区别的说明文件 (4)如使用非广电行业标准,应提供标准复印件。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代理机构申请的,并应提供委托书和代理机构的有效证照; 5、实行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生产企业必须出示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6、商标注册有关证明的复印件。 4~5项请注意: (1)经营范围是否含本申请产品。 (2)企业是否通过年检。 (3)企业是否超过经营期限。 (4)商标注册证书,正在进行中的商标申请,须由商标局出具受理通知书。 (5)商标证书中企业名称、地址变更时,须提供国家商标局出具的证明材料。 (6)商标转让须提供商标局开具的转让证明或让

12、受方签订的转让合同;转让两次以上(含两次)时,须提供完整转让证明。 (7)商标注册人与申请单位应一致,缺少许可文件。 (8)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是否包含所申请的产品。 (9)商标注册是否超过有效期限。 7、申请企业需提供被委托生产企业的共同协议书、(ISO 9000)质量保证体系证书、营业执照和相关资料、被委托生产企业法人证书。 ■广电总局广播电视设备器材入网认定(广科院)受理中心 联系电话:(010)86091469 传真:(010)86091469 网址: 联系地址:北京市复兴门外大街2号 邮政编码:100866 邮箱:mailto:wuxinmei@ 联系人:吴新梅 张秀琴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6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0574-28810668  投诉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